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到的时候医生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快要死了,他生前救了那么多人,却潦倒病死在了草屋,生前陪伴着他的只有一条不会说话的鼠。
白雪有些为医生可惜,毕竟医生得的病在后世是可以治好的小病,就算医生没钱,国家也有医保可以为他报销医药费。
可惜这里毕竟是落后的民国,所以白雪只能亲眼目送医生死去。然后白雪出于一条文明鼠的道义,叫来了人为他收尸。
医生父母已经病逝,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了,所以房东一边骂着晦气,一边用一张草席卷起医生的尸体扔到了乱坟岗,就像这世间任何穷人的待遇一样。
临走前,房东对着他的尸体讥笑道:“还是医生呢,却连这点道理都不明白,你且听好了,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几天后,又有穷人前来求医,附近草屋里的穷街坊叫道:“哎呀,你们来的真不巧,吴大夫已经病死掉啦,他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想来也不是多好的大夫,你们还是找其他医生!”
“可是其他大夫看病要钱呀。”穷人埋怨道:“吴大夫死的真不是时候!”
又过了好几个月,白雪再来到这里时,发现这里已经没有人提及死去的吴医生了。
……
杨经纶把这个故事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体悟。他是应该感到愤怒的,为吴医生悲惨的结局。
在最初他的确是感到愤怒,为这不公的世道,为这薄情的民众。
但是在愤怒过后,房东最后的话开始不停在他脑海里盘旋,“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他把这句话在嘴里咀嚼了无数遍,在明悟了的背后深意的那刻再也生不出怒火,只觉得满身寒凉,悲哀化作浪潮几乎要把他吞没。他终于明白了作者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了。
这个穷困交加的国家已经病入膏肓了,任何高明的医生就将对此束手无策。生活在这个病态国家的人都被感染成了病人,就连吴医生也不例外。他仿佛听到了作者借助这篇小说发出的怒吼声:吴医生的死不是薄情民众的错,是这人不如鼠的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国家的过错!
但是在深刻的绝望悲哀之下,又隐藏著作者给予读者的一丝希望所在,那就是白雪所在的光明且美好的未来华夏。那个未来的华夏医术发达,国家会给穷人基本的医疗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有希望。
也正是这样美好到几乎不真实的未来华夏,才会诞生出如白雪般懂事明理的宠物鼠。也正是这样美好的未来,才能带给每一个华夏人不懈奋斗的动力!也正是因为有无数个如吴医生般与这吃人的世道战斗到底的勇士,华夏才能拥有光明璀璨的明天!
他沉默着坐了许久,思绪才从文章内容里走出,那股属于编辑的本能开始自他血液里沸腾。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篇文章的优秀了!也许他文采不是最好的,但是就思想和立意而言却是十足的精品,不需要任何删改就能直接刊登在他们的报纸上。
写出这样成熟文章的作者绝不可能只是个籍籍无名的新人!他对着“守夜人”这个笔名琢磨了许久,也没想到这是哪个名家的化名。再看信封上的地址,更是和报社里的那几个名家扯不上关系。
一个想法就这样在他心中破土而出,让杨经纶满心火热,看着信封的目光更是滚烫不已。
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个可能,这真的是新人投稿?而他杨经纶将会是第一个相中这只千里马的伯乐?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他的大脑就感受到一股兴奋的眩晕,情不自禁激动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屁股下的椅子就好像火炕一样烧得慌,他彻底坐不住了。于是和杨经纶一间编辑室的编辑们就亲眼看到这样一幕:那个新来的小年轻满脸通红,鼠撵似的火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还在上班呢!你去干什么?”
杨经纶头也不回回答:“我去出外勤!”
编辑们面面相觑,他们又不是记者部的记者,出什么外勤?就有那老成持重的摇头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没个定性!”
于是正在家里养花的乐·佛系男子·沉迷养生·景就这样被一个自称《文学报》编辑的年轻人堵了个正着,接着他就因为年轻编辑滔滔不绝的对他文章的解读陷入了沉默。
“吴医生的死不是薄情民众的错,是这黑暗悲惨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的国家的过错!”
乐景:……
“这个国家病了,并且已经病了近百年,个人的努力在时代浪潮的压迫下不过只是螳臂当车,难道就要因此放弃吗?不!绝不!所以先生您借来自未来的宠物鼠白雪给了读者与时代战斗的希望。看,未来是多么美好,就连一只宠物鼠都比人讲文明,有同情心,过着穷人艳羡的体面生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为那个光明而又美好的未来而奋斗呢?先生,你说我理解的对不对?”
乐景:……
迎着年轻编辑亮晶晶的目光,乐景若无其事点了点头:“对,你说的没错。”
果然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他的本意是告诉读者们——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不过这位编辑的解读也很有道理,可以作为优秀阅读理解答案模板,是个出语文试卷的好苗子。
作者有话要说:
注:《鼠眼看人低》房东说的:“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改编于《我不是药神》里假药贩子的一句台词,这句话让我很受触动。
上一章我看到有读者质疑乐景的第一章和之后的表现反差过大的评论,这点是我的错。因为是系列文,在《位面小书店》里我有说明乐景的性格成因,这一本就下意识的忘记写出原因了,这点对于新读者太不友好了,以后我会加强对乐景想法和性格的刻画,这一章也稍微提及了乐景的想法和【异常】。
下面我把另一本书那边有关乐景对自己性格分析的原剧情贴上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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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乐景还是比较稚嫩的,还没有形成成年后他的成熟“美学理论”,但是他已经开始学会守护美好的事物了。民国世界原身的妹妹有一颗纯洁无瑕的赤子之心,对于他来说是足以让他守护的美丽,所以他会扮演一个好哥哥。但是如果李淑然变“丑”了,那么乐景会马上抛弃她,只会出于义务给她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他的眼睛里甚至不会映入李淑然的身影,他会彻头彻尾的无视她。
乐景算是一个非主流的反社会人格患者,但是同时他也有和BBC版本里拥有反社会人格的福尔摩斯重合的地方,那就是同样厌倦平淡,追求刺激或有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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