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行人落座后,大家伙才开始正式吃饭。
现在的酒席又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桌上能有一道肉菜,就很不错了。但现在红烧鸡块,红烧肉,红烧鱼,几乎是必备的菜了。
家里条件不好的,办酒席时,那也得准备红烧鱼和辣椒炒肉片,不然人家都不愿意到你家来吃酒席了,说出去是要丢人的,大家伙还会在背后议论你吝啬。
如果这三道荤菜备足了,大家伙那礼金给得还挺心甘情愿的。他们这次办酒是不收礼金的,就是请大家过来做个见证,然后热闹热闹。
因为是韩友书的大事,所以王思婉和许安就干脆往最好的办,一开始厨房里掌勺的知道他们要把大半个猪来做这场酒席的时候,都直咋舌。
但他们也知道王思婉和许安有钱,这点也不算什么,反正大家伙都要吃的,那就干脆办好点,所以这些掌勺的也用尽了浑身解数,努力要把这场酒席办好来。
韩炀和韩岫还是第一次体会这种热闹的办酒场面,他们俩虽然也是在村里长大的,但那时候他们是住在农场的,在农场改造的人,就算有喜事也不会办这种酒席啊。那时候,有一碗窝着鸡蛋的清水面,就很不错了。
像这种做菜直接在油桶炉子,架着大铁锅做,架几张桌子直接当成厨房操作台,上面还摆满了各种刚出炉热气腾腾的菜,就等着端菜的人端上桌。
吃酒席的人坐在长条凳上,围着四方桌,桌上的碗筷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大多数都是各家各户借过来的碗筷。相熟的人坐在一个桌上,哪怕不是主桌,也要请那张桌子上年长一点的坐在主坐上,你推我往的好不热闹。
邻居们热心的组成切菜小组上菜小组,分工明确,几乎不需要主人家太操心。
这样的画面,这么有烟火气的感觉,韩炀和韩岫真的是第一次见。
他们在酒店里吃过酒席,但那些都没有这里这么的有味道,这么让他们觉得有意思。
王思婉跟他们一桌,还怕他们不习惯,其实以前王思婉有小姐脾气的时候,也不习惯这种场面,吃什么杀猪菜的时候,就跟许安一块坐着,这东西不吃那东西不吃的,其实当时在村里人看来,可能还觉得她矫情呢。
那时候,她总是觉得,自己没有看不起村里的这些人,但其实呢,她心里就是有点看不起的,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认知的问题。她的出生毕竟是不一般的,她作为人上人的存在,怎么可能真的看得起这些以前连她衣角都碰不到的人呢?
可她嫁给了许安,一个伪装贫农的人,渐渐的,她接受了一个观念,那就是大家都是人,不分高低贵贱的观念。她渐渐的也和村里的人熟悉起来,这些人或许没读过书,或许说话粗鄙,但他们会种地,他们会编制各种竹制品,有些人会盖房子,有些人是木匠,有些人其实也会刺绣,有些人能把蔬菜做出肉味,有些人会用线勾出王思婉不会勾的鞋子。
他们都各有所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所以何必瞧不起别人呢。
但这两个孩子不懂这些,王思婉就担心他们在京城住久了,不适应这种环境。
但是韩岫特别懂事的告诉王思婉,她很喜欢这样,她觉得这里很有人情味,大家伙一块吃饭也很热闹,菜也很好吃。
韩岫还有一些话没说出来,以前他们呆在农场的时候,如果村里有人办酒席,其实她是很想去吃的,可那些村里的人,压根就不会请他们。而她只能偷偷的看一眼,看一样这种跟自己无关的热闹。
哪怕她那时候还小,但这种记忆却一直很深刻的留在她的脑海里。
这时候参加这样一次的酒席,让那时的记忆突然鲜活了,而她身处在这片热闹当中,非常的感触。
蔡小燕也跟王思婉他们坐在一起,这几天,如果说王思婉他们是最受村里人关注的,那么蔡小燕就是第二受村里人关注的。
而在前面的院子,挨着大门的一桌,苍老的汤玲身手敏捷的从端来的菜碗里夹着肉,弄得一桌其他人心里都不高兴。
“汤玲,你女儿回来了,怎么没回家住啊?”有人故意问道。
汤玲嘿嘿一笑,她的一颗门牙不知道什么掉了一颗,这么笑的时候,格外的猥琐,“她啊,马上就得回家的。”
作者有话要说:哒哒哒哒哒,开心的出现,嘻嘻嘻嘻,下午六点接着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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