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护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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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娴听到“新婚”,差点没冲上去撕了霍昂一的嘴,更是看都不敢看周明隽,赶紧道:“这不是要问二哥你吗?听闻我的两位义兄来了,阿茵和阿远都想好生招待一尽地主之谊,没想到两位兄长比谁都要急躁,早早出府,我便与他们单独出来走一走了。”

霍昂一闻言笑的没心没肺:“果然走得早不如走的巧,啧,这不是你三哥嘛,说什么已经在侯府寄住,就不要太打扰了,我就不喜欢跟他一起玩,还是老四你合我心意!能逛能抗,任劳任怨,哪像他,走两步就累了,自己找了个馆子喝早茶,我只能自己逛了。”

周明隽意味深长的看了孟云娴一眼。

孟云娴觉得,今日的周哥哥并不像起初那样,怒意和酸味都快溢出来还嘴硬,但这样更糟——似笑非笑,眼神深意,也不知道他是看开了无所谓了,还是气疯了……

孟云茵尚且懂事,对孟云娴道:“二姐姐,首饰的事情不着急,还是先招待霍家两位哥哥,方才不是说霍三哥哥在茶馆么。正好我们也走累了,不如一起去吃茶,趁着这个功夫商量商量哪里有趣儿,咱们就直接去,也省得无头苍蝇似的乱逛,白费体力。”

霍昂一眼神一亮:“老四,这是你亲妹子?”

孟云茵忽然被点名,赶紧给霍昂一见礼。

“不错不错,颇有你当年的乖巧。”霍昂一越发欣赏孟云茵,连带着对孟云娴都嫌弃起来:“不像你,现在大了有主意了,哥哥们都敢抛弃!”

孟云娴撑起笑脸,直接跳过霍昂一的话,建议道:“那就一起去找三哥,喝点茶。”然后带着些期待的望向周明隽:“周哥哥,你……”

周明隽:“一起。”

霍烨喜静,更会享受,哪怕只有他一个人,也坚持找临河的茶馆,最大的包间,窗门大开明亮干净,茶水煮的咕咚翻滚,他闲闲靠在木榻的无脚椅背上,长腿曲起,一只手搭着,借着茶楼的位置极目远眺,见远处江面波光一片。

周明隽一进这里时,见到的就是这样的霍烨。

那一瞬间,他心里有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却又说不出这感觉到底因何而来。

原本舒适的一方净土忽然围坐一圈的人,霍烨屈起的腿不自然的放下,改为盘膝,坐姿都正了些,目光望向孟云娴,似乎是在等一个解释。

孟云娴竟然心有灵犀的答了:“我带着弟妹们出来散步,刚巧碰上了二哥,便一起来了。哦,五殿下是偶然碰上的。”

周明隽看了她一眼。

偶然碰上。

很好。

霍烨听完解释,垂眸一笑:“果然是赶早不如赶巧。我们并非有心避开,只是四妹妹也清楚,我们自在惯了,不想乱了什么规矩,给四妹妹添麻烦。”

孟云娴不这么认为,“怎么会是麻烦呢。”

孟云茵也跟着解释:“霍三公子言重了,有朋自远方来,自以客为重,又岂能用什么规矩来将人框住呢,我长姐是诚心招待,侯府亦是无任欢迎,说起对京城的熟悉,我要比长姐更清楚呢,若非两位兄长今早走得急,此刻也该安排到馥园了。”

提起馥园,孟云娴恍然拍脑。

那里够大够美,玩乐一应俱全,小住不在话下。比起在侯府里生出的拘束,在馥园更合适!

孟云娴对阿茵的态度很是欣慰:“果然是你更懂一些,我险些忘了还有这么个好地方……”

因为孟云茵这番话,成功的引起了霍家两兄弟的主意,霍烨更是毫不掩饰的看向孟云茵,那双沉静的眸子竟将孟云茵看的脸红耳赤,紧张道:“我、我就是随口一说,若两位义兄有自己的打算或是想去的地方,大可直说,侯府这厢再做安排。”

霍昂一凑到霍烨面前,“老四这个妹妹就很不错,比现在的老四强多了!”

霍烨收回自己的眼神,垂眸轻笑:“是四妹妹的亲妹,自然乖巧可人。”

孟云茵因为“亲妹”二字而窝心,更因“乖巧可人”四个字变得更加紧张,与此同时她又很不懂自己为什么紧张。

霍烨话锋一转:“可是孟小姐是闺阁千金,岂能随我们游山玩水,即便侯府深明大义热情待客,也不能叫旁人对孟小姐生出非议来。若是孟小姐真的这样熟悉京城风情,我等倒是想劳烦孟小姐给我们理一个方向出来,想必按照孟小姐的指点游玩,也能省下不少多余的脚程。”霍烨这番话,拒绝了一半,又应承了一半,为阿茵考虑的同时,也给了阿茵足够的面子。

孟云茵岂会想不到这一点?

她心中对霍烨的好感立刻上涨,遂粲然一笑:“包在我身上。”

霍烨微微颔首,眼神流转间不经意的与周明隽的目光对上,周明隽的眼神比起阿茵的,称得上是冷漠至极,霍烨也不介意,顺势别开目光,继续欣赏江景。

孟云娴这才察觉到周哥哥好像被遗忘了似的,她赶紧将霍昂一被推举的事情说了出来。

霍烨一怔,又看了周明隽一眼。

严格论起来,他和霍昂一来到京城不过一日的功夫,虽说表明来意,希望能有人代为推举入朝为官,可是不管从什么方面考虑,都不该这样快。

所以这位五殿下是前脚得知了有他兄弟二人的存在,后脚就亲自做了推举?

不等孟云娴多说,周明隽已经把刚才跟昇平说的那番理由又复述了一遍:“自然,除了见多识广之外,若是能懂多地方言,甚至是别国用语,自然又是一个优势。鸿胪寺掌宾客凶仪之事,论熟知国礼与规矩之人不少,但对大禹多境的风土人情都了若指掌的,就少之又少。我私以为,云娴口中的霍先生,足以胜任此职。即便无法一击即中,这来日方长,不妨在各个位置多磨合磨合,总能找到最适合的。”

这包含深意的一番话,让霍烨的疑问得到了解答。

周明隽的确是立刻就做了引荐,这份信任的基础,不在于多方查探与核准,而在于孟云娴口中的那番介绍。

他信的,是孟云娴。

霍昂一听着周明隽的话,颇为玩味的笑着:“好,有五殿下这番话,霍某一定不负所托,不给你丢份儿。”

谁料周明隽话锋一转:“云娴出门在外,受到二位诸多照顾,如今还结成了义兄义妹,我与云娴一起长大,云娴的恩人便是我的恩人,云娴的义兄自然也是我的义兄。推举只是举手之劳,更不敢让二位准备什么贵重的成亲礼。只要二位能莅临婚宴,我与云娴便心满意足。”

咚!孟云娴手里的杯子一滑,茶水抖出来,她手忙脚乱的擦拭。

霍烨将她的慌乱看在眼里,眼底滑过意思复杂的情绪。

周明隽伸手掏出一块帕子,语气无奈又宠溺:“原想你出门三年,能老成稳重许多,结果还是这么毛手毛脚,看来这三年,没有少折腾两位义兄。”

孟云娴看着这帕子,一时间有些晃神。

她好像见过这个帕子。

脑子里忽的闪过一些画面。

很多年前,她因为许家姐妹的事情茫然无措,便暗中帮助许家姐妹,没想被人家抓了个正着,她独坐在酒楼的包间里抹眼泪,他赶到后递的就是这快帕子。

还有当年在监学寺,她因为眼疾的事情躲在丛林后哭,也是他出现,用这块帕子擦掉她的眼泪鼻涕,结果她哭的太汹涌,直接用上他的衣裳……

见她迟迟不动,周明隽晃了一下手里的帕子:“烫傻了吗?”

孟云娴如梦初醒,伸手要接帕子,结果周明隽又收回了帕子,顺手藏好,转而对其他人道:“抱歉,她还是这么毛手毛脚的,如今天气冷,这茶水浇到身上太凉,我带她去买一身新的衣裳。”

说着,人已经站起来,看着仍坐在那里发愣的孟云娴,扬声道:“走啊!”

这一声,呼吁中带着几分命令,命令里又带着几分不容抗拒的宠溺。

孟云娴一下子都忘记自己是谁,下意识乖巧听话,手忙脚乱的牵着裙子站起来:“哦哦哦。”刚刚站定,她反应过来,又小小的抱怨一句:“吼什么嘛……”

周明隽冷然道:“不然你这个笨手笨脚的样子,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事情吗?”

孟云娴:……

有那么一瞬间,霍昂一和霍烨的眼里同时露出几分惊讶之色。

他们几乎是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几年前那个孟云娴的模样——

以为是个乖巧又胆小的姑娘,实则满心的原则和主意,可就在你对她改观之前,她又缩回角落继续乖巧胆小,像一只小兔子。

三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改头换面。

他们以为她做到了。

但其实所谓的改变,根本唬不了最亲近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啰嗦几句~

非常感谢一路支持到这里加油打气的读者朋友。

故事行至此,虽然过了最大的**,但并没有结束,坦白说,接下来的剧情是成长后的娴娴面对感情的态度和他们能终成眷属相伴到老的一个过程,以及最后的伏笔要挑出来,内容不算很多,但我认为是一个完整故事的必要组成部分。

你可以决定看或不看一个故事,喜欢或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情节。

而我有权利决定一个故事怎么写。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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