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的。”
他伸出手,掌心脉络疏浅,指尖修正;
他朝她笑,迷离而又妖冶,像一朵安静开到美艳处,濒临开始枯萎的花。
砰砰砰。
斑斓的色彩照清沈音之的视线,她看了看他,看了看他的手。
——那只牵过她,抱过她,利用过她保护过她,又刚刚囚禁她的手。
她明白了。
没头没脑就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掐她。
不是想杀她。
原来他爱她。
爱到连他自己都怕的程度。
才要杀。
64.哈巴狗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
屋外有冬天,秋千,披肩,身旁是冬眠的海,生出模糊的雾。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
“喜欢么?
沈琛问话,良久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
她在想——
‘爱’这个玩意儿。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到,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能治病,赚钱,创造奇迹,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
害你自卑,嫉妒,贪婪,多疑,颓废,绝望,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
无论如何。
贵不能卖,贱不能买,爱不讲情面,没有道理。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今天阿娇为爱赎身,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
她看了不少,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
有了爱才做歌女,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做了歌女才讲爱,你是脏的、旧的妄想,是天堂有路不肯走,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
毕竟。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的台面化,文明化,骨子里还得会演,要妓,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才有自尊谈情说爱,有资格谈婚论嫁。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呢?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你且登台去,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抽去筋,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
他们要笑你就笑,他们要哭你就哭。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你成了,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
然而要不了三五年,你还得回来。
真的。
有多少人飞蛾扑火为爱放弃所有,就有多少人付出代价为爱遍体鳞伤。
红尘女子十之八II九离不了红尘,兜兜转转还得回来,腆着脸哀求给个机会重操旧业。
“所以说。”
红姨常常翘着兰花指,唇边抵着烟枪,吞云吐雾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鸡窝,飞上枝头变凤凰那是痴人说梦编故事,还不如在红姨我手下好好赚钱。好歹赚着的钱全放在你自个儿的口袋里,永远不会背着你跑去别人口袋里,是不是这个理儿?”
敲打意味十足。
沈音之推开雕花窗户听到的便是这些话。@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那年她不足十四岁,被锁在小房间里不得外出,除了吃饭睡觉和唱歌,天天学得便是如何讨男人欢喜,又如何不因男人的欢喜而欢喜。
“你得使男人爱你。”红姨耳提面命:“他爱你才牵挂你,爱你才给你金银珠宝,但你不能爱他。”
“因为男人就爱他爱不着的女人,你爱了他,他就变心不再爱你。”
“你不爱他,他永远念想着你,你永远都输不了,知道么?”
沈音之通常满不在乎地点下脑袋,瞧着红姨出门便转头敲墙壁,喊:“姐姐!”
她不能外出,不过左边住着高傲妖娆的玫瑰小姐,右边住着温柔小意的百合小姐。
两位皆是小有名气的歌女,房间墙壁隔音不大好,大家伙儿平时没事儿聊两句,常常嫌红姨招式俗套,话语里头百般挑刺。
这回她们破天荒地没有异议,问左问右都说:“听红姨的,不爱男人,你永远输不了。”
可是她们自己没有听话,她们输了。
一个输给正儿八经的世家才子,一个输给喊打喊杀鲁莽率直的猪肉铺老板。
玫瑰被赎身。
才子起初痴迷她率真的做派,艳丽的风情,惹人怜惜的身份,动不动为她作诗作文章;
后头厌烦了她泼辣的举止,粗俗的谈吐,不够端庄的妖精皮囊以及遭人非议的身份,便转头另娶她人。
留个玫瑰在深宅大院里,被婆婆,被七大姑八大姨,被乱七八糟的规矩为难得寸步难行。
她像个下人被呼来唤去,不小心摔了台阶,肚子里无人知晓的三月大女儿没了,婆家居然完全没反应。
“左右不是儿子。”小姑子说。
“好歹是个女儿啊。”才子尚未为人父,倒有几分不舍。
“不打紧,不打紧。”婆婆半眯着眼,掂量颗颗小佛珠说:“要生了个像她这样妖模妖样的女儿,扔还来不及。”
“是这个理。”
同样出身低微的弟妹,顺势恭维道:“我看是娘这几年吃斋念佛,感动了菩萨,菩萨保佑我们家少了个祸害呢。”
“就你会说话。”
女人们淡然说笑,才子的不舍逐渐消散,喃喃了声:“也好,免得我再遭人耻笑。”便扬长而去。
玫瑰病好之后大闹了一场。
能摔的摔,能伤的伤,一脚踹了人家的佛龛,指着吓破胆子的小老婆冷笑:“就你这装模作样恶心人的死老太婆,明面吃斋念佛做善事,翻过面来处处为难我,害我落胎还有脸说我咬。我呸,姑奶奶要是菩萨,嫌你还来不及,明个儿就降道雷把你给劈了!”
她嘴巴狠,没过两天才子家还真被雷劈了。
伤亡不大,人家找关系把她关进警察局,折磨大半个月,红姨才悠哉悠哉来捞人,逼着玫瑰签下新的一份苛刻卖身契。
而百合。
她是自个儿倾家荡产赎的身,过得了穷日子,挨得住妯娌嫌恶,前后剩下儿女一双。
这样看来还不错。
奈何世间对自以为的罪人作指责,通常要株连全家祸及九族。@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的儿女生得不错,伶俐,小小年纪懂得分担家事,似乎不足以抵去‘生母做过歌女’的龌龊,更抹不掉‘身世不明’的肮脏猜测。
他们自小没有玩伴,饱受非议,明明到了年岁,凑足了钱,却被学堂几次三番拒之门外。
——因为其他家孩子的父母,不愿意接纳这样的一位‘同学’。
百合素来能屈能伸,回头亲手做好糕点,精心包装,家家上门拜访孩子们的父母,希望得到他们的包容。
不知其中发生了什么。
坊间流传的是,其中有个被她‘抢’过心上人的富家太太,仇敌见面分外眼红,当是恶语相向,字字诛心。
“我做过什么是我的事。”百合问:“你要怎样才不为难我的孩子?”
“你去死。”
富家太太轻飘飘地丢下这话:“不想害小孩遭殃,你死了不就好了?说不定我们还觉得小孩可怜,摊上你这个丢人的妈。”
百合什么话不说。
默不作声地回到家,打扫院落,洗衣晾被,哄孩子们出去玩。
当天下午就死了,自杀。
血流了大片大片,玫瑰去的时候她还有气儿,血淋淋地握住她,只说了三个字:“我真悔——”
悔什么?
爱,成婚,生子,自杀?
她悔得什么,终是不得而知。
沈音之更猜不到。
玫瑰百合搬走了,隔壁住进别的人,她全是道听途说的。
直到年满十四岁,为了登台做准备。她得以走出小房间,完事儿逛了逛阳光明媚的百乐门,在偏角处不期然地看到一个女人。
细瘦如柳条的身子依着窗扉,灰色的卷发如藤蔓般蜿蜒而下。
她有些老了,眼睛,皮肤留下点儿松弛的痕迹,遮不住骨子里的风情万种。
“现在什么季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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