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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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写惯了硬笔,她以前也没学过毛笔字,捏着毛笔,只觉得那笔尖软趴趴的,手稍微停顿一下就会在宣纸上晕染一大团墨汁,不过好在她下笔轻一点流畅一些,还是能勉强写字的。

写完了荆禾念的那一条账目,林初直起腰板来,瞅了一眼自己那一行毛笔字,竟然觉得还不算太难看。

“你这字……一个个的,跟打了败仗的兵似的,就差躺地上了。”头顶突然传来一道清冽的嗓音。

林初惊异回眸,不期然看到燕明戈那张欠揍的俊脸。

她正想说话,却见燕明戈拿起了账本,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还有……你是认字认半边吗?有的字甚至只有一个偏旁或是笔画。”

林初瞅着燕明戈指的那个简体“一”字,顿时脸上一囧,她道,“我们那边的夫子是这样教的!”

搞忘了,古人用的是繁体字!

燕明戈盯了她半响,最后给气笑了,“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讲理的,自己习字的时候不认真,如今倒是把错处怪在夫子身上了。”

林初囧得不想说话。

燕明戈却没有就此收尾的意思,“不过你也挺厉害,荆禾只能用黑红两色和画痕的长短来记账,你自己倒是创造出了这么多字。”

他这番话把不苟言笑的荆禾都给逗笑了。

林初气哼哼瞪他一眼。

燕明戈今日心情似乎不错,亲自捉了笔,又示意林初过去,“罢了,我试试能不能把你给教回来。”

大反派文韬武略样样俱全,毕竟曾经是永安侯府世子,那一笔字,也是名师手底下教出来的。

林初觉得当着荆禾的面让他教自己写字有些怪异,所以走过去的时候有些磨磨蹭蹭的。

好在燕明戈没有说什么,只把笔递给林初,教她捉住笔杆,“你放才拿笔的姿势不对,握笔讲究擫、押、钩、格、抵,手腕要高悬。”

他就在她身后,因为微微俯低了身子,说话时温热的吐息洒在林初耳廓,痒痒的又有些麻麻的,声音也格外的低醇,林初为了使自己不分心,努力把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上。

他的手上因为常年被北风吹,裂开了不少皲口,看起来有些粗粝,但是指节还是十分修长,像是竹节一般根骨分明,看起来格外的舒服。

如果不是他今日提起了笔,又有谁会想起,这双手曾经也执笔写诗作画呢?

“专心。”燕明戈淡淡落下两字。

看着他手出神的林初又囧了一把。

燕明戈带着她的手写了一个“壹”字,整个字繁体笔画算复杂的,但是燕明戈笔画间错落有致,字体布局匀称,看起来十分的赏心悦目,而且尽管他落笔时收敛了不少,但笔锋间还是隐隐可见一股剑气。

“我不在的这几天,你就好好练这个“壹”字。”燕明戈突然道。

林初诧异看向他,“你要去哪儿?”

“姚城难攻,蛮子现在把主力都放在了金童关,如今朝廷援军还没到,金童关若是失守,蛮子铁骑南下,中原的百姓怕是不能过这个年关了。”

燕明戈说得平静,林初却听出了如今局势的不乐观。

她不禁苦恼起来,原著中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讲男主跟女主的故事,对于反派经历的那些陈年往事并没有太过详细的描述。

“那你们现在是要去金童关?”林初问。

燕明戈放开握住他的手,转身走到太师椅旁坐下,给自己倒了一盏茶,“比起朝廷的援军,我们从姚城过去更能解金童关的燃眉之急。”

林初扔下笔跟了过去,“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燕明戈喝茶的动作微微一顿,“今天下午。”

林初顿时眉头一皱,“荆禾,把相公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好。”

燕明戈打断她的话,“又不是第一天上战场了,没什么好收拾的。”他看向荆禾,“摆饭,我一会儿就去军营。”

荆禾连忙点头往厨房跑去了。

韩小包子盯着燕明戈看了几眼,神色有些古怪。

林初心中却是一片复杂,大反派这巴巴的从军营跑回来,就是为了陪她吃一顿饭?

用饭的时候,林初倒是饭量如常的,燕明戈也一如既往的饭桶,韩小包子又只喝了半碗羊奶羹,后来又夹了两筷子素菜吃,林初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他想放下筷子又舍不得的纠结小模样怪看着怪可怜又莫名有几分好笑。

一顿饭吃的似乎跟平常没什么区别,但是气氛还是有些形容不出的沉重。

荆禾收拾碗筷的时候,林初就陪燕明戈在大厅里坐着,燕明戈不说话,她也沉默着。

唯一的动静就是韩小包子逗小灰玩了。

不知过了多久,林初看了一眼时辰,觉得燕明戈差不多该去军营了,但是燕明戈还是没有动身的意思,她只得提醒道,“相公,你去军营可别误了时辰。”

燕明戈盯着她,不说话。

林初被盯得莫名其妙,心想自己是哪儿没做好吗。

好在燕明戈很快离开了目光,淡淡嗯了一声,还是没有动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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