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番外(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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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宝贝满周岁时,沈彻千挑万选的为他们定下了大名。

不求他们成为经天纬地之才,只愿他的孩儿能够无忧无恙的平安长大。

按照族谱,男孩轮到了念字辈,他便给哥哥取名为沈念朝,妹妹则是取名为沈思暮。

这两个名字刚想出来,他便在纸上写下,他的字本就苍劲有力,林梦秋一眼瞧着就喜欢的不得了。

“夫君可否将这幅字赠我,我要挂在屋中,时刻都想看着。”

同时也有些好奇,为了这名字的事,沈彻辗转多日思索了许久,她还以为要再为难些日子,没想到去书房写了幅字,名字便出来了。

林梦秋此刻坐在榻上,怀中搂着两个孩子,他则是坐到身畔长臂一揽,将她连同孩子圈进臂弯内,贴了贴她的脸颊,轻声道:“吾有三思,日为朝,月与暮,汝为朝朝与暮暮。”

他沈彻,此生三个最为牵绊之人,便全在这字中。

林梦秋动容的仰头看他,如此相依相偎,就是此生最满足最想做的事。

*

沈念朝和沈思暮的周岁,南阳王府并未大肆操办,只是请了关系亲近的几家亲朋好友,来给这对兄妹的抓周宴凑个热闹。

这日清晨,天方蒙蒙亮,王府上下便忙活开了。

林梦秋昨夜睡得晚,早上醒来时,正好是她平日起的时辰,床榻还有余温,沈彻应是刚出去。

这一年来,府上的大小事务都由她着手,她将绿拂和李管事培养成了自己的左右手,还从沈彻拿讨来了办事机灵的阿四。

如今前院的事有阿四,后院有绿拂和李管事,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除非是大事需要她过目定夺的,平时她只需要每月查看账簿,敲定当月的重要事宜,而后便可做个甩手掌柜,安心的带着两个宝宝。

她揉着发酸的腰起身披上外衣,就听见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两个小宝贝来了。

“亲亲,亲亲。”还不等瞧见人影,暮暮洪亮的小嗓门便先传了进来。

暮暮虽然是妹妹,但样样都比朝朝要学得快,不仅先会说话,也比他要早会翻身会爬,才刚一岁的孩子,但凡没人看着,她能把整个屋子爬个遍,而且声音清脆响亮,便是隔着院子都能听见她的笑声。

相比较来说,作为哥哥的朝朝就沉稳的多,不哭不闹做什么都是慢条斯理的,很有兄长的气度。

也正是因为暮暮聪明,学东西快,就有些性子急,就像是说话,她最先学会喊的是娘亲,但那个娘字发音总是发不好又很急,总是会变成喷口水的凉。

到最后就是凉亲凉亲的喊,林梦秋见她如此吃力,每回都被她喷一脸口水,便教她喊亲亲。

反倒是沈彻这个爹,比较讨巧容易发音,成了吐字最为清晰称呼。

在暮暮都能发出咿呀的声音胡乱喊了的时候,朝朝却咬着手指一个字也不说,整整两个月,可算把这对没经验的小夫妻给吓着了,生怕是孩子没照顾好,这才落了病。

没想到两个月后,朝朝一开口,便是一句清楚无比的“娘亲”,可把林梦秋给乐坏了。

这小家伙原来是在憋着给他们惊喜呢。

再仔细的观察,林梦秋便发现了,朝朝虽然学的慢,却都是一步到位,不管是说话还是走路,要么不动,等动起来肯定能给人以惊喜。

时间一长,她也就不担心了,两个小家伙这是都遗传到了沈彻的聪慧,而且各有长处。

很快奶娘便抱着他们两进来了,两人穿着同样的衣服,只不过朝朝是蓝色,暮暮是粉色,瞧着几乎一样的面团小人,林梦秋便先笑了起来。

她也不急着穿好衣服,虽然奶娘会喂奶,但她已经养成了每日都喂他们一回的习惯。

反正这奶他们不喝,他们的那坏爹爹也总爱咬,她这一时半会的也断不了,索性就继续喂着。

暮暮性子急,不管做什么事都喜欢抢前面,先由奶娘抱进屋的也是她,一见到林梦秋还离得好远,就泪眼汪汪的伸出了双手。

嘴里还在不停的喊着:“凉亲,抱抱。”

“怎么了,娘亲的小暮暮,怎么哭的如此可怜?”

林梦秋赶忙接过了她,询问的看了眼奶娘,奶娘忙不迭的跪下道,“回主子的话的,小主子方才过来的路上听见了八两在叫。”

自从后院扩建后,八两和半斤也就被换到了后院养,那里有个他的专门小窝,每日就像是巡视领地一般的在院子里逛。

按理来说八两的外形太过凶猛,便是成人瞧着都害怕,可奇怪的是,这两个小家伙都不怕八两。

尤其是暮暮,从见了八两后,就很喜欢这威风的大狗狗,娘亲和爹爹是说的不够标准,但这个八两却说的尤为清楚,从不会出错。

被林梦秋抱在怀里,就不哭了,开始吐着泡泡兴奋的冲她喊:“八两,八两,汪汪汪。”

她这地位还不如一只狗,林梦秋简直是哭笑不得,抱着她颠了两下,轻轻的拍着后背,“好好好,我们先吃奶奶,等换了衣服,一会再让爹爹带你们找八两玩,好不好?”

“八两。”

暮暮吐着口水还不够,后面奶娘怀里的朝朝也咬着手指,跟着喊八两。

得得得,混弄不过去了,今天瞧不见八两,这两个小坏蛋是不会配合了。

“去把八两带进来。”

林梦秋赶紧向奶娘使了个眼色,让她将八两牵进来,一瞧见威风凛凛的大獒犬,两人才不喊了,冲着八两拍着手笑,这回终于肯乖乖喝奶换衣服了。

三月初,屋内烧着地龙,暖和的很,奶娘先将最听话的朝朝给扒了外衣,套上了喜庆的新衣服。

过了一周岁,两个小不点依旧长得很像,为了作为区分,朝朝用红绳给他扎了一个发揪,而暮暮则是左右两个发揪。

两人肉乎乎的小手上都戴着金铃铛,每次爬起来就会铃铃铃的响,可以随时知道他们在哪,而且他们自己也很喜欢这个铃铃铃的声音,动不动就拍着手,就为了听这铃铛的声响。

八两进屋后,场面便有些控制不住了,只要它汪汪的喊一声,暮暮就用力的拍动着小胖手,铃铛声便跟着响起来。

狗叫声伴随着铃铛声,屋内瞬间变得热闹起来。

沈彻进屋时,瞧见的便是这样的画面,奶娘们躬身退了出去,他上前捞起穿戴好躺着的朝朝,朝着还在叫得欢的八两,命令了一句趴下,八两就乖乖的禁了声趴在了地上。

朝朝没有妹妹那么激动的挥舞手臂,但也在吐着口水泡泡,他认得自家爹爹,见到沈彻抱起他,就乖乖的喊他,“爹爹。”

沈彻早已熟练的掌握了如何抱孩子,这会就抱着朝朝

看林梦秋给暮暮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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