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不奉陪了。(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乔洛施不明白她的心理,牵强地笑笑:“辛姐,你不懂——”

她不想再连累别人了。

而且真走了,若是再被抓,裴鸾会把她弄死在床上的。

辛姐也没时间去搞懂,抓住她的手催促着:“哎呀,你可别磨蹭了,时间紧急,赶快走。”

“不能走。”

乔洛施拉下她的手,解释道:“我如果走了,后果会很严重。辛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知道怎么做,才是对自己真的好。”

她可以跟裴鸾耗下去,只要自己不动心,她便是自由的。

“我不想为了所谓的自由而过那种躲躲藏藏的日子。”

她的神色严肃了,“辛姐,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客栈的事,我会解决的。”

“你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人!”

辛姐听不下去了,神色带着点惊恐和厌恶:“那男人就是个土匪,恶霸,我不肯卖客栈,他就乱给我们客栈安罪名,什么饮食不卫生、服务员偷盗、提供色情服务,你说说看,一个人怎么能这么无耻?好,他想买,我就卖,但小乔,你不能跟这种人混一起,太可怕了!”

这是她为什么要帮助乔洛施的原因。

一是她真的很喜欢她,二是她觉得那男人品行太恶劣了。

而且她通过小道消息打听到他的身份,分明一个仗势欺人的二世祖。

她不能看一个好好的姑娘成为他手心里的玩物。

辛姐心里侠义心肠泛滥,奈何乔洛施有了决定:“辛姐,别说了,回去,今天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你喜欢他吗?”

辛赫突然出声,一语中的:“若你喜欢,便是我们多管闲事了。”

乔洛施沉默着没回话。感情这种事,岂是喜不喜欢就能概括尽的?不过,眼下承认了喜欢,似乎更容易让他们死心。于是,她点了下头。

辛姐见之哀叹:“唉,果然啊,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她似乎感同身受了,拉着侄子的手下了楼。

辛赫还有些不死心,一步三回头地说:“你再考虑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乔洛施没有回应。她看了眼倒在地上的保镖,本来不想管,但想着躺在走廊里也不是一回事,便开了门,拽着胳膊,将人扯进去。

两人都很重,几步的距离也把她累的够呛。加上身体不舒服,非常的有苦难言。她坐在床上休息,想着辛家姑侄俩的帮忙,生出了点惋惜的心情来。确实,这是个好机会。可她胆怯了,实在怕极了男人在床上的狠劲。

可越怕越想逃,越逃又越怕。

她到底是个怯懦的人。

既然怯懦,那就干脆换个方式。

逃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可除了逃,还能怎么解决呢?

乔洛施躺到床上,想着对策,绞尽脑汁了半小时,一时豁达:她似乎把自己困在局里了。只想着逃脱,却不知若即若离反会激起男人的征服欲。而如果佯装臣服,满足他们的征服欲,甚至变得问东问西、过分粘人,似乎就招人厌烦了。而且,男人多薄幸,得到了,便不珍惜,她实在不该过分忧心。所以,她现在需要做的,不是逃脱,而是缠缚,加快他的厌弃。

想着,她摸出手机给他打电话。

那边接通的很快,声音带着酒后的低醇:“乔乔?”

“嗯。是我。”

乔洛施被他声音撩了心尖,暗暗呼了一口气,压下了那点悸动,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

“想我了?”

“嗯。”

她承认了,但想着自己还在逃,这话说来没真实性,反而引人疑心,便补了一句:“一个人太无聊了。”

裴鸾没注意这点弯弯绕绕,心脏被她那个“想”字抓住了。他有些激动,一口干了杯里的白酒,对着在场的人说:“各位乐呵着,我得回去了。”

有人不解,挽留着:

“别呀,裴少,夜生活刚刚开始呢?”

“是啊,专门为裴少组了局,你要是走了,我们这就没什么趣味了。”

“对对,裴少,待会还有节目呢。”

……

众人的声音混在一起乱糟糟传进手机里。

乔洛施听到那个“节目”,遐想了两秒钟,立刻说:“裴鸾,你快回来!”

她绝不允许他沾花惹草。

起码在两人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坚决不能让他乱来。

她有洁癖的。

裴鸾也有洁癖,看有人招呼了各色清凉美女进来,立刻摆摆手:“不用,我不好这口。”

“哈哈,裴少,我懂,我懂——”

说这话的人是组局的莫先生,三十八岁,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纪。

他是沧市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这三年逐渐将霸业扩展到了沧市周边的六个城市。

听闻阳城姜家继承人成了残废,就动了进军阳城房地产的心思,并隆重请了裴鸾这个阳城第一世家的二世祖。

他当他是二世祖,荤素不忌的二世祖,又听他说不好这口,便笑得别有深意了:“那什么,宝姐,把你们这边漂亮的少爷喊来。”

一众陪局的各种老总都笑成了菊花:“还是你们年轻人会玩。”

会玩的裴鸾站起来,眼神淬了冰:“你们玩,我不奉陪了。”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