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人生最怕是别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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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慢慢滑过,转眼到了卯时正,是出发的时间了。

陈正光领着妻儿站在镖局大门前,挥手送别即将出发的众人。

先前还倔强别扭的陈士杰,看到车队缓缓远离,他冲到已经开始缓缓走动的马车边上,边跑动,边还昂着头盯着趴在车窗的安羽宁。

“小师妹,你到了地方记得给我写信,还有,遇到了困难你都可以给我捎信,等我再长大些,可以走镖了,到时候我就去找你……”

安羽宁也跟着使尽的挥手,“嗯,小师兄,我记住了,你回,别送了……”

直到车子渐渐走远,直到最后转弯,直到身后的镖局再也消失不见,安羽宁眼里的泪珠再也压抑不住,顺着眼角滑落腮边。

人生啊,她最怕的是别离……

直到再也看不见相送的陈伯伯、陈婶婶,还有自家便宜小师兄了,心情郁郁的安羽宁把头收回到车厢里,这才有功夫仔细打量起车子里的摆设来。

这车子不愧是疼老婆的陈伯伯为妻儿准备的,里头装修配备的还挺不错。

地上铺着一层地毯,脚踩着很是舒服,想来这一路上即便是要露宿野外,自己睡在马车里也行呀!

打量完车内的情况,安羽宁猛地想起,刚才陈伯伯与婶婶,还有小师兄送给自己的东西来。

手里的匕首她曾经是见过的,也知道小师兄兄弟姐妹四人一人有一把,用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来形容也不为过。

只是,小师兄居然把它给了自己。

抽出匕首,看着它闪现的闪闪寒光,抚摸着匕首上的三杰字样,安羽宁满是感动。

感动了一会,安羽宁挥手把匕首收进空间,眼下自己防身的武器已经够了,那么这把自己不知道材质,看着就不是凡品的匕首,她还是收着当珍藏,或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当成攻其不备的利器好了。

收好匕首,安羽宁随即打开,先前自己一直握在手里的荷包。

解开一看,里边居然是五锭十两重的银元宝,共计五十两,是份不轻的馈赠,看的安羽宁又是一阵感激涌上心头。

吸了吸鼻子,安羽宁挥手收了荷包,把它们与先前自己剩下的十七两放一块,如今她又成了大富翁,除去那些金子,她身上足有六十七两呢!!

麻利的收好银子,安羽宁把目光望向了箱子上的那个大包袱,上前解开包袱,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套崭新厚实的粉色棉袄棉裤。

看了就知道,这可是新做的,根本就不是陈婶婶说的那样是旧的,不仅如此,这袄子袄裤还做的比较大,看来是陈婶婶细心,把身量给自己放了放。

不要问自己为什么知道是这样,因为自己与陈苑苑的身量差不多,衣裳都是能混穿的,以前自己也没少捡陈苑苑的旧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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