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我的丈夫活埋了。
是的,不要惊讶。但是,我仍然要说,他是这个世界上还活着的人中,最爱我的。
我说活着的人中,是因为爱我的人,或说我认为爱着我的人们都已经离开了世界,有的人离开时甚至还来不及把他们的形象印在我幼小的脑海中,例如我的父母。
当象征我生命线的心电仪屏幕上那道线路不再伴随着均匀的“滴、滴”声上下起伏时,我的生命似乎走到了尽头,因为大家都熟悉那种情况:心电仪出刺耳的“哔——”的声音,与此同时,按照常理,应该是医生走出手术室摘下口罩并对焦急地等待着的家属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们尽力了!”的时候,但是,由于我是这家医院的股东之一,因此我的丈夫作为本院的医生破例可以呆在手术室,即使他并不是外科医生。
后来的情节证明这是错误的特权。
这一切使得上面的常理没有在这里挥的余地,也就是,医生还没有来得及真正尽力抢救我的时候,再说得详细些:医生还没有来得及拿起电击起搏器跟死神交涉我是该住在阳间还是阴间的时候,我丈夫了疯似的扑到我的身上,并且大声喊叫着:“不要,湘君!不要离开我!!”
应该说,我丈夫这种心情我很能理解。
可是我不得不说,他的这种行为拖延了医生挽救我生命的时间。而且,很可惜的是,情绪极度悲痛的人们的体力和意志力都是超一流的顽强,他竟然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挣脱两三个人的阻碍,并且在他们终于制服了他的时候,仍不断的挣扎并凑巧把电击起搏器踢开了!
他的这种近乎丧失理智的行为让我相信他是真的爱着我的。
虽然,一直在一旁帮忙的一个小护士对我丈夫投去了涵义极其复杂的一瞥。
噢,小护士,虽然他跟你一样有着高于常人的医疗常识,好吧,他比你懂更多,但是,此刻他只不过是一个濒死的妻子的丈夫而已。
况且,我应该已经死了,他怎样做我都不会活过来了,是吧!
瞧,我现在已经灵魂出窍了,站在你们不能(应该也不愿意)达到的高度俯视着我曾为其中一员的众生灵在奋斗在挣扎。而我从此便不用再卷入其中,就像是看小说一样感受得到却改变不了也参与不进去。
即使是现在,我仍然改变不了生前写日记时的坏习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还是回到手术室里来吧。
这个既是终点也是的地方!
时间从心电仪的“哔——”声开始算起,到骚乱结束(当然是我丈夫制造的骚乱),已经过了5分钟。稍稍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哪怕是1分钟,都可以决定躺在手术室里的人是一只脚迈进坟墓还是两只脚。这5分钟,起码够我过了奈何桥!
那医生终于有机会尽他的职责了。
当他现自己已无力回天时,便颓然放下手中的仪器,转身面对我丈夫,几乎就要脱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了,这时,所有的人都在等待我丈夫这座急救室里的活火山爆。
我很感谢那位医生,假如我还在世,我定会以股东的身份对他加以褒奖,因为他真的是个天使,而且我深信,在他放弃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怜悯与难过。
我丈夫神奇般地恢复了理智,他上前拥抱医生,并同他握手道谢。
在他缓缓把白色床单覆盖在我脸上的时候,我似是有灵感似的看了一眼那个护士,并且不出我意料的是,之前她心里若有若无般存在的疑虑现在似乎已经被定案。
但是,我真的很感谢我丈夫的理智,因为我生怕他会责怪那位医生。
我看着那本应雪白的床单沾染了我的血,还有一些其它的污渍,斑斑点点,看着那斑点的制造——一个年仅27岁的女人躺在手术台上,面色铁青、毫无人色,你应该还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做吧,应该还有很多的情感要经历吧,为什么要躺在死神眷顾的地方?为什么把你的灵魂排斥在躯体之外?
事已至此我相信我在人间的日子应该到此为止了。
然而我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看到或感受到什么力量的召唤,带我离开这个世界,我想,我的故事也许还没有落幕。
或许是因为不忍再见到我,我丈夫回到我们在城里的公寓后,收起了我所有的照片。
我是与众不同的!
这一点我到现在仍然深信不疑。
自从我成人之后,就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趁我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家资颇丰时立下遗嘱。
这个心愿在我新婚四周年时成为事实。
徐律师相当惊讶,他听后指着我说:“你,才24岁!”
我一扬眉!
他耸肩。
于是这事情在三周后定了下来。
是啊,我的确刚刚24岁,风华正茂,坐拥大笔遗产,另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公司,所以,我为什么不能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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