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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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没?”

刚想夸傻子好歹有骨气,苏井里猝不及防被推,转过身来,不可思议地用手指着自己,“你让我走?”

她点头。

“有没有搞错,明明我——”

哪有时间解释,再解释才是十个你都没了。

沈音之再伸手推他:“哎呀你走,不要你救,走开。”

“……妈的。”

俩绝配,都喜欢把人当成狗使唤是不?

“走就走!谁爱管你们的闲事,下次求我我都不管!”

苏井里凶神恶煞地翻个白眼,嘴里嘟囔着‘好心当作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的词,骂骂咧咧地离开。

剩下两个人。

小傻子很有自知之明地摊开手心,满不在乎地说:“你打呗。”

天边薄云浮动,遮住太阳。

整个世界好像暗淡了很久,冰冷很久,他真的打。

好在没有从前那把薄薄的尺子,人的手打下来是不疼的。十下过后沈音之甩一甩,再吹一吹,又是一条江湖好汉打不怕,下次照样能傻逼回去。

“为什么要说脏话。”

都打完了才来问哦。

她揉着手,理直气壮:“谁让她一直说我,我很烦。”

他再问:“狗咬你,你就咬狗?”

她不假思索:“我不光咬她,还揣她屁股,找更大的狗来咬她。”

“……”

锱铢必较的清奇回答。

并且突然之间他很像她口里的,更大的狗。

沈琛低头看她两眼,“手再伸出来。”

“……都十下了,你怎么打这么多。”

沈音之比以往伶牙俐齿,更能顶嘴,不过仍是乖乖伸出手。

一下。

两下。

三下。

没那么疼,手掌发麻。

过了好几秒没再挨打,她才发现手里多了颗巧克力糖。

“为什么给我糖?”

人家都说给个巴掌给颗糖不是好事,而且他打十个巴掌才给颗糖,肯定是大大的坏事不为过。

沈音之仰起头,保持绝对警惕。

他回:“别被人欺负,反击是对的。”

什么呀。

她纳闷了,“那你又打我。”

“咬狗不对,打狗对。”

他不紧不慢:“奖罚分明。”

听着有点儿道理,沈音之皱皱鼻子,“那你奖完了,罚完了没有?我想回去睡觉。”

她话里的不耐烦,沈琛听得清晰,面色不由得淡了。

“为什么不回短信,不接电话?”

他语气稍微的冷,伴着一阵冷风吹来,树叶飒飒飘落。@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沈音之缩缩脖子,懒洋洋地反驳:“我说过很多次呀,要上课,要训练,要睡觉。你看今天,要不是你让他们给我手机,我都不用挨骂又挨打。”

他静会儿,眯着眼问:“你不想理我?”

沈音之不说话。

低头踢开石子,不经意瞥见灌木丛里蜷缩成团的胖猫。她立马蹲下身体,欢快地勾手指:“过来过来,猫猫过来。”

猫大约熟她,果真一扭一扭胖墩墩地走过来,接受人类的揉揉搓搓。顺带又以佛系死鱼眼盯住沈琛,晃了晃尾巴。

【又是你啊人类,这次想做我的铲屎官吗?】

他用脚尖硬生生挪开它重达十五斤的身体。

【对方再次拒绝您的请求。】

【愚蠢的人类。】

“秋天好冷。”

沈音之无厘头地展开话题,“人在外面冷,猫在外面也冷。冬天会死很多很多猫,因为它们没有家,找不到吃的。所以它们得找个暖和的房子过完冬天,春天再去外面自由自在的玩儿。”

似乎在跟他说话。

似乎又没有。

她给他瞅个头顶发旋,纤长睫毛起起落落,如飞鸟的翅膀。

——无脚鸟。

电影《阿甘正传》里曾经提过,听说有种鸟没有脚,永远在到处飞,永不停歇。活着的时候只会停下来一次,那就是它决定死亡的时候。

是一种神话里才存在的极为任性的鸟。

不知道为什么沈琛会想起它,感觉到自己被排斥在她流动的世界之外。

他扯了扯平整的西装裤,也蹲下来,离她很近。

狭长的双眼依旧眯着,似疑问似质问地再来一次:“为什么。”

沈音之无聊地在鞋子上画圈圈,不看他。

不回答他摆脱不了。

要回答他又说不清楚。

她摸一把脸,娇纵地哼哼:“我不想说这个,你别问我了。反正再过七天就好,我会理你的,现在你也别理我行不行?”

“我要回去睡觉了。”

她费劲地抓起猫前肢,抱起来,转头要走。

“回来。”

沈琛慢慢站起来,追问:“为什么七天?”

本来就是七天。

因为你提前出现所以再加七天。

哪儿来的那么多为什么呢?

怀里猫被抱的不舒服,往下跳的时候挠了沈音之一下。

伤痕不在外面,看不出来。它在里面的皮肤,存在于皮肤之下的意识,怎么说得清楚呢?以她肚子里脑瓜里那点微不足道的词汇量和表达方式?

她也有些烦了。

以前他们不这样的。

门禁、办事,或者其他什么大事小事都好。

他从不肯告诉她为什么,她便逐渐不再追问为什么。逆推过来她也不必说为什么,他也不该问。

这是男女之间最好的交易。

公平合理。

坚不可摧。

“七天就是七天,没有为什么的七天。”

小傻子皱眉毛:“都说了我不喜欢讲,你偏要老问。问得我头都大了,头疼好几天,今天早上才不疼的,你再说我又要疼。头疼都不好睡觉,我还要上课要训练,要唱歌比赛,怎么回短信?为什么要回短信。”

“你又不是天天都回我,干什么要我天天回呢?”

他们的交易里可不包括发短信回短信,那是她喜欢做才做的事情;不喜欢的时候当然可以不做。

责任义务与个人兴趣爱好,沈音之区分得泾渭分明,近乎冷血。

她要走。

那副决绝的姿态仿佛早晚要走,头都不回的走。

——真要说起来,她有哪次回过头?

沈琛恍然明白过来了。

火烧沈园她可不是误打误撞躲过去的。

日子是精心挑的,狗洞是耐心准时的。

她分明时刻盘算着走。

你关着我我就走。

不让我走我要走。

不高兴了更要走。

要不是那场火来得突然,让她意识到外面有许多沈先生的仇敌——连带着仇上无权无势、只有宠爱虚位的她——究竟她会老老实实钻回到洋房,抑或是趁乱逃走?

不清楚。

谁都不会清楚傻子心里在想什么。

他只知道她后来肯定终究是走了。

独自死在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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