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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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贤巷子原与成王府邸相邻的乃是威北侯府。

初代威北侯跟着□□打天下得了侯爵之位,可惜后代子孙躺在祖上的福荫之下享乐,不思进取,再无建树。但先帝之时,当时的威北侯在后院建了一座揽月楼赏秋,当时轰动京城,成为一时之盛景。

待得三王作乱之时,揽月楼被先帝暗中征用,充做瞭望楼,观察过成王府中动静,立下大功,还得了御笔亲书,侯府众人更是以此为荣。

今日威北侯在揽月楼请客,请的正是禁骑司指挥使傅琛,他从小的玩伴。

上首的新任威北侯沈谦,于半个月前在府里大宴宾客,庆贺自己接任侯爵之位,可惜傅琛离京查案,无缘前来,故而傅琛才回京在御前奏对完毕,就被他从宫门口给拖了过来,连圣上赏赐都被一并拖了过来。

傅琛此次出门办案,成功破获一起官匪勾结大案,荡平二郎寨匪类,剿灭匪类数百人,押送地方贪官入京受审,得圣上嘉奖骏马一匹,赏金若干。

提起这匹马,沈谦揽着怀里的美人儿垂涎三尺:“……我可听说了,陛下把御敌马监里的那匹谁也不能降服的野马赐给你了,不如你留给兄弟我赏玩几日”

他口里的那匹野马乃是五年前西北回纥向皇帝陛下进献的贡品,听说这是天山马王,天生天养,是回纥部落花费三年时间在野马群里捕获的。捕获之后不能驯服,便当做贡品送进京中,献给了南齐的皇帝陛下。

御马监里的那些人就没一个能降服马王的,还得把它当祖宗一般供着。这五年间没少踢伤欲驯服它的小太监,久而久之杀也不是,放也不是,皇帝陛下趁此机会便将它赏给了爱马的傅琛。

让威风侯爷驯马有些勉为其难,但沈谦此人爱好风雅,爱琴棋书画更爱美人,他想要留那匹马在侯府赏玩可就是真的赏玩,画几幅骏马图而已。

但傅琛也喜欢那匹马王神骏,如今纳入囊中便是一刻也不想多等,只想带回去驯服,但发小死皮赖脸拖了他过来饮酒,还不断使眼色让美人儿往他怀里蹭,引的他恨不得把沈谦揍一顿。

“你还是打消这个主意。”傅琛转动着手中色如琥珀的美酒,睨了旁边美人一眼,那美人儿只觉得傅指挥使的眼神冷的好比一盆凉水兜头淋下,加之身上只穿单薄的纱衣,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再不敢使媚态往傅琛身上蹭。

沈谦见此情景,遣了美人下去,还不忘抱怨他:“小时候觉得你性子还好,怎么越大越冷淡,你瞧瞧你这个样子,怜香惜玉都不会。说实话,就算是让美人儿给你暖被窝,美人儿说不定也要冻死在你怀里。还是别糟蹋我的美人儿了。”

傅琛一仰脖饮尽杯中酒,长身而起故意向他唱了个喏:“多谢侯爷厚爱,如果没别的事情,傅某这就告退。”

他如今手握权柄,乃是天子心腹近臣,敢大大咧咧受他这一礼的人还真不多,沈谦气恼的瞪着他,半点没有要起身还礼的意思:“走走你,等我一会收拾行李,回头就住你府上去。”

搭个棚子住在傅琛马厩旁边与马王近距离接触这种事情,沈侯爷还真做得出来。

他这个人随性的很,又无意仕途,高兴起来什么荒唐事情都做,偏又踩着线不至于碰触皇家律法,在允许范围内过的最为舒展自如。

傅琛对于发小的脾气秉性不可谓不了解,他无奈道:“随你。”转身要走,目光随意从楼上窗口往下一瞟,顿时定住了,神情之中还有几分惊愕。

“那是……”

原成王府邸的空地上,此刻一帮小女娘们正在打架。

简而言之,是十几名禁骑司的下属围着一名女子意图群殴,只不过被围在当间的女子身手极为利落狠辣,自保绰绰有余,故而打的难分难解。

沈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顿时乐了:“嘿哟,一群胭脂虎打起来了。”当间那名女子瞧着还真有些味道。

二人视力都极佳,又是居高临下,将下面打架的场面尽收眼底。

傅琛轻笑:“怎么又是她?”如果他瞧的没错的话,被禁骑司众女围在中间的正是二郎寨谷口打劫劫匪的那名张姑娘。

沈谦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你说的是哪一个啊?”能让傅琛这块冰疙瘩关注的女子,他可要好好打量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没有晚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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