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著的时候,瞥见刚刚躺著的枕头旁边,有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
仔细一看,是只小毛兔。
浅褐色的细毛柔软极了,胖呼呼的身体也非常可爱。
它扒著枕头,撅起屁股……那副德行………跟我不久前趴在那里乱唉的样子……简直…简直…………
我抓起兔子,回身往窗上砸去。
咚的一声,它跌落在地毯上。
屁股还是撅著。
可恶!为什么这么没出息?!
兔子跟我都是!
我转身开门冲出去,一路飞奔过池厅。
「啊,你……」一位男仆端著托盘从接待厅走过来,急急忙忙想要拦阻,被我侧身一闪躲开,盘上的茶具匡啷作响。
我快步跑出高耸的黑铁门,在电梯前拼命摁著按钮。两位男仆慌张追了出来,围著我的身边转来转去却不敢上前拉扯,只在嘴里嚷著:「拜托你留步,莫先生交代过--」
莫先生交代了什么我没听见也不想知道,只一个劲的往电梯里冲。
………我多希望那天希尔顿的电梯……也是这样…空空的…………
24.
在疾风冷雨中拦了一辆计程车,本来是要回家的,但当车子开到巷口,我却反悔了。家里又冷又暗,又只有我一个人,我实在不愿回去。
我谎称临时想起有事,请司机先生载我到市中心。
下车时,雨已经停了,但风吹得更加猛烈,像是要刺穿衣服钻进来那样。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冻得红咚咚地,紧拉著外套急步行走,像是《北风和太阳》故事里赶路的旅人。
我也是这样顶著风走了一阵,才终於找到一家小咖啡店,躲进去取暖。
点一杯卡布奇诺,加两匙砂糖,喝了几口,身体并没有暖起来,只有心脏起了反应,变得跟咖啡一样苦。
没有逃避的余地,我知道,人生最重大的难题已经降临了。
长久以来,我幻想著,会有一天,在什么地方,喜欢上某个人,而他也喜欢我。我们会一起经历爱情的甜蜜和痛苦,我们会让彼此的生命变得更完整。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固执死守著初吻,死心塌地的执著,就是想在身上留下一个纯洁的地方,献给我真心真意爱上的人。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到头来,初吻还是献给了客人,而我还喜欢上那个客人。
真倒楣。
真没道理。
我怎么会喜欢上那种自负、骄傲、自以为是,而且老是把我当小孩耍的人呢?我的初恋怎么会是这个鬼样子?
就连在希尔顿电梯里那次恶劣的初遇算在内,我也总共才见过他五次面好不好?
见过五次面,上过三次床,吃过两次饭,怎么我就喜欢上他了?
这其中绝对有问题。
绝对是因为他,所以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所以我才会在见到他的时候,软弱易怒又神经兮兮的,见不到他的时候,就心不在焉,魂不守舍。
冷静下来,用我那经常考第一名的脑袋想一想,果然就发现了症结所在。
就是他。
他是问题的症结,要怪就该怪他。
谁叫他的脸孔和身材都长得这么漂亮,漂亮得就像是我梦遗性幻想的典型对象,所以我一见了他,就想要贴著脸靠上去,就像我一看到可口的草莓,就忍不住想一口咬下去那样。
如果没有吃过草莓,不知道世界上有草莓,那就算是没有草莓也不会怎么样。可是,一旦吃过了草莓,一旦发现了经历了它的香和甜,再看到草莓的时候,就会想再吃,如果不能吃,就会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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