第21章 心灵手巧的女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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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看了一遍,对林三叔道:“炕太小,这炕柜放不下。弟妹一直跟大嫂争这个,你抬回去给她使。”

当初分家赵全美霸占她的嫁妆,表面说得好听,其实还是威胁,她想房子都被占去,这点家具也没什么,索性都给她换平安。

林三婶看二嫂不要,她就跟赵全美争,自然争不过。林三叔家只有三个闺女,被赵全美明里暗里不知道笑话多少,惯常笑话的就是“老二家俩羊癫疯都比你家仨闺女强”,一骂骂俩,为此闹得不说话。

既然和大房闹掰,那二房三房自然要多团结些。

她和三房并没有矛盾,有也就是闺女被赵全美挑唆觉得三婶不好,闹过一点不愉快。

林三叔见她不像客气,便道:“我拿工分和你换。”

他两口子能干,三个闺女也能帮衬,吃饭比小子少多了,所以家里也还宽裕的,拿工分换个炕柜,婆娘很定乐意,她到如今还惦记没个合用的炕柜呢。

干部们看矛盾解决差不多,都各自散去,老书记还得去看看林富金,估计得开介绍信去公社卫生院接骨,村里看不了。

周自强在院子里瞅陆正霆,“你还挺能。”

套小马驹、套牛犊的那本事,可不是谁都能学会的。

陆正霆看着他,不接话而是跟他道谢。

周自强扯着嗓子,脸上有些不自然,“谢我什么?我照顾菀菀是应该的。她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和我一起玩儿呢。”

陆正霆看他表情,笑了笑。

这时候林菀过来,“强子哥,我要买品相好的草药,你帮忙发动村里孩子们,挖了草药交到我娘家来。”

周自强惊讶地看着她,“菀菀,你真懂医术啊?”

林菀:“那还有假,我学呢。”

周自强见她那般自豪,也笑起来,“成,你说个收草药的标准,什么样的货,多少价格。”

林菀就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些常见草药,地黄、荆芥、防风、红蓼。益母草等她都要,反正系统不嫌弃。大批量的收过来,她可以挑选以后能入药的,现在她有系统帮助,能够从一大堆里准确地挑出药性最好的。

她又沟通39帮她补充一下。

周自强皱眉,“这差不多的野草你都要啊?牲口和猪都不稀罕吃,你可别亏本啊。”他不懂这个,因为林菀说的很多都是野外随处可见的,要是孩子们挖这个,比给牲口割草还省事呢。

林菀笑道:“当然不会。一大堆也就一分钱两分钱的。”

周自强就告辞先去找孩子头儿说这事儿。

一般鲜的十斤到二十斤能赚一两分钱,看品种和药性。不过社员们不懂药性,也不太分得清,基本都混在一起,所以价钱会低不少。就算这样,孩子们也乐意,毕竟这是额外赚的。他们给村里割草喂牲口,一大筐草是两个工分,不给钱,乡下社员要赚分现钱不容易。

等周自强等人走后,林菀和陆正霆商量住一宿。今天这么大的事儿,她得留下安排一下,给爹娘稳稳。

她拿了本子给他看,却发现他一直盯着她看呢。他看她的时候格外专注,漆黑的眸子让她有点晕,她笑了笑,晃了晃本子,“看这里啊。”

陆正霆依然盯着她,“我想看看你说什么。”

林菀惊讶地看着他,“看看?”她恍然大悟,“你想学读唇语?”

这可不容易呢,毕竟口型和声音不一样,发音有诸多不同,口型却很多近似。

要读唇语,单纯靠读自然不行,需要对一个人的说话方式有所了解,知道那人的常用词等,这样就事半功倍。

林菀便凑近他,放慢速度,缓缓道:“住一宿。”

陆正霆看得分明,却故意说错。

林菀很有耐心地继续说,尽量让他猜到。

她唇瓣红润嘴角微微上扬,和他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温柔的感觉,甚至是她不自知的温柔,她看向他的眼睛清亮含笑,让他心里浮上酥酥的感觉。

他忍不住想抬手碰触一下她的嘴唇,感受一下它们的温度和娇嫩。

不过,在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沾染上她温润的气息时,他立刻撤了回来。“住一宿?当然能,咱家你说了算。”

林菀惊呼,“你猜对了!你太了不起了!”

他本来就能根据他的情绪猜一些简单的句子,比如她惊讶、疑问、生气等,他都会感受到。但是,今天这句话却是不涉及情绪的,他竟然也读对了,真了不起。

陆正霆清冷的眉眼染上些许柔软,“只能读亲近的人,别人不行。”

林菀慢慢地说:“我们多练!”

陆正霆:“好。”

林菀就去跟爹娘说。

林母怕委屈了女婿,毕竟家里这样的条件呢。林父就说去三叔家借住一晚,他们家两盘炕,到时候让陆正霆和三叔一炕,林菀跟着三婶和妹妹们。林母又怕闺女和三婶不对盘,到时候闹脾气。

林菀立刻打消他们顾虑,“娘你放心,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不会再耍脾气的。”

三婶虽然有毛病,但是人不坏,赵全美却是坏得很呢。

解决了住处,林菀又说晚上请老书记、周队长、林会计他们吃饭,毕竟帮了忙都是人情。

两人也同意,搁以前他们不做这个想法,家里吃没的吃,哪里好意思请客啊。

今日拿回林菀的聘礼,里面有粮食,另外当年林富强结婚借的钱也还了,有钱有粮才有底气。

只是没鱼没肉,总觉得没个请客的样子。

林父:“谁家有那不下蛋的鸡,咱去买一只来,到时候连肉带汤加上菜炖一锅,客人吃,孩子们也跟着改善改善。”

林父从少年时候在外面跑,也算有见识的,只要手里宽裕向来不抠搜,也会安排吃喝。

林母:“后头他嫂子家,有只母鸡总抱窝,去年就不下蛋了,她整天说杀了也没舍得。我去问问。”

林父就说他去跟三弟说一声,顺便去推磨,“闺女爱吃你擀的面条,我多推一些面,你顺便买些鸡蛋回来做浇头。”

两人商量着请客的事儿,多少年没这样的机会了,看看院子里的闺女和女婿,夫妻俩很是感慨。

他们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跟做梦一样呢。闺女真是不一样了啊,嫁人以后懂事了。

不过想想她是被陆正琦那混蛋伤了才不得不懂事的,两口子也心疼,然后对陆正霆也就越发感激。

林父:“哎,就是腿脚……”

林母:“我看他比多少腿脚好的还顶事呢。菀菀跟他,也算是误打误撞,两人的缘分。”

林父也就不纠结了,“说的也是,正霆是个好男人,有担当会疼人,你也多嘱咐嘱咐闺女。”

可别再惦记那个混蛋,要和陆正霆好好过日子。

林菀在院子里和陆正霆说晚上请客的事儿呢。

陆正霆:“行,我帮你邀请老书记他们。”

林菀笑起来,他咋这么善解人意呢,虽然她肯定也可以请来,但是陆正霆请就会更正式一些,毕竟现在大家都觉得陆正霆可以帮她娘家撑腰。

陆正霆看着她,“走。”

林菀:“外面不好走,坐驴车。”

她和爹娘说一声,让小明光在家里,她和陆正霆出去走走。

小明光一言不发,站起来就跟上,走了两步回头看看自己的小包袱,见林菀的布包也在那里呢,他又扭头跟上。

林菀看他那样,就任由他跟着。

出了门,陆正霆要去套车,林菀跑过去,“我来。”

陆正霆就教她。

驴很温顺,林菀按照陆正霆的指令吆喝它,套好驴车,陆正霆单手把小明光拎上去,自己也收了双拐坐上去。

毛驴是钉了脚掌的,走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塔塔声。

路上不少人,遇到他们都热情地打招呼,看向陆正霆的眼神也敬畏起来,再不是之前看指指点点的样子。

才这半天的功夫,林菀和陆正霆已经出了名,都说林启桢家那闺女可了不得,现在又泼又利,她女婿更厉害,别看是个残废,打人可不含糊。

他们先去村外看看,林家沟的南边多地,北边却地少小山头、丘陵多,那些小山头和五柳大队不同。

五柳大队可以种梯田,他们的很多都荒着,上面杂草灌木丛生。

陆正霆问林岚:“这山头以前是不是有树”

林菀想了想,“以前有枣树、板栗、柿子树来着,后来总搞事就荒了。”她对着他慢慢强调一遍关键词,这样就不需要麻烦想写字。

之前又是炼钢铁,又是反帝反修、割尾巴的,中医、果园等都受到波及,元气大伤以后,有些村就不爱弄,谁知道明天是什么政策?

陆正霆:“现在可以把园林再养起来。我们村的山楂就不错。”

林菀眼睛一亮,“你说的对极了!”

她爹懂这个啊,正好可以给大队帮忙赚工分。不过她又担心大队不同意。

陆正霆让她不必担心,再搞运动,城里人还是要吃这些干货的,只要乡下干部不一刀切,不懂政策乱发挥,基本就没问题。

现在生产的事儿基本都是生产队长安排,书记批准,只要完成公粮任务,公社不太干涉。因为大Y进的时候,公社干部不懂农业,却瞎指挥农民种地导致不少麻烦,后来纠正过来,生产还归大队自己安排。

他观察过,村里大队有副业,这说明大队长和书记不是那种死守教条规矩的。

他们在大队找到周大队长,他正指挥男人们修农具、仓库,见到陆正霆就领他们进了屋里。

陆正霆就跟他聊果园的事儿,林菀负责帮忙写。

周队长有顾虑,怕政策变到时候白忙活,毕竟果树不是短期收成。

陆正霆:“红枣、板栗都是重要物资,城里有收购任务的。”

其实上头从来就没有说过不许乡下栽种果树,要求把果树都毁掉,不过是有些不学无术靠旁门左道爬上去的草包喜欢断章取义,导致政策越来越扭曲。现在文化运动只管文化,乡下种地是不受波及的。

陆正霆平时在大湾村不管事儿,却喜欢读文件和报纸,他观察敏锐,总能发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问题。

周队长想了想,“可以试试。”如果行的话,他当然乐意。

陆正霆又说自己岳父护理果树,举贤不避亲,可以让他带着几个社员试试。

周队长被他说得很意动,果树虽然不好养,但是养大了年年能换钱,而且种在山头不占地。

陆正霆:“不如周队长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可以好好聊聊。我这就去请书记爷爷和会计。”

周队长:“咱们说事归说事,吃饭还是算了。”林启桢家那样,凡是有点同情心的都是愿意多给他们点,不会去占他们的便宜。

林菀笑道:“大爷,强子哥就和我亲哥一样,小时候我吃你们家多少东西,现在回门,你们一定要来吃顿饭。”

周队长寻思一下,去就去,也没啥,反正已经给他们撑腰,就算不去有人该说啥还是会说的。

这样的话,林启根父子几个也得掂量一下,以后也不敢给林启桢家使坏。

他就说一会儿他去叫书记和会计,他们在西丘那片,他一会儿要过去。

说定了,陆正霆就和林菀带着小明光回家。

周队长寻思这闺女现在不赖。当初婆娘还寻思强子和菀菀那么好,不如让她当儿媳妇,他不同意。第一林菀娘家那样,终归会拖累闺女。第二林菀这闺女,有些糊涂,虽然不跋扈,但是不太拈得清。第三,她对陆正琦那么迷恋,嫁给强子那不是欺负强子吗,当然不行。

现在看看,这闺女嫁人以后倒是改变很大。可能是被逃婚受了打击,终于认清现实。这是好事。周队长也为她高兴。

林菀三个回家。

林母已经从后头买了一只母鸡。这时候粮食不充足,鸡都散养,肉结实有嚼劲,尤其老母鸡。不过个头也不大,五六毛钱一斤,三块钱就能买一只。鸡毛还能攒着勒风箱、**毛掸子,也不浪费。

当然,三块钱对他们来说可不是小事儿,一般人家除非办大事,不会去买只鸡吃。

所以林母买鸡回来的路上,没少被人行注目礼,羡慕的嫉妒的,感慨的,什么样的都有。自然也有说酸话的,觉得他们那么穷,居然买鸡吃,这是要摆谱啊!

林母不管别人说什么,俩儿子有病,男人身体也不好,她早就习惯不看别人眼神不听别人闲话,否则一天都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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