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相拥而眠到天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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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说的复命指的是什么?

不得其解,锦笙只好继续读下去。

后面他说到自己在项城的所见所闻,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情了,诸如给她买了很多小玩意儿,不知道她现在长大了还喜欢不喜欢,又如北方的风光普遍比南方的大气一些,山河壮阔,一马平川,南方这边要婉约雅致许多。

还说信封中有一小串相思子做成的手链,红彤彤地很衬她的肤色,要她戴上,锦笙便从信封中掏出来戴上了。

通篇看完,大约表达的就是背井离乡两年的思念之情。

云书也坐在一旁伸着脑袋看,摇头笑道,“许久不联络,你们的感情没见着淡就好。前几年小澈喜欢学那些文人墨客写一些附庸风雅的东西,还拿到市井上卖出了名堂,以为他会走考取功名的路子。”

锦笙不觉得那些东西附庸风雅,相反,她觉得钟君澈是个很有才华和野心的人。

她仔细品过小澈的字画,虽然字里行间都透着懒散浮躁,甚至用词用句常常华而不实,空惹一些豆蔻少女喜爱罢了,给人感觉是没什么货真价实的墨水。

可锦笙就是能看出他隐藏于这些华丽辞藻之下的蛰伏和隐忍,能看出小澈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人,那些浮于表面的浮夸,都是伪|装。

所以她也觉得很奇怪,小澈的书画其实有透露出他对功名利禄的向往,从写山水景致侧面分析朝廷局势,到写百姓生活深度剖析天下苍生,他就应该是冲着朝中重臣的位置去的才对。

“我一直相信他有能力混个一官半职……”锦笙轻轻抿唇,想得入了神。

“没几个人觉得他有真才实学,也就你觉得他会有出息。”云书想了想,“我勉强跟着你这么觉得。”

这句话说完,锦笙的神思又飘到了别的地方。

是啊,好像这世上很多看起来差劲的人,她总是能看出些与众不同来,譬如钟君澈,又譬如顾勰。

她以前说过,顾勰虽然至今没有什么出息,人家在朝堂中混得如鱼得水的时候,他在花楼窑|子里逛得如鱼得水,整日里浑浑噩噩、纸醉金迷,可是她却觉得和顾勰一见如故。

他那些大逆不道的话只有她敢听,那些出言不逊只有她能理解,那些独特见解也只有她敢附和。

她就是觉得顾勰的想法不一般。

她觉得顾勰只是需要一个契机,金窝银窝使他痴迷沉|沦、无法自拔,所以他抽|身不出,但只要有一个让他甘愿抛弃一身荣华富贵,转而去拼搏的契机和动力,他就能功成名就,大约也能生出些“鲲鹏展翅恨天低”的想法。

可不知这个契机动力是什么,什么时候才会有。

正这么想着,外面忽然有人唤了一声,“阁主,有生意来了,点明了要见您。”

“你伤势不便,我先去看看。”云书起身,又嘱咐她,“好好休息,再睡会儿我来给你换药。”

锦笙明面上点了头,心里还记得自己要默写一百遍太子爷的字——“曦见”。

她挑选了一张有红梅底纹的澄心堂纸,带着点儿雪中梅花的冷香,铺开的一瞬间,香气蓦地萦绕鼻尖,锦笙一愣,不禁想起昨晚同样萦绕在她鼻尖的冷香。

那是一种不同于梅花的冷香,似乎要更冷、更沉一些。

不晓得怎么的,提笔写第一个字的时候,她就莫名脸红了。怎么搞得像是暗恋哪家多情风|流少年郎的闺阁小姐,偷偷写少年的名字,寄托相思之苦?

她深知不能这么想,越是这么想,越是没法正常写下去。偏生这个惩罚就是不由自主地让人往那方面想,似乎每写一笔,心尖就蓦地一跳,这节奏踩得真真切切,像极了情窦初开的样子。

写完一百遍的时候,锦笙已经满脸通红。

“阿笙。”云书推门进来,肃然道,“出大事了,咱们八成摊上了一笔会掉脑袋的生意……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锦笙愣愣地抬头,回过神的时候桌上的澄心堂纸已经被云书拿在了手中,她一吓,赶忙惊呼,“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云书傻眼地看着她,昨夜想的那些东西一瞬间涌上脑中,她一时也愣住了,“你……你不会真的喜欢……”

“没有!”锦笙抢回纸迅速叠好搁在书本下压住,叹了口气道,“那是太子爷让我写的,说是惩罚我欺瞒他……”

“哪有这么罚人的?”云书将信将疑,毕竟锦笙如今满脸绯红快要滴出血来的模样就像是少女情窦初开。

锦笙揉了揉滚烫的脸颊,垂眸抿了抿唇,岔开话题道,“不是说生意吗?发生什么事了?”

知道她有心不提这茬,云书便也没揪着问,压下些情绪后才道,“刚刚来了一路人,说有一批货要我们帮忙押送出城,给出的定金是这个数。”

云书伸出五根手指头。

押送货物不是什么难事,锦笙便往靠谱的猜,“五百两?”

云书摇头,“五千两。”

“什么样的货?”锦笙虽有惊讶,但片刻间又恢复了镇定,毕竟来天枢阁办的事,不会是什么鸡毛蒜皮。

“盐。”云书严肃地看着她,“是私盐。”

锦笙拢眉凝神,贩卖私盐被抓到的话可是掉脑袋的事情,这些人多半也是害怕在运输这一环节上面出了差错,所以才找到天枢阁帮忙。

不得不说先皇创立天枢阁真是明智的决定,那些找上天枢阁的人,自以为天衣无缝地避过了王法的制裁,熟不知找上天枢阁才是撞上了刀口。

光是个定金就给了五千两,出手真算得上阔绰,毕竟在天枢阁给不给定金都无所谓,只当意思意思而已,真正的预款尾款才是买卖里赚的地方。

锦笙沉吟道,“他们要送到什么地方?”

“项城。”云书顿了一下,压低声音,“你还记不记得多年前天枢阁在项城那边查出了十多个地下黑市?”

锦笙当然记得,项城虽远离皇城,却十分富庶,其富饶程度甚至可与汜阳匹敌,就是因为有这十多个黑市的缘故。

项城的黑市藏得极为隐秘,想要找到入口十分困难,且黑市混乱,没有章法,往来之人皆藐视王法,走私贩卖、杀人越货、奸|淫|掳掠等无恶不作,却能屹立于王土多年,可见其背后的势力庞大。

这么个地方一出来,最不高兴的当然是皇帝了,皇帝心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竟然有人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撒野,撒野就罢了还不服管教?

这就好比养了一个败家子儿,花家里的钱、吃家里的饭却见天儿地惹事生非气他家老子,总归都是三个字――欠收拾。

当年查出十多个黑市之后,朝廷立即派兵清剿,本来以为当时的黑市老巢已经被一锅端了,不成想……

如此看来,项城黑市的具体数目也有待商榷,当年只查出来了十多个,必然还有没查出来的。

“那些人想把私盐运至项城黑市,担心路途遥远会生什么变故,需要官府庇佑,这才找上了天枢阁。”

***

太子府中,一名紫衣男子揭开披风兜帽,朝君漓径直跪下,缓缓笑道,“太子爷,别来无恙。项城潜伏两年,臣幸不辱命。”

紫衣男子的手腕上,有一串火红的相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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