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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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知男子承欢之苦,于是苦心专研了五年,终于秘制出了一种香膏,可极大程度的缓解男子欢愉的苦楚。

不过因为此香膏造价不菲,且极其消耗精力,所以研制不多,有市无价。

陆初一从他家少爷嫁进王府的第一天起,就在找人打听,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用钱砸了几盒出来。

“不需要。”陆乘舲此刻脸色已经冷淡了下来,将桌上的东西还给了他,冷淡道。

陆初一一怔,担心自家少爷意气用事不顾及自己身体,委婉地提醒道,“少爷跟面子比起来,身体要紧。”

陆乘舲冷冷地撇了他一眼,清瘦的手掌不自然地摸到了腹部,冷声道,“我与殿下昨夜并未圆房。”

陆初一心中一紧。

都那样了,还未圆房,这王爷未免也太能憋了!

还是说……

王爷有那方面的隐疾。

陆初一在记忆里翻找了下,当初自家少爷与王爷成婚时,他打听过。

王爷嗜赌又喜爱去烟花之地,但却没听说过宠幸过那个姑娘,也没听说过留宿在谁房里。

而王爷府上连个通房与侍妾都没有。

这一条条的,让他不禁为自家少爷捏起了一把冷汗。

“少爷……”

陆初一幽怨的声音响起,陆乘舲忍不住叹了口气,解释道,“殿下不是你想得那样。”

两人该说不多说,同床而寝了好几晚,夜里又靠得那么近,殿下的反应他都能感受到,是绝对不可能有那方面的隐疾的。

他担心的是,他自己。

陆乘舲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腹部。

也不知殿下看到如此丑陋的他,会不会嫌弃。

陆乘舲心里很清楚,殿下会喜欢他,大抵是因为他生得好。

他的容貌继承了父母所有的优势,就连母亲那怎么晒也晒不黑的体质也叫他给继承了。

是以小时候总是能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博得大人们的喜爱。

所以小时候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不喜欢他。

人是一种复杂的东西,小时候他曾经厌恶过他这张脸,然而长大后,有了殿下他却又曾窃喜过父母把他生得这般好。

但同时又深深恐惧着,他生得这般好,那万一殿下接受不了他身上的瑕疵呢?

毕竟人都是喜欢完美的。

一块再美的玉,身上若是有了裂痕,再美便也没人喜欢了。

陆初一听自家少爷说王爷身体没有问题后,蓦然松了一口气。

复又见少爷手掌捂住腹部,抿嘴面色冷白。

心下了然了少爷的担忧。

“王爷他应该不是那种只看重外表的肤浅男子……。”陆初一有些不确定道。

陆初一说完,陆乘舲的面色又苍白了一分。

从前他见殿下不与他同房,以为殿下不喜欢男子,对他好也是出于对他这个王妃的一份义务。

他想能与殿下做个相敬如宾的夫妻也好。

但现如今明显情况变了。

殿下……好像开始对他动情了。

他除了暗喜之余,内心又止不住的恐惧。

恐惧现在的美好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化为一片泡影。

陆乘舲嘴角微微泛苦。

这也算是他自作自受了。

如果不是除夕夜里,他主动打破他与殿下之间的旖旎气氛,或许他们还能像先前那样相敬如宾,不咸不淡地过着。

不像现在糖里裹着砒霜,哪天外面的蜜糖舔舐干净,等待他的将会无穷无尽的黑暗。

“要不少爷你与殿下坦白,没准王爷他能接受呢。”陆初一自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偏偏不少权贵之家对此忌讳不已。

陆乘舲眸色沉了沉,抿着苍白的唇色,拒绝地摇了摇头,“再说。”

正说着,他们也听见城墙上传来的牛角号声。

陆乘舲愣了愣,很快便反应过来,这是大获全胜的号角声。

“泾城攻下来了!”

陆乘舲与陆初一两人皆是面色一喜。

他们来这边境是来悼念忠叔的,可现在渭城还在敌国手里,自然是悼念不成。

攻下了泾城,那就意味这下一步的渭城也快了。

只要攻下了渭城,他们就能去延河悼念忠叔了。

陆乘舲很快便从方才的恐惧中挣脱开来,站起来身来,浅笑道,“今儿整府有赏,每人赏上一贯钱。”

“是。”陆初一听罢,立马下去给下人下发赏赐了。

别看只是一贯钱,可府上除了下人,还有八千的护卫,这一个一个的赏赐发下来也得近万两了。

难得少爷开心,别说是万两,就算是十万两,那也是花得的。

两边都赏了钱,冯知县那边不赏钱也不好看,但他没有那么多钱赏给难民,干脆就给全城的人放了一天假,让他们今天好好狂欢一下泾城的胜利。

近些年来,邕朝一直落后于草原部,打又打不过,只能割据着延河做防守,年前,威远侯的一败再败,导致十几万百姓流离失所。

虽然后来守住了沂城,但也仅仅只是守住,后面草原部还会不会再来犯,谁心里也没有底。

好在宸王座守沂城给沂城的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后陛下又派了冯知县如此得力的知县来治理,才使得百姓们没有慌乱起来。

不然如今的沂城怕也是荒城一座了。

说实话,年初侯爷主动进攻草原部的策略,不少人并不看好,但国家战事,他们这些平头百姓也不好说什么。

只能在心底里期盼着能够胜利,至于究竟能不能胜利,多年来草原部的强大已经根深固蒂的映入人心,还真让人没多少底。

现在乍一听见侯爷胜了,邕朝胜了,所有人呆住后,都忍不住喜极而泣起来。

这可是他们邕朝自陆国公去世后对抗草原部的第一次胜利。

十年了!

被草原部压着打了十年,丢了好几座城池,只能缩在延河以北,像个缩头乌龟一样一动不动的生活了五年。

在今天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吐出一口气。

“看来这草原部也不是不可以战胜的!”

虽然只是一场胜利,但好歹让久居阴霾里的人们感受到了一丝希望。

只要那草原人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那邕朝的士兵就可以战胜他们。

人最怕的不是逆境,而是绝望。

那种长久压在人心上的绝望,真的很容易逼疯一个人。

现在有人撕开这层绝望的壳子,渗透进一缕光芒来,纵然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缕,但也足以让人们心中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发芽。

沂城的百姓沉寂在泾城胜利的喜悦中,而草原部安插在沂城的暗探却愁眉苦脸了起来。

早在三天前,他们就接到了泾城大败的消息,同时还收到了大皇子的死命,要他们在半个月内务必将宸王给绑到草原部去。

就算绑不去活的,死的也行!

这次草原部大败就败在了这个宸王发明的马鞍与火药上,只要把这个源头除了,剩下的不足为惧。

暗探们面如死水,他们接近宸王都难,更别说是掳人了,搞暗杀了。

这可是邕朝的亲王,要能那么容易得手,他们何至于到现在还是一个暗探。

但不做也不行,他们的小命,连同他们家人的小命都攥在大皇子手里,不做就是一个字,死。

反正做不做都逃脱不了一个死字,还不如博上一博,成功了他们就不用再做暗探,而是连同家人一起升为人上人。

想想那花不完的金银,再想想那从未享受过的绫罗绸缎,以及那美滋滋的人上人生活,拼了!

三月二十,是个好日子,傅铮与霍森两人凯旋而归,谢安澜在冯知县夫人开的祥和酒楼摆下宴席,宴请两位大英雄,顺便听一听此次战役是怎么获胜的。

傅铮还是老样子,在谢安澜面前放不开,也不爱讲话,倒是霍森泄下了那一身纪律严明后,变得健谈起来。

一边吃酒,一边与谢安澜眉飞色舞地说道,“王爷不知那草原部究竟又多蠢,竟然用布匹来做马鞍,在战场上厮杀时我见他方将士被布匹缠住,我都替他们捏了把汗。”

话是如此说,霍森脸上的笑意就没断过。

谢安澜听见敌方竟然相出用布匹来做马鞍的想法也不由得一笑,一只手从桌上搁在了桌底,轻轻捏了捏了陆乘舲那紧实的大腿,表示感谢。

陆乘舲不慌不忙地举起酒杯,浅饮了一口,借着饮酒的动作,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谢安澜唇角微勾,笑意藏在眼底。

待陆乘舲准备放下酒杯时,杯上竟然浮现出一抹极淡的银光,仅仅只是弹指的时间,陆乘舲就反应极快将谢安澜给按在身下。

“殿下小心。”

银光从侧面闪烁而来,是一柄极轻极薄的利刃,如果不是瓷白的茶杯正好对光,它闪烁过来,还真没有人能够发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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