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葱岭,就到了昭武九姓的聚集地,林菁带着人在离石国主城不远的绿洲扎营,命上官广璃带着人去石国“访问”,她自己却换了便装,骑着马单独进了主城。
因为在边境上见过太多胡人,真正进了胡人的主城,也没什么不适应。
石国的主城是夯土城墙,里面有几处繁华的集市中心,东西分别有两座佛寺,共八条主要街道,街道两边都是摆满琳琅满目货物的店铺和手工作坊,胡饼和食物的香气一直不断,在长安十分珍贵的葡萄酒桶就放在街边,花很少的钱就可以喝到一大碗。
城中也像长安城一样分布街坊,一共十个,里面的住宅大多都是两到三层的楼房,鳞次栉比地沿街而立,有趣的是,几乎每幢楼房的墙壁上都有壁画,门前还有木雕的神像,这些精美的装饰品处处体现胡人的审美风格,而且还隐晦地展示了主人的社会地位和富裕程度。
城池的北部则是庞大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国主、贵族、大商贾的居住地,在宫殿群的前方,是巨大的广场,旁边伫立着气势庄严的火神庙,是每逢祭典时,供市民和国主一起祈祷所用之地。
林菁不紧不慢地穿过广场,在王宫前被侍卫拦了下来。
火神令从袖口滑出,被她扣在手心里亮给侍卫看,他们立刻神色一凛,行礼之后立刻跑进去通报,她则牵着火炼,坐在宫门旁的大树下纳凉。@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不久之后她听到宫墙里传来了喧哗声,还有马蹄的声音,等她回过神,发现一匹矫健的黑马驮着它的主人从宫门冲了出来,那上方的年轻男人背着阳光,疾驰过来向她伸出一只手。
林菁下意识地站起来,还没伸出手就被人用手一抄,从肋下将她抱了起来。
“霍九!”她惊呼。
霍九将她紧紧扣在胸前,一手扯着缰绳,任由骏马奔驰,将她带出了主城。
林菁缓过神来,便靠在他怀里笑了。
想起在长安城的时候,她也是这样从萨宝府里把昭武九姓最美的王子“掳”了出来,想起众人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竟觉得那般轻狂的行为也是一种难得的回忆。
出城门后,霍九放慢了速度,他穿着精美的华服,头上还带着贵重的王冠,可见来得太急,根本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跑了出来。
林菁亲了亲他的下巴,才想起自己没带吃的,也不知道霍九要去哪儿,然后去摸他的腰,发现他也没带。
在等她来的日子里,霍九本就有点燥,被她这么一摸,几乎要窜出火来,他按住她不老实的手,警告她:“别乱摸。”
林菁眯了眯眼睛,偏生又去他腰上摸了一把,笑着道:“就喜欢摸呀,难道你藏什么好东西了?”
他看着林菁,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当真从腰间拿出一样东西,正是曾经那件被林菁拒绝的翡翠金线龙首簪。@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摘了她的幞头,将她随随便便用来挽发髻的木簪子扔掉,换上了他手上的这一根。
霍九问她:“藏了这个,喜欢吗?”
“喜欢。”自己喜欢的人,当然送什么都好,林菁继续靠在他胸前,“不过你为什么一定要送我这根簪子,有什么意义吗?”
霍九想了想道:“它是昭武九国全境里,价值最昂贵的玉器,大概能抵得上一座城池……这应该算是有意义?”
林菁竟无言以对。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这意义可真是够大了。
“我们要去哪儿?”她问道。
“我在石国附近有自己的营地,列咄的王宫经过那场战乱之后,简陋得几乎没法住人,那里不配给你住。”
林菁对霍九的话表示怀疑,她一路走过来,并不觉得石国遭受了多大的损失,王宫内外也无比整洁。
以及,林菁友好地提醒他:“我行军时还曾躺在羊盘上睡过。”
霍九笑着亲了亲她的脸颊道:“可你现在身边有我。”
只要他在,就会力所能及地给她最好的。
霍九的营里离主城不远,也占了一处绿洲,但跟其他绿洲有许多零散居民不同,这处绿洲只有霍九的人,并用布帛完全围住,数十精悍的武士持刀护卫,见到霍九回来,皆跪地迎接。
营地四周都是侍从和仆人的帐篷,正中则是……
“宫殿?”林菁震惊地道。
“嗯,直接带了木料和石料过来,勉强可以住一下。”他在她耳边悄声道,“其实,我很不喜欢睡帐篷。”
林菁回忆了一下,他作为赭衣奴的时候就神出鬼没,她还真没见霍九住过帐篷,而且他身边大多时间都是众多仆从云集,很少有缺人服侍的时候。
真的是很娇贵的王子殿下啊。
两人下了马,霍九直接带她进了宫殿,里面的石柱撑起巨大的穹顶,很难想象这些东西是怎么运到这里,又是用了多少工匠,用最快的速度把宫殿建造起来的……
地面上铺着柔软的长毛地毯,案几上摆满了瓜果和食物,侍卫们不断地将炭炉、陶壶、烛台、胡床、香炉等东西搬进来,两名侍女走到两人面前,柔声道:“已为王后殿下准备好了香汤。”
林菁:“……王后这称呼是不是早了点?”两人别说成亲了,她还没开始考虑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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