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蘅醒来时,全身都在发热,软绵绵的,使不上劲。
应该是发烧了。
她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卧室外面去,想倒杯热水喝。外面空空荡荡,楼上楼下也见不到一个人影,整座别墅像个华美的囚笼。
好不容易穿到这么有钱的人家做媳妇,眼看着就要过上怀揣几千万随便买买买的小富婆生活,别的不提,好歹也给个做饭阿姨,好让她生病了也有人照看一下啊!
不然她要这几千万有什么用?走开你们这些该死的豪车豪宅,她要跟阿姨长相厮守!
江蘅忍着脚软走下楼,好不容易找到水壶,感觉整个人都在打飘,又翻箱倒柜地找到感冒药,等到烧好水把感冒药塞进嘴里之后,她都觉得自己快在高烧里被烧得升华了。
在楼下又灌了两大杯热水之后,江蘅才拖着软绵绵的脚飘上楼,用被子卷卷,把自己卷成一个筒状物,心满意足地睡过去。
于是等到魏明琛回来时,就看见自己床上躺着一个筒。
听见外面传来声音,筒里探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眯着眼迷茫地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困倦地打了个哈气,又缩了回去。
魏明琛走到床边,拍了拍江蘅的脑袋:“醒醒。”
“你别闹我,走开。”
江蘅软绵绵地挥手,赶蚊子似的,把魏明琛的手赶走。
魏明琛无意中碰到她裸露出来的小半截雪白手臂,只觉得入手滚烫,就又伸出手,去摸江蘅的额头。
“你发烧了。”他说。
江蘅着实觉得他烦得很,便从被子里探出半截身子,将魏明琛往床外推了推,又推了推,推到觉得他够不着自己,才像只小蜗牛一般缓缓缩回被子里。
魏明琛无奈,走出卧室,给她倒了杯热水,又拿了药回来,放在她床头:“醒了记得吃药。”然后便走了出去。
江蘅耳边终于清净了,舒服地蹭了蹭枕头。
这一觉一直睡到半夜一点多,江蘅退了烧,觉得满身都是汗,就从床上爬起来,想去洗个澡。
她路过魏明琛的书房,发现里面仍然亮着灯光,将房门推开一点缝隙后,看见魏明琛坐在电脑前,手里拿着资料,正在翻阅。
江蘅缩回脑袋,轻手轻脚地离开书房外边。
第二天,江蘅醒来时,看见楼下餐桌上放着米粥,还冒着热气。旁边压着一张便条,力透纸背的书法,就只写着两个字:吃药。
这魏明琛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出身豪门,从小在严苛的家教下长大,生活自律而禁欲,活得像个清教徒,被父母逼迫跟原主结婚一年,从来没碰过原主,也没在外面拈花惹草,禁欲到江蘅看完书之后,由衷觉得男主真是个小可怜。
而本文女主,则是魏明琛人生里的一场意外。
女主名叫方雅柔,是个十八线的小明星,相貌清纯可人,尤其是那双楚楚可怜的眼睛,仿佛眨一眨便能落下泪来。
两人相识,是因为方雅柔的经纪人不耐烦带她,便算计着把她送到本市的一个富商床上,好走捷径一步登天。结果人还没送到富商床上,方雅柔便偷跑出去,闯进魏明琛房里,哭着求魏明琛救她。
魏明琛将她送了出去。没过几天,方雅柔便又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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