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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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并不知刘氏为何要将她作“男儿”打扮,甚至瞒过了世人,她无法向刘氏寻求答案,只因刘氏在服丧期内,私通农庄的佃农而被人发现。

尽管本朝的婚姻规定相对宽松,可是有夫之妇与人私通便已经是大罪,更何况是在服丧期内。刘氏的下场可想而知,那佃农也是家破人亡。

也正因为有了刘氏的事情,张鹤和张显时常会被族亲取笑,张显也一度被怀疑并非张廷榆的亲子。

虽说嫡庶之分在这个时代并不是很重要,可到底是父权社会:张廷榆于三年前病死,按规矩在守孝期内兄弟不得分家。于是三年守孝期一过,张雁便请了族里的长辈主持了分家事宜。

按照本朝的分家律法,不管嫡庶、长幼,除非留有遗嘱,否则都平分。只是张雁素日里便不喜两个庶出的弟弟,便联合了族里的长辈,请他们作伪证,声称他们知道张廷榆生前曾立下口头遗嘱,张雁占家产的大份,两个庶出之子占小份。

八百多亩的田产、十几万贯的家财以及农庄和房屋,张鹤以及张显统共分得一百亩田产、一头老牛以及一座老宅,然后就被赶出了家门。

张鹤初来乍到,还什么都没捋清楚就被赶出了家门;她更不懂这儿的法律,还以为庶出的的确没有多少继承权,只知好歹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和田产,便带着尚且只有五岁的张显来到了清河村。

清河村曾是张家发迹时置办的田宅所在处,后来张鹤的曾祖父分家产时将此处分给了张鹤的祖父,张鹤的祖父又将它分给了张廷榆。不过那个时候的张廷榆已经拥有了更好的祖宅和农庄,清河村的这间两进院落就慢慢地废置了。

张廷榆在世时每年都会派人回来修葺和除草,可是他一死,这儿就被人遗忘。到了张鹤的手中,便成了杂草丛生、年久失修的危房。

张鹤花了将近半年,才将它修葺个大半,虽然不至于恢复到它最原始的面貌,可至少她睡着的时候不必会突然坍塌了。

再说那百亩田产。因它是祖上当官时按照品阶被封赐的,哪怕祖上不当官后也不收回的永业田,所以它的土质和位置都是十分好的。

一百亩零零散散地划分开来也只有四块地方,几乎都在清河村的范围内。不过这些田当初租给了佃农耕种,后来那户佃农的儿子在城里做买卖赚了钱,一家人便都搬到了城里去了。张家正在办丧事,这田便暂时没有租出去。

张鹤看着那长了许多杂草的荒地,头一下子就疼了。

莫说这原主自小娇生惯养没干过粗活,就连她本人在现代也都是没下过田的人。虽然外祖父是耕农,可她也只在小时候凑在田边听老人说过农经而已。长大以后就更是坐办公室,整日对着电脑,别说农活,连运动都极少做。

要怎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是一个值得她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

回到家门前,张鹤便看见夏纪娘从里头走出来,她呼道:“夏家娘子!”

“张二郎回来了?”夏纪娘待她走近,才道,“姨母听说你去了你堂叔父家,想着你还未回来的话,晚食也没时间煮了,便让我带些吃的来给你们。”

“多谢,有劳李大娘和夏家娘子费心了。”张鹤颇不好意思。

“姨母说你借牛和耕具给我们也不曾收租,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夏纪娘道,像张鹤这般善良的人,在这世间可是罕见的。

世间农户十之八-九,并非每一家都有牛可用的,快到农忙时期,没有牛又有地的人家自然得借牛,而多数有牛的人家都会趁机捞一笔。

张鹤家中的情况可以算得上是令人担忧的,她似乎一点也不懂得经营。夏纪娘有时难免会替张鹤感到担心,若长此以往,这兄弟俩要怎么活下去?

不知夏纪娘心里所想的张鹤心里也是一番纠结,她其实想问夏纪娘是否知道她的女子身份,可是观这两日夏纪娘的表现又不像是发现了的样子。

曾经的她倒是不在乎自己的女子身份是否被戳穿,她甚至有些抗拒这“男子”身份,毕竟要经营男子身份将会十分艰难和麻烦。可是当她意识到女子的身份会给她带来什么之后,她便被迫接受了这一伪装。

本朝国号“秦”,是在继唐朝后出现的大一统王朝,而历史上的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并没有出现……应该说历史的转折点在于“安史之乱”并没有发生,而藩镇还未来得及割据,唐朝便被取缔了。

虽是张鹤从未听闻过的朝代,可是许多风俗都和张鹤所熟知的历史相似。就女子的地位,虽然比明清时期提高了不少,可是在世俗的眼中,女子都是得嫁人的,而且并无自主婚姻的权利。

男子尚且还能挑对象,女子便只能靠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再者女子要想嫁得好,还得备一份丰厚的嫁妆。嫁过去后不仅要相夫教子还得忍受丈夫养妾,而当男子她还能选择当“鳏夫”呢!

张鹤岂会花钱去受罪?那如同她花了一生的积蓄和青春将自己关进了牢笼里。所以张鹤咬咬牙,决定将伪装进行到底了,若有朝一日身份被揭穿,那她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虽然从这两日的相处中得知夏纪娘的为人不像是会给她带来麻烦的,可她依旧有些忐忑。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背景大部分采用宋代,但并非照搬,有很多私设。比如宋代规定父母、祖父母在是不得分家的,而父死了,母还在这种情况能否分家方便面并没有找到详细的示例故而只能私设了。

另外宋代厚嫁的风气习俗很流行,父母不仅要把女儿养大,还得给她们准备丰厚的嫁妆(因为女子的嫁妆即使结婚了也仍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依旧能带走,受法律保护,所以宋代也有人愿意为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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