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那你别去了,回去把功课好好写完,看花灯过几天中秋节也可以去。”
常浩特别纠结地望了城里的方向一眼,然后惆怅地说道:“好。”
然后常爷爷就带着常浩转身准备回去,谁知常乐见了也跟着往回走了。
常浩见了,赶紧叫住他哥:“哎哥,我跟爷爷回去就行了,你跟余大哥去城里看花灯,余大哥来了咱们这还是第一次看花灯呢。”
常乐一听,又下意识地回头看余清泽。
余清泽笑道:“我是挺想去看看的。”
常浩连忙道:“哥你带余大哥去,他第一次去花灯会,肯定不知道咱们这里什么好玩,得有熟人带着。”
常乐就很纠结了。这孤男寡男地,一汉子一哥儿一起去看哥儿节的花灯,这,不太合适……
那边,常爷爷也开口了,说道:“小乐,你就带阿泽去,注意荷包,人多的时候扒手多。”
爷爷都开口了,常乐迟疑地点了下头,心里还鄙视了一下自己,自己心里对余大哥的那点小心思真是太不该了,肯定也只有自己觉得不合适,余大哥这么坦荡荡的,才不会多想。
于是,四人分道。
余清泽和常乐走的时候,常浩还特别嘱咐了要给他带吃的回来。
常乐以为是跟他说的,还很郑重地点头答应了。看得余清泽哭笑不得。
官道上去城里的人不少。虽说是哥儿节,但也不单只有哥儿才会去,有些是一大家子都出来了,有些一看就是‘有情郎’组合,还有些是汉子陪着自家的哥儿来做护花使者的。
余清泽和常乐两人走路步子都比较快,一路上余清泽特意找话题问些花灯会上都有些什么好玩的好看的,常乐一一给他比划着答了。
经过这么久的学习和锻炼,常乐的手语,余清泽已经能认出来七八成,两人倒是也没尴尬地‘聊’了一路。
总之,一路上也蛮和谐顺利的。
到了城门口,天色刚好黑下来,还没进城,他们便已看到了西大街上闪耀的各色花灯,橘黄的灯光将夜色都照亮了。
“好漂亮!”一进城,余清泽就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虽然现代的霓虹灯也很漂亮,光与影的交替还能组合成各种有趣的图形,但那些对于看惯了的余清泽来说比较常见了,引不起多大兴趣。
不过,现在,在这异世界,这种充满古色古香的城市街道上,被各色花灯装点得亮如白昼;还有那各种小摊,熙攘的人群,真是热闹得很。
白天和夜晚的差距真是很大。虽然他对这条街可以说是很熟悉了,但仍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
这种以前只能在电影电视中看见的繁华场景忽然呈现在余清泽面前,他顿时感觉有些不真实,像在看电影。
直到感觉自己的衣袖被扯了一下,余清泽从愣神中恢复过来,他看向常乐,问道:“乐哥儿,怎么了?”
常乐只是看他在发呆,所以才扯他的,现在见他问,便伸手往前一指,示意赶紧去逛。
余清泽点头道:“走。”
花灯会主要在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这两条十字相交的主干道上进行,从四个城门口开始边有许多摊贩,一直到十字路口最繁华。
两人一路走一路看。
余清泽第一次看这种花灯会,都很好奇,每个摊子上都去看了看。
“乐哥儿,你看这个花灯好看不好看?是只小老虎,买回去给小浩好不好?”
常乐笑,示意他别买,前面还有更多更好看的,现在买了,到时候得后悔。
“是吗?那待会再买。”余清泽果断地放下了手中的小老虎花灯,跟着常乐往前面走。
“乐哥儿,你喜欢什么样的花灯?咱们买一个。”
余清泽眼睛都要看花了,看什么都觉得好看,也不知道常乐喜欢什么样的,便问了。
常乐转回头给他比划。
这时候前面几个哥儿汉子涌了过来,边上一个汉子不小心撞了常乐一下。
常乐往前踉跄了一下,余清泽见了,赶紧伸手一把揽住常乐的肩膀将他往自己的怀里带,险险地没有摔跤。
那个汉子见撞了人,不好意思地道了歉又走了。
“怎么样?有没有撞到哪里?”余清泽低头问道,揽着常乐肩膀的手并没有放下。
常乐半趴在余清泽怀里,他的双手抵着余清泽的胸膛,手下的触感结实温热,而鼻间是独属于余清泽身上的清冽气息,他的脸一下就红了,赶紧撑着双手远离余清泽的怀抱,然后低着头摇手示意自己没事。
余清泽看着常乐害羞得通红的耳朵尖,抿唇一笑,道:“乐哥儿,街上人多,未免我们被冲散,你不如拉着我的衣袖?”
虽然很想直接说牵手,但余清泽知道要是真说出来,常乐肯定是不依的,只能让他牵衣袖了。
闻言,常乐绞紧了自己的手,上面还残留着那结实温热的触感,脸上的热度都还没下去顿时就又升腾了一些,都不好意思见人了。他低头看了眼街上的人,确实多,但他还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会紧紧地跟着他的。
余清泽无奈了,道:“那行,咱们挨着走。哎,那边有人在玩杂耍,我们去看看?”
常乐点头,他也很喜欢看杂耍。
两人肩并肩走着,一边聊着,主要是余清泽在说,常乐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更别说对着他比划手势。
街上人来人往,用摩肩擦踵来形容丝毫不为过。这样,他们得不时避开迎面走来的人群,于是时不时地,两人的肩膀便若有似无地碰一碰,挤一挤。
常乐心里本来还在为刚才的事害羞,现在一点点的再接触都能在他心里再掀起一阵波浪。
想靠近,又害怕靠近。
想触碰,又害怕触碰。
心里冰冰火火来回撞击,真是纠结得不要不要的。
而余清泽呢,他巴不得人再多一点,挤一点,最好像21世纪地球华国那许多大城市的上下班高峰期时的公交车和地铁上那样,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缝隙,自然就能将他们俩贴在一起了。
余清泽失笑一声,看看旁边的青年,觉得自己的思想是不是有些歪了,感觉都要走火入魔了。
怎么就这么想碰一碰抱一抱常乐呢?
余清泽心里苦笑,长长叹息一声。
肯定是憋太久了。
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想有一个亲亲爱人,一个温馨和顺的家。
真是特别想。
想了二十多年。
以前没碰上喜欢的,这种想法还不明显。现在,好不容易碰上自己喜欢的了,这渴求便像海啸一般,来得气势汹汹,简直要把他整个吞没。
到了那处杂耍的地方,外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余清泽看到一个人挤了出来,他赶紧拉着常乐的手腕顺着那个地方往里挤。两人好不容易挤进去,站到一个能看到杂耍艺人表演的地方。
圈里表演的是吞剑。
只见那个汉子仰头,将一柄长长的闪着寒光的剑放进嘴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吞下去,直到他将一整柄剑都吞下去,只剩下一把剑柄。
周围的人看着表演,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随着那个汉子将剑一寸一寸地吞下去,每个人的嘴巴都大张着,目不转睛地看着。
余清泽对吞剑表演兴趣不大,他的关注点都放在了身边的常乐身上。常乐也看得入迷,脸上的表情又担心又震惊又佩服,专注的程度不亚于表演者。
等到那汉子全吞下去,双手摊开展示,周围的人顿时发出一阵惊叹声和如雷的掌声。
“哇!精彩!”“厉害!”
常乐也使劲鼓掌。
过了一会儿,那表演者又将剑慢慢取了出来。直到这时,常乐的表情才彻底放松了下来。看来是一直在担心着那个表演者。
等到人家拿着盘子过来讨赏的时候,常乐还盯着人家的喉咙看,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那么大把剑怎么能吞下去呢?
其实这表演常乐也看过许多次了,但是每次都还是会震惊。
余清泽嘴角微勾,摸出五文钱扔进盘子里,常乐反应过来,自己也摸出两文钱放了进去。
表演结束,人群一下散去。
两人往前走。
余清泽抬头在看街上还有哪些好玩的,准备跟常乐过去看。
而常乐还在想着刚才看到的表演,百思不得其解,脚步便慢了点,一下没注意,两人便被人群冲散了。
等常乐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看不到余清泽的身影了,在原地转了一圈,踮着脚看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人影,他心里忍不住焦急起来。
把余大哥给弄丢了!
正当他心急火燎地准备往前走的时候,一只手伸手握住了他的左手。
他心里一惊,正想甩开,转头发现,握住他手的,正是余清泽。
“乐哥儿,人太多了,我牵着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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