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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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书正在给屋里少有的几件家具修补。

破旧的四方桌断了一条腿,另外两条腿摇摇欲断,独留一条腿撑起整个身子。

李玙在厨房里找来几根笔直笔直的木棍,再将带回来的藤蔓剃干净,只留光秃秃的藤枝。

随后将木棍用藤蔓绑在桌脚上,绑的紧紧的。

条件有限,叶君书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材料,只能就地取材。现在他在处理最后一条断腿。

叶君书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合适的粗木棍,比了比正确的高度,然后绑在断截的地方,用木棍代替残缺的部分。

他将手放在桌面,往下按着摇了摇,稳稳当当的,于是就修补完成啦!

叶君书抬头看了眼屋顶不规则错落的洞,想了想,还是没有去处理。

条件太过艰难。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没有能填补窟窿的茅草,而且也没有梯子让他爬上去。

就算能上去了,就那些危楼似的屋顶,估计没法承受他的重量,他上去了就是雪上加霜。

真不知道连下十几天暴雨的时候,这间危房是怎么在风雨飘摇中存活下来的。

叶君书给予崇高的敬意。

这间屋子已经很难修缮好,最好的方法就是推倒重做。

只是他们现在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想做房子,是在做白日梦呢!

叶君书果断放弃。

屋里唯一的床经过叶君书的整理,也好睡多了。

虽然晚上可以看星星看月亮很浪漫,但是为着自己的身体着想,叶君书将木板床安放在尽可能屋顶没有洞的位置。

还好这段时间没有再下雨,不然真能体会一把望着雨水从洞里落下,形成一柱柱水柱奇观,地上积水成河。

他们将桌子移到勉强能遮住雨的地方,蹲在上面抱着自己瑟瑟发抖的凄凉感。

这几天他们上山期间,叶君书顺手弄了些用得上的东西,这间屋子看着倒没有那么残破了。

叶君书双手叉腰,看着他这两天弄出来的成果,心中充满成就感,他就是这么厉害,能化腐朽为神奇。

自我欣赏一会儿,叶君书才转身出屋,去整理只能走个四五步的小厨房。

缺了大口子的锅里整烧着热水。

角落一堆柴火码得整整齐齐,直抵棚顶。

叶君书顺便将午膳煮了煮。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这里有山有水,物资自然丰富,白天他们得避着村里人,所以特意半夜跑去河边去捞鱼。

叶君书用藤蔓编织了一张大网,他们捞了几次,收获不小。

前段时间洪水肆虐,到下川村时,水位虽然仍上升不少,但毕竟没到漫过村庄的程度。

洪水带下来的,再者这段时间没人在河里捞鱼,这就便宜他们了。

或许有人会想,河里已经泡过好几具尸体,水里的鱼还能吃吗?

但是事实上,还真没人忌讳这个。

一来这条河是活水,河水容量大,那几具尸体在河里无疑是碗里的一粒灰尘。

何况他们每年都能从河里捞到误落水的百姓,若是忌讳这个,那他们不是一直不能捞水产了?

所以叶君书两人连续几晚去捞鱼,吃不完的这会儿已经晒成鱼干,留着后面再吃。

再加上他们这几天在山上设陷阱,还能装到猎物。可惜没有条件,不然他都可以做个弓箭打猎了,收获还更多些。

因为走得远,也能摘到菌类野菜,还有野果子什么的。

这段时间不愁吃的了,就是没有米面。

叶君书引以为憾。

叶君书往远处望了望,心中奇怪,小有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正思考着要不要出去找人,远远就看到叶君有从远处跑来,叶君书刚扬起的笑容,在看到叶君有脸上的淤青时,瞬间落下来。

“谁打的?”

叶君有被叶君书突然沉下的脸色唬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是看到他脸上的伤才生气的,不由挠挠又变得乱糟糟的头发,老老实实道:“村里那些小孩打的。”

他今日出去跑进山,本想看看陷阱有没有野物的,谁知路上不巧碰上一群孩子,就追着他打了。为此他还丢了一捆木柴。

“痛不痛?”叶君书手里没有药膏,只好轻轻给他按揉了下。

“不痛不痛。”叶君有已经司空见惯,他浑不在意道,“过几天就好了。”

以前他还伤过更重的,比起那些,这几块淤青只是毛毛雨啦!

正是这样的习以为常,才更让叶君书觉得心疼。

那么好的孩子,偏偏让他承受了那么多的苦难,上天何其不公。

叶君书即使再清楚,这个世界上,很多他看不见的角落,一定还有比这孩子还更悲惨的存在,但是没有亲眼所见时,总是下意识忽略。

而叶君有的遭遇,让他看见了,就没法不在意。

叶君书道:“有人欺负你,不能认怂,要找机会欺负回去,如果人多势众,你就跑,使劲跑,他们追不上你,就打不着你了。”

“当然,我跑得可快了!”叶君有骄傲道,“他们都跑不过我。”

不然他也不会只黑了几块淤,那还是他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打到的,等他反应过来,就迅速跑啦!

叶君书揉揉叶君有的脑袋,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最后他道:“等会儿我教你几招,到时有人再欺负你,就狠狠打回去,只要不打死人,有多狠就打多狠。”

小孩子再天真无知,打人总是不对的,而且正是无知,下手才不知轻重。

那些喜欢欺负别人的大人小孩,不被打几次,永远不知道被打的人有多痛。

所以叶君书一直不喜欢动手,能讲道理的,一般他都只讲道理。

但是不喜欢,不代表他就任由别人欺负自己和家人。

叶君书想,他家的小孩,怎么能被欺负?就算是要打架,必须是赢的一方。

他家的几个小孩都打过架,但是他家小孩多,人多势众,他们打架可从没输过,还混成胡同一霸二霸,还以为他不知道呢!

果然一个人还是太亏了。

叶君书想,待小孩回到上京,就不会被欺负得这么惨了。

“真的吗?真的吗?”叶君有一听叶君书的话,兴奋得连连追问。

在叶君有眼里,叶君书真是无所不能,基本没有什么不会的。

叶君有想象自己将那些经常欺负自己的小孩打得哭父喊姆,不由乐呵呵的。

“嗯。”他家的孩子,可不能再被欺负。

叶君书便将这事提上日程。

如果可以,叶君书还想去找家长的,好教他们知道,叶君有是有人撑腰的。

但是他现在不宜在外人面前露面,不然消息露出去,他还不知道先来的是自己人还是其他人。

叶君书琢磨的想,或许可以自己去找上门。

他对威武军的人大都熟悉,如果看到他们,自己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他在暗处,也可以逃得快。

叶君书开始思考这个可能性。

叶君有诶了一声,想起一件事,忙对叶君书道:“大哥,我们今天还没去看陷阱呢!”说不定里面就有野物了!

昨天没有看到有猎物,今天肯定就有了!

叶君有懊恼极了,如果不是他不小心没注意周围,也不会和那群人撞上,不然他早就进山林了!

自前几天叶君书带他进山挖陷阱装猎物,他们第二天就收获了一只野鸡两只兔子!可谓是大丰收!

叶君有看着这些动物眼里全是肉。

最后这些野物全进了他们的肚子,他们连着吃了两天,叶君有想起那滋味就忍不住流口水。

叶君书看看外面的天色,便道:“先吃点东西,待会儿我和你一起去。”

“好!”叶君有重重点头,“大哥你放心,这次我们绝对不会遇到其他人!”

“嗯。”

叶君书心里已经有了其他想法,也不在乎他在这里的消息会不会走漏出去了。

下川村虽然偏僻,但不至于与世隔绝。

叶君书猜想,说不定有人已经来过村子里打探了。

只是他当初被救起来时,正是临近晚上,并没几个村里人知道,因为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被扔到山脚,所以在村里是没有传开的。

那些救了他又扔了他的人,自然会守口如瓶,担心招惹到麻烦。

在加上他自己没有主动出现在人前,还有意避开,除了叶君有,还没有谁知道他在这里。

叶君书已经决定带小孩离开,就无所谓消息走不走漏了。

他们熟门熟路的进了山林,寻到落陷阱的地方,叶君书一看陷阱口的异样,顿时唇角一勾,笑道,“有猎物了!”

叶君有顿时兴奋的蹦跳,无声的笑着,他们又有好吃的了!

他紧紧跟在叶君书身边,朝陷阱靠近。

叶君书拨开上面的草,往里面一看,下面有一只野鸡,色彩斑斓的,身材极其肥硕。

叶君有吸溜一下口水。

叶君书还听到大野鸡咯咯的声音,很快就将其抓在手里,用绳草绑着。

这只大公鸡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翘翘,起码能养两天。

叶君书带着叶君有去看了其他几个陷阱,还看到一只兔子。

这座山林没有大型危险动物,可能是没有天敌的关系,小动物品种虽少,但繁衍极多。

不过这些小动物都精怪精怪的,山下村民们偶尔想抓只野味解馋,纯靠运气和老一辈多年的经验。

下川村村子并不大,也没有猎户,这就便宜了叶君书。

他根据多年的经验,在经常有动物出没的几个地方设下陷阱,即使不是天天有,隔个两天也会有收获。

今天,他们就收获了一只约莫四五公斤重的大野鸡,和一只分量也挺大的兔子。

叶君有虽然失望没有好多,但有两只也不错,很快就整个人神采飞扬的,积极的想要提着猎物。

叶君书最终拗不过他,将相对轻些的兔子给叶君有拎着。

叶君书笑眯眯道:“我们今晚就吃兔子。”

“好!”叶君有自是没有意见。

“这只野雉,不如我们明天拿去镇上换了钱买米粮。”

天天吃菜吃肉,没有米饭下口,总是觉得饿得慌。

叶君有迟疑了下,“要去镇上啊!”

“是啊,我们可老缺钱了,拿去换了就能买粮食吃了。”

其实他想,两只都拿去换也可以。

不过叶君有这段时间吃肉油水多,好不容易气色好看点,叶君书也不会舍不得一只兔子。

而且这只兔子已经死了,放久了也不好。

叶君有很少进城,只有自被赶出家门后这两年,他偷偷摸摸跟在村里人后面,去过两次镇上。

只是在他印象里,镇上的人也不友好。

当初他想到镇上打工赚钱,但没人雇佣他,而且大人对他很嫌弃,他一进店都像赶苍蝇似的被赶走。

后来他看到乞丐蹲在角落里也能赚个几文钱,他也学着拿只破碗蹲地上。

谁知人家乞丐也是有地盘的,叶君有最后也是被撵走。

在镇上寻不到活路,叶君有只好回到村里了,好歹勉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叶君有思考再三,随后抬头对叶君书道,“我们明天天不亮就出发。”这样就不会遇到村里人了。

不然,万一和他们撞上,那些人抢他们的野鸡怎么办?

待他们早早进城,早就把野鸡卖了,别人就不知道了。

“好。”

“大哥放心,我还记得路,村里里镇上不远的,很快就到了!”

“嗯……”

“……”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叶君书和叶君有就起床洗漱了,然后提着那只野鸡摸黑往镇上走。

野鸡经过一个晚上,有些蔫蔫的,但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活鸡可比死鸡值钱多了。

待他们走到城镇门口,那扇简陋的城门还没有开。

叶君书两人就在外面等。

这时天才蒙蒙亮。

除了叶君书两人,还有其他百姓也在附近候着,看他们担着簸箕箩筐的,一定也是在赶早集。

只不过今天不是赶集日,到底人不多。

叶君书和叶君有虽然衣服残破,但都收拾的齐齐整整的。

小孩也不再是以前那副脏兮兮乱糟糟的模样,有叶君书在,即使他没什么洁癖,但他怎么看得过眼小孩那副样子?

小孩子,就是要干干净净的,才讨人喜欢。

所以叶君有的脸上脖子和手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虽然也有破洞,但没有十天半个月不洗显得脏兮兮。

有些松垮的衣服让叶君书用柔软的藤条充做腰带系上,看着精神面貌都不一样。

就是头上乱糟糟的头发打成结,叶君书将那头发按在水里揉搓也没能理顺。

他们没有剪刀,也没有梳子,叶君书只能先这么着。

不过他还是将那乱糟糟的头发用藤条绑了起来。

别人一看到这小孩,也不会觉得他是乞丐了。

叶君有还是有点担心看到村里人的,不过他瞅一眼,只有几个有点面善,不过是上了年纪的。

叶君有没有记住的模样,应该是他们没有欺负过他,只是漠视了他的存在而已。

村里那些欺负过他的人,叶君有记得可清楚了。

这么一想,叶君有就不怕了,努力挺直腰板站在叶君书身边,还伸手揪住叶君书的一片衣角。

没多久,城门就开了。

那些百姓连忙挑着担子进城。

叶君书便牵起叶君有的手,顺着人流进去。

还好这个城镇并不大,他们进城不用交入城费。

不然他们还进不去。

叶君书停下脚步,往四处望望。

叶君有原本是想跟着那些赶早市的人后头走,见叶君书停下来,疑惑地问:“大哥,我们不跟他们一起吗?”

晚点过去,集市就没有好位置了!

叶君有一想到这个,就着急,恨不得拖着叶君书跑。

“不急。”叶君书道,“我们先去打探打探行情。”

如果他没料错,集市那边摆摊是要收费的。

叶君书他们现在身无分文,能省一文钱就省一文钱。

他要将这只野雉发挥最大的价值。

“哦。”叶君有一听,也不着急了,他乖乖的应声。

叶君书牵着叶君有在街市上走。

早摊上的包子馒头面汤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勾得人嘴馋不已。

叶君书和叶君有两人出门时没吃东西,又走了半天的路,这会儿闻到这些香气,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

“卖包子诶!又香又大的肉包子!”

“卖油条咯!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

小摊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整条街市充满了热闹。

叶君书两人走了一会儿,细细观察来往人群,没多久就盯准了下手目标。

“这位阿麼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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