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茶楼里开心的聊到晚饭时分,要不是江绯白这些年当官也没有忘记读书。
还真不好说,能不能和这位中年大叔聊下去。当然,宁守礼对江绯白的印象,那也是好了太多。
江绯白给宁守礼的第一印象只不过是个阳光有礼的青年,但是经过一下午的交谈,在宁守礼心里,江绯白已经是一个非常博学的年轻人。他们家里那些一心读书的年轻人,见识都不一定有江绯白广博。
直到傍晚,星星和阳阳在管家江乐的陪同下,出现在茶楼,催促江绯白回家吃饭。
两人有礼貌的给宁守礼见了礼,他们可是听说了,这位以后会是映净叔叔的岳丈大人,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能给映净叔叔丢脸。
但是宁守礼只要一想到那珍贵无比的孤本,被眼前两个小儿的随意涂鸦给毁了,心里就在滴血。
因此,在回去的路上,星星犹豫地对江绯白说:“爹爹,星星觉得,宁家爷爷看我和弟弟的眼神,有些奇怪。”
阳样毫不客气的说:“哼,宁家爷爷以为我没看见呢,每次羽书爷爷想打我时,就是那种咬牙切齿的样子。”
说着还学了羽书先生当时吹胡子瞪眼以及咬牙切齿的样子。
江绯白忍者笑,心说:为了你们映净叔叔以后的幸福,就暂时牺牲你们俩个了。
只是江绯白也没想到宁守礼对那孤本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从此,宁家书房拒绝江家人,尤其是江家小孩子靠近。
嘴里却是对两个孩子说:“宁家爷爷那么和气的人怎么会对第一次见面的孩子有意见,一定是你们想多了。”
两人觉得江绯白说的没错,但是又觉得自己的感觉也没错,心里纠结极了。
江映净欢欢喜喜的送走了江绯白,回头就找宁玉商量什么时候去给他未来岳父大人送礼比较合适。
至于那张学士的孤本,江绯白在到达闻喜县之前,就让人从兴庆府送到江映净手里了。
只不过江映净一直没有正当的理由给自家未来岳父大人送去,才很怂的等着来自自家大哥的支援。
江映净在心里给自家大哥点赞:还是一如既往的靠谱。
等江绯白几人磨磨唧唧的到达兴庆府时,今年的春种已经在衙门各位积极表现的下属的主持下,圆满的完成了。
江绯白对现在的日子表示很好很满意很愉快,生活的各方面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唯一让他感觉不太美妙的,就是自己的宝贝女儿,果然和他猜想的那样,已经不认识自己了。
现在的江绯白,每天最多的就是陪自己的宝贝女儿进行一场只有他们双方听得懂的对话。
“哎呀,月亮你想吃这个啊?”江绯白看自己才八个月大的女儿,对着他的红烧猪脚流口水。
明明是小孩子的生理反应,硬生生的被江绯白看成是月亮馋他的吃食了。
刘氏和秦灵槐见怪不怪,对这对戏精父女无语。
“啊啊啊。”月亮给江绯白的回应。
江绯白觉得自己女儿做什么都是可爱的,摸摸女儿的小鼻子,“不行哦,等你两岁了,就给你尝一点。”
“啊啊啊。”
“月亮现在就想吃啊?这可不行,现在吃了这个就不能长漂亮了哦。”
“啊啊啊。”
“月亮想快点长大啊?爹爹可是希望你一直是爹爹的小宝贝的,要是哪天长大,不小心被谁家臭小子骗去,这可如何是好?”
“啊啊啊。”
“月亮要留在家里陪爹爹?这可不行,以后你也要去外面看看世间百态的。到那时,爹爹都要老了。”
说着还忧伤的叹口气。
……
其余几人尽量忽视表演**强烈的江绯白。
星星放下碗筷,和阳阳一起走出饭厅。在出门的一刻,回头对江绯白说:“爹爹,你现在好幼稚啊。”
然后和阳阳一溜烟的跑了。
刘氏也不忍直视江绯白现在的样子,明明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对上自己的女儿,就不带一点脑子了呢?
这么想着,刘氏上前抱起月亮,对秦灵槐和江绯白说:“娘带月亮去散散心,就去陈家转转,听说他家的花开的不错,让月亮洗洗眼睛。”
直到刘氏背影消失在院子门口,江绯白耳边还回荡着刘氏唉声叹气的话语:“这可怎么是好,好好地一个小娘子,让你爹这么带下去,指不定哪天就傻了呢。”
秦灵槐忍不住笑了,她其实不觉得自己丈夫和女儿的相处有什么问题。虽然丈夫和女儿对话时,自动把智商降到两三岁,看起来很可笑。
江绯白也不管刘氏的嘲笑,继续吃完他的午饭,还不时给秦灵槐夹一点她喜欢吃的菜。
两人悠闲地享受了一顿二人世界的午饭,然后手拉手去街上买东西。
要说江家现在还有什么是需要从外面买的,并且还是需要江绯白与秦灵槐两人亲自买的。
嗯,大概就是江绯染成亲的物品了,江家虽然不需要去外面采买,但是为了表达江绯白与秦灵槐这对夫妻,对于自己这个难搞定的弟弟,终于不用打光棍的喜悦,他们还是决定自己出去置办一些物品。
一来是表达对女方的看重,二来,也是这两人最近确实闲着无事,打发时间。
至于兴庆府内的姑娘们,听到江家二少爷这朵高岭之花也被人给摘走时,绝望的心情,大概就和知道江绯白要成亲时差不多。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当初众位姑娘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敬重秦灵槐的。但是对于搞定江绯染这位大众情人的女子,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
众人已经磨刀霍霍,给江绯染未来的娘子准备了许多考验。
江绯染与白珩之间的事情,在江绯染当初给江绯白写信中已经透露了点意思,所以自从江绯染第一次从云南深处的大山出来,告诉家里这件事情时,江绯白是一点都不惊讶。
江家决定开发云南深处的大山,联合南方第三富商白家,还有在云南有很深根基的盛国公府林家。
据几家人的反应来看,应该是对于第一次的探险收获十分满意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组织第二次带人进山。
那片绵延几百里的大山深处,不仅有数不尽的珍贵草药,还有无数宝贵的动物皮毛,以及十分稀有的百年树木。
更有甚者,里面的原始部落,还有在那里世世代代以淘金为生的。
按照江绯染的话说,那就是一个恨不得连吃饭的牙,都镀一层黄金的部落。
部落里面,不论男女,几乎所有人都用金饰把自己包裹起来,从沉重的头饰,到脚上的草鞋,都要用黄金装饰一番。
总之,第一次进去的人,对于在大山里的发现,十分满意就是了。
江绯白深知丛林里的可怕,一再写信叮嘱江绯染,就是担心他要是一个大意,出个什么事,他就真的不好对江清云交代了。
当然,江绯染自己也十分强烈的表示,他是十分惜命的。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发光发热,怎么能因为一点疏忽,就轻易送命了呢。
因此每一次的行动,都尽量做最充分的准备。他的准备,也确实一次次的救过他的命。
不过,关于这点,就没必要告诉家里人,让大家跟着一起担心。他认为这是男人的担当。而他,刚好就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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