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前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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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吴翰林家做什么?”

成烟罗顺手抄过一条绳子,拿着小剪刀一段段的把绳子剪开。

高秀秀眼瞳收缩了一下:“是,是我婆婆叫我去的。”

呃?

成烟罗手微微一顿。

高秀秀低头。

“我和我家相公是打小定下的娃娃亲,我,我公公后头考中了秀才改了门楣,可我爹却……”

成烟罗没有想到高秀秀竟然是一个挺老实的妇人。

她原以为能够到吴翰林家偷东西,这个高秀秀必然十分奸滑,但没想到高秀秀没多少心眼,而且,自己问什么她竟然答什么。

当她听高秀秀把前因说完,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又积了许多的郁气。

却原来,这个高秀秀的生身父亲是个神偷。

高秀秀的父亲高淮以偷为营生,因为他偷盗的技术特别的好,所以家境还算是很富裕,而且他掩藏的好,一般人都不知道他以什么为营生的。

可这并不包括高秀秀的公公刘有为,刘有为和高淮是好友,高淮的事情也瞒不过他,而且,刘有为能够读书识字,也是高举资助的。

因为两个人关系好,所以,两家生了儿女之后就定了娃娃亲。

后来,刘有为考中秀才,家境也越发的好了。

而高淮有一次偷盗的时候失手被打成重伤逃了出来。

他回家之后,没有多少日子就重病不起,临去之前,高淮叫来刘有为,想让他的儿子刘勇尽快和高秀秀完婚。

刘有为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一丝都没有推辞就和高淮商量定了孩子们完婚的时间,接下来就是三媒六聘,刘家很快就把高秀秀娶进家门。

高秀秀在娘家的时候被高淮保护的很好,人很单纯,也很善良老实。

高淮其实临去的时候都不放心她,在她出嫁之前,就和她说了一番话,让她嫁了人之后就老老实实在刘家呆着,不要显示自己的能耐,就当一个普通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这辈子平平安安的过下去。

高淮其实是怕高秀秀学了他一身偷盗的本事,万一管不住自己跑出去偷坏了事。

他自己因偷而送了命,就不愿意女儿重蹈复辙。

高秀秀哭着答应了高淮的请求,又哭着坐上花轿嫁到了刘家。

她嫁人没多久,高淮就去了。

她嫁到刘家一年多,刘家上下对她都很好。

高淮只有高秀秀一个女儿,高家的家产也自然做为她的陪嫁被带到了刘家,也不知道刘家是看在她嫁妆的份上,还是看在两家交情的份上,一直对高秀秀都很不错。

刘勇和高秀秀自小一块长大,也是有感情的,结婚之后,小两口恩恩爱爱,小日子过的真的挺不错的。

而高秀秀也把嫁妆交给婆婆管理,她以为,她的日子会一直这么甜蜜下去。

可就在前几天,高秀秀的婆婆把她叫到屋里,让她到吴翰林家去偷东西,去偷一件吴翰林家的姑娘用过的玉簪子。

高秀秀本来不乐意去的,可她婆婆逼着她去,她拗不过婆婆,为了讨好婆婆,就跑到吴家想把玉簪子偷出来。

高秀秀说完,跪在地上嗑头:“姑娘,我不知道您是谁,我也知道我做错了,我不该偷东西的,可是,我……我想让婆婆高兴,我也不想让刘郎为难,我……我再不偷了,请您放我回去,我要是再不回家,刘郎该着急了。”

看高秀秀一声一句的惦记着她的婆婆和夫郎,成烟罗这心里越发的郁闷。

高秀秀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只是,她却嫁错了夫郎。

也许是高淮看错了人,错把豺狼当绵羊了。

听高秀秀说起刘家的情况,成烟罗已经知道这刘家人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了。

无非就是看高秀秀一个孤女,又带着一身的本事,想侵吞高家的家财,同时利用高秀秀,榨干她的价值,或者之后会养着她,也许会丢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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