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阳春布德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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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冰雁不喜欢喝酒,但是他的朋友楚留香喜欢。

姬冰雁一直说楚留香这个人做事没有下限,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在姬冰雁看来,楚留香已经到了无所不为的程度了。至少,姬冰雁想不出,一个脸皮厚到了什么程度的人可以和一个小姑娘拼酒。和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拼酒,无论是胜了败了也都是跌份的啊喂!!!

可是楚留香偏生就这样做了,还做的理直气壮。在他巡视江南的产业的时候,楚留香恰好也在江南,他偶然找他相见的时候,却正巧是叶家的那个小姑娘找上门来。

楚留香听姬冰雁提起过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的这位闺女——虽然如今白云城主也刚刚弱冠之龄,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一个闺女,可是叶孤城作为天下闻名的剑客,成名于他七岁的时候与南海群剑的一战,此后虽鲜少出手,可一出手便势必会威震武林。

在江湖之中,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所以叶孤城说叶言欢是他的女儿,那叶言欢就只能是,断不会有人去触叶孤城这个霉头,对他的话加以反驳的。

最开始姬冰雁对楚留香提起叶言欢的时候,用的是“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姬冰雁是钻进钱眼儿里的人,还真的很少见他在意小姑娘是好看还是难看。楚留香听到姬冰雁这么说,在心里对叶言欢的美貌程度已然有了大概的估量。

可是他再有心理准备,在看见言欢真人的时候,也还是呆了一下。

人间殊色。楚留香望着那个额角有一朵血色梅花的小姑娘,一时之间竟只想到了这一个词。听她和姬冰雁说想要给一个人找一件营生,不需要能赚多少钱,但是要能开阔眼界,要能学习经商之道,要让人能懂得基本的待人接物之道,还要保证绝对的安全的时候,工作的频率也不能太高,楚留香和姬冰雁一时之间都有些茫然,继而为小女儿的异想天开失笑。

“若是有这样的好活计,我也去做了,何必每天在这红尘堆里打滚,勾心斗角的。”姬冰雁有些无奈的望着叶言欢,没有明说她是痴心妄想。

可是漂亮的姑娘总是会受到某种宽待的,楚留香和姬冰雁思索了良久,竟真的让他们两个想出来了一个合适的工作。

将“品鉴金国茶叶”一事告诉了叶言欢,叶言欢觉得可行,连忙谢过姬冰雁、楚留香二人。

楚留香却不让她谢,当日姬冰雁跟他提起叶言欢的时候,说的是这小丫头钻进酒瓮里喝酒,最后险些被装箱的伙计搬到他的船上,一朝带到中原。楚留香也是好酒之人,又好美色,只是他很少遇见又漂亮又能喝的姑娘,因此他想要和叶言欢喝一次酒,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姬冰雁看着一张冷脸,出去钱财之物以外旁的什么的都不在乎,实际上却是纵容着自己的朋友的。因此,在楚留香提出这个请求的时候,姬冰雁嘴里骂着“老臭虫荒唐”,却没有真的去阻止。

自己年幼的时候少不更事,难得做出一件出格的荒唐事,不仅被姬冰雁惨绝人寰的围观,之后还被小舅舅教训了许久,叶言欢知道楚留香非要找自己拼酒的由头因何而起,她无奈的瘪了瘪嘴,最终应承了下来。

叶言欢在林诗音面前表现得云淡风轻,只用一句“我有个朋友”便将为她找到这份工作的艰辛轻轻揭过,可是事实上,那一天她和楚留香一共喝了姬冰雁的十坛好酒,不仅姬冰雁心疼得跳脚,就连她家兄长过来接人的时候,都已然气得险些拔剑了。

小姑娘喝得一脸薄红,被西门吹雪抱在怀里,她本身和她的重剑一般重,不过藏剑弟子都天生神力,西门吹雪也有一半的藏剑血统,所以抱起一个小姑娘和她的重剑也并不吃力。

揪住兄长的衣襟蹭啊蹭,言欢小声嘟囔着:“我超棒哒,哥哥,我有没有超棒~~~~”

小姑娘的确是喝醉了,不然不会在末尾拖出这么长的一段尾音。西门吹雪有些生气,可是更多的却是无奈。而那点子生气,在小姑娘的小肉脸贴过来蹭他的时候,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那日西门吹雪给幼妹煮了一碗醒酒汤,小姑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却不伸手接,只伸着小舌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宛如小猫喝水一般的舔。这一次西门吹雪是不怀疑了,可以断定……他家的这只不仅仅是个小肥啾,更有一半的血统是只喵了。

一手端着醒酒汤任由小姑娘舔,西门吹雪难得失笑的揉了揉小言欢柔软的头毛。而后,他的手指在触碰到言欢头上的那朵小花的时候微微一顿。

言欢出生的时候他才只有三岁,记忆很是模糊,却隐隐记得什么“藏剑天眷”的说法。后来年岁渐长,西门吹雪才真正知道所谓天眷的含义和天眷要承担的责任。他还记得幼妹小小年纪,坐在比她还高的书案边上画武功图谱的场景,还记得别的女孩子焚香煮茶,可是他的幼妹却跟在宣和身后,与他一道钻研铸剑方法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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