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里发出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仿佛无形之中成了主力,其他人也放开嗓子喊起来:“沈音之!沈音之!”所有声音犹如汇聚成浪潮般起伏有力,化成一声震耳欲聋的:“沈音之你在哪?樱桃爱你,快出来啊!”
沈音之顿时觉得后背胳膊生出大片大片的鸡皮疙瘩,傻傻站在原地都忘了动。
直到沈琛附在耳边说:“他们在找你。”
她突然跳起来往他身后躲,“可是我今天不好看,不好看!!”
?
老男人真的不是很懂小女生的心思,这个时候为什么能扯到这个话题?
“你哪里不好看?”
“就不好看,到处都不好看。我根本没有眉毛,没有眼睛也没有口红,我什么都没有。”她好难过,低头看到黑漆漆的休闲裤和皱巴巴的长袖衣服,更绝望了:“连裙子都没有!”
沈琛被她煞有介事的哭丧脸逗得都要笑了,冰凉的指尖抚过眉眼,“这不是有么?”
“没有,什么都没有。”
小家伙满脸‘无知的男人你不明白女人’的表情,反复呢喃着‘我本来很好看,她们看到好看的我就喜欢我。现在我不好看,她们看到不好看的我肯定不喜欢我。’,如同绕口令,无论怎么哄都开心不起来。
哪有人素面朝天就登台的呢?
那不是糟蹋台子糟蹋别人的眼么?
她心里过不去。
然而众人呼喊的声音越来越高,沈琛问:“那不上去了?”
也不行。
粉丝来都来了,哪儿能放鸽子呢?
想来想去只能朝着自家人发脾气,沈音之闷闷不乐地拧沈琛衣角:“都怪你。”
“好,我的错。”沈琛觉得自己的脾气简直突飞猛进好到无敌,“回家再怪?”
“那我这样上去会不会太难看了?”她垂着嘴角。
“好看。”
他替她摘掉帽子,理了理头发:“怎么样都好看。”
——真的假的?
沈音之没时间再问,他已经在身后轻轻推了她一下:“去。”
那感觉。
如同陈旧沉重的枷锁被无声抬起,漂亮的笼子打开了锁,金丝雀稀里糊涂重回整片天空。
她回过头去。
眼角划过的是无边温柔。
光影交错,音乐流淌。
尽管没有事前彩排过,灯光下的沈音之仍然如鱼得水,熠熠生辉,似乎连头发稍都在闪闪发光。
她很享受。
沈琛边看边对周笙说:“你说的没错,她确实是天生的明星,应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周笙:我没说过这种话。
他始终保持着面无表情,不知沈老板怎么看出的异议,微笑道:“就当是你的说的。”
周笙打了个寒噤。
行,他语气平平:“您说对就对。”
俩人继续杵在后头听歌。
周笙裤兜里的办公手机嗡嗡震个不停,整个晚上就没停过。他犹豫片刻,压低声音说:“刘局长好像急着联系您。”
“找我有事?”沈琛的语气听来浑不在意。
“可能有关沈子安......”
见他仍然眨也不眨凝望着沈音之,周笙抱着‘该不会。。。’的心情提醒:“沈子安就是——”
沈琛不紧不慢:“我记得。”
虽然差点就把这人彻底抛在脑后,但提及名字,大致还是记得的。
沈子安,前世留学归来的稚嫩公子哥,论辈分得喊他七叔。
今生成了涉嫌贩毒的沈家在逃犯,还是喊叔,而且这回是亲侄子。
说来这人两辈子混得都不怎么样,却是至死不渝般敌对着他。似乎把他当作废除不可绊脚石,年前海男扮女装冒着风险跑回南江,就为了设计车祸要他的命。可惜没成,之后便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逃之夭夭。
沈子安的窝安在清台。
清台是片回归地,南江警方鞭长莫及,曾经提过‘引蛇出洞’的计划。
不过被某位不足为道的心理医生义愤填膺,将其称为‘老虎和狮子打架,老鼠牟利’就是了。
刘局长是南江警方里最大的官,沈琛余光里瞥见他轰炸般往周笙那里发的短信:
【周秘书你方便接电话吗?为什么沈先生的号码无法拨通?我有重要的事情找他。】
【我是南江警局的刘景来,麻烦接个电话。】
【沈子安有下落了。】
【之前我们制定过捕捉沈子安的计划,沈老爷子那边已经说过了,他是同意的。】
......
短信有去无回好几天,对方显然耐心耗尽,今晚发来的短信隐隐带上威胁的语气:【周秘书,有什么话当面说,你再这样,我只能自己上门找沈先生沟通了,希望不会对你们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口吻挺焦躁,底气也挺充足。
毕竟国家当初因为鸦片狠狠栽过,得了教训后终于实行起绝对管制,严禁不良买卖。
而沈子安的毒贩身份证据确凿,枪毙是板上钉钉的事。
偏生他狡猾又走运,次次逃脱精心布下的网,对警方而言是难堪的公然挑衅,于沈家则是不安的隐患。眼下刘局长大约被下最后通牒,所谓的外公时日无多,双方皆是迫切想铲除这个祸害,急了眼,才潦草制定计划,无论如何都要为自己的大好生涯收上漂漂亮亮的尾
因此纠缠不放。
躲是躲不掉的,不如早点解决。
示意周笙看场子,沈琛转身出去打电话。
半个小时后沈音之唱完压轴的专辑主题曲,台下反应热烈,掌声尖叫连连,独独缺了沈琛那份。
他还没回来。
干什么去了,连最好听的歌都没听着?
“再来一首!”
“唱斯德哥尔摩男!”
“血腥爱情故事!”
“呜呜呜宝贝儿唱个‘风中有朵雨做的云’,第一次听的就是这个!!”
在粉丝的强烈要求之下,沈音之又加唱了几首才下台,身后还能听到他们在喊她。
感觉真棒呀。
像这样被热切的呼喊着名字,就好像轻飘飘被捧上云端,下面全世界都是你的。
不管你是哭是笑,涂了口红或没涂,所有人都爱你。
就算是不那么好看的样子都很愿意去爱。
能做喜欢的事情真是开心死了。
沈音之蹦蹦跳跳往外走,远远瞧见沈琛,立刻扬着大大的笑容扑了上去。
沈琛及时接住她,明知故问:“现在开心了?”
“开心。”
她神采飞扬,双手勾着脖子往他身上蹦跶,张口还想说话。
“吃个夜宵更开心?”沈琛抬眉:“最好是垃圾食品,要肉,再来点红酒?”
简直会读心术嘛!!
沈音之‘啊’了一声,兴奋地凑上去又蹭又亲,好话不要钱地往外丢,嘴角扬到天边去。
许是真的开心。
明明往日酒量不错,今晚稍微贪了两杯而已,回来的路上好像就有些醉了,非要沈琛背着。路上喋喋不休地回味登台唱歌的滋味,回到家进了房间还在喋喋不休,平躺在床上沾沾自喜道:“我是唱歌小天才,漂亮漂亮真漂亮。大家全部喜欢我,不穿裙子也喜欢~”
“这话你已经说第四遍了。”
沈老板不幸沦为保姆,非常淡定地打热毛巾给她擦脸。
“哎呀太烫了,我的脸要被烫化了,我漂亮精致的脸。”
小酒鬼呜呜啊啊地假哭两声,见对方不给反应,急急又转向正经语调:“四遍了吗?那我说个没说过的,你听不听?”
“你说。”听不听就不好说了。
“那我要说了。”沈音之双手拉下毛巾,露出滴溜溜的圆眼睛,突如其来:“你太好啦,我太爱你啦。”
......很久没听到过这种话。
最初的时候小家伙没脸没皮,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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