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1 夜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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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864字)

大概因公主在侧,众男宾略显拘谨,不似先前在园中时任意说笑、畅所欲言,相互祝酒也格外客气,公主在帘中又一言不发,冷场的状况便不时发生,大家只好装作凝神看乐伎歌舞,想必两厢都会觉得有些无趣,于是,我提议宾主行玉烛酒令为乐,立即获得了众人响应。崔白数了数在座之人,笑道:“行酒令人越多越好玩,我们这里男宾只五人,还要选出一位玉烛录事,人便少了些,不如公主也参加罢。公主不必从帘中出来,需要抽取玉烛时请玉烛录事传递便是。”

李玮面有难色,偷眼望向珠帘后,而那里鬓影微晃,有钗环轻碰声及女子窃窃私语声传出,少顷,嘉庆子从帘中走出,对崔白道:“公主说行酒令亦无不可。既如此,玉烛录事便请梁先生做了罢。”

玉烛是指一种行酒令的酒筹器,状如签筒,中有若干酒令筹,由选出来的“玉烛录事”管理,宾主行令时把酒令筹送至摇骰子点出的抽筹者面前任其抽取,再根据上面所刻的语句决定谁饮酒、饮多少,以及一些奖惩娱乐方式。在这种私家宴集上,玉烛录事通常由擅长酒令和通晓音律的男宾担任,此刻又要肩负进入帘内与公主联系的任务,因此公主指定由我来做。

我起身领命,旋即接过侍女送来的一套论语玉烛,将骰子盒送至李玮面前,请他先摇。李玮摇了摇,掀开一看是四点,顺着顺序数去,抽筹的应是欧阳修。那玉烛中的酒令筹有数十根,皆为长条形,有孤形柄,银质鎏金,正面刻有楷书令辞,上半句为《论语》中辞句,下半句是行令内容。欧阳修在我呈上的玉烛筒中擎了一签,我接过朗声念出:“子在齐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

欧阳修遂向李玮微笑举盏,李玮亦当即托起酒盏,饮了五分。此后欧阳修接过骰子欲继续摇,却见七郎摆手,道:“公主也是这里的主人,内翰缘何只敬都尉不敬公主?”

欧阳修大笑:“说得有利,是我疏忽了。”于是举盏起身向公主祝酒。

珠帘后的侍女为公主斟满了酒,公主将要饮时,酒盏却被嘉庆子截去。嘉庆子随即现身于帘外,对众人说:“公主微恙初愈,又一向不善饮酒,不如令由公主来行,但这酒由我代公主饮罢。”

公主如今身体确实很孱弱,我本也不想让她多饮,便顺水推舟地道好,李玮附和,众人亦不好反对,欧阳修敬公主的那五分酒便由嘉庆子代饮了。

接下来欧阳修摇骰子,这回数到公主,公主擎一看,却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上客五分。”她忍不住笑起来,也没有压低声音便道,“这一签真应景呢!”于是命我宣读,再让嘉庆子敬众宾客五分。

众人立即起身,朝公主躬身后饮足五分,而嘉庆子也陪他们又饮了一回。

随后的情形比较古怪,除了我被七郎抽到一回“问一知十,劝玉烛录事五分”之外,其余几轮的饮酒者几乎都是主人,那些签皆是“劝主人五分”,“上主人十分”之类。有一次崔白抽到了“君子不重则不威,劝高官者十分”,便劝欧阳修饮酒,欧阳修却说自己哪有公主尊贵,在帝女面前,臣子岂敢称高官,遂推辞不饮,让崔白转而劝公主。最后少不得又是嘉庆子代公主饮了这盏。

嘉庆子自己酒量本不大,这次宴席上所用的酒盏又是白瓷螺杯,容量不小,几杯下肚后她已面泛桃花,颇有醉意。崔白留意到,几度顾她,目露怜惜神色。后来又轮到他擎签,他看了一眼,也不待交与我宣读便迅速把签投回签筒,自己扬声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但邻座的欧阳修却摆首笑道:“崔先生抽到的不是这支签罢。”然后伸手把刚才崔白投进去的签又擎出来,向众人展示,“应是这支。这支签头上有小伤,刚才我抽到过,所以记得。”

我接过一看,果然又是那支“子在齐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其余旁观者得悉,也都笑了起来,连称当场作弊,该罚。七郎含笑顾崔白,道:“原来子西兄亦是怜香惜玉之人。”

崔白笑而不答,只对我说:“好,如何责罚,请玉烛录事下令,但刚才那支签上的话还是别做数了。”

我立即接受他的建议,微笑道:“那便请子西为宾主献艺侑酒,不拘歌曲戏法,有趣就好。”

崔白颔首,站起来从大袖中取出一个什物,对众人道:“我也猜到今日宴集少不得要行令,所以带来这个,以博诸位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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