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勿看(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张柬之,字孟将,襄州襄阳人。少年时补进太学,后擢进士第,补青城县丞,但一直很不得志。永昌元年(689年),武则天征召贤良,同时受举者千余人,张柬之是其中之一,这年他已65岁。入仕后被女皇授以监察御史,后迁凤阁舍人,时因突厥默啜以女向大周求婚,女皇以武延秀娶默啜女,以解决民族纠纷。而张柬之思想顽固不化,也不懂民族关系,以华夏夷狄观念阻止之,被女皇放远州刺史。后迁为荆州都督长史。狄仁杰生前,女皇曾让他推荐宰相,仁杰一再推张柬之,称赞他“其人虽老,将相才也”因女皇未马上拜之为相,反被狄仁杰所怪。但把他调回中央,历任司刑少卿、秋官侍郎。长安四年九月,宰相姚元之出任灵武道安抚大使,行前女皇要他推荐可为宰相者,元之也推荐张柬之,称赞他:“沉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唐会要?杂录》,卷第919—92天便被召见,不久便拜他为相,张柬之已是八十老人。

然而,张柬之久有复辟之志。在接任原荆州长史杨元琰此职时,二人泛舟长江,言及武周**,议诸武封王之事,以匡复唐室为志,意气相投。杨元琰是虢周阌乡(今河南灵宝县)人,曾历任县令、刺史和都督等职,也深受女皇信任,曾累次玺书褒美。

张柬之做宰相后,就推荐杨元琰为右羽林军将军,对他说:“君颇记江中之言乎?今日非轻授也。”接着又以桓彦范、敬晖和右散骑常侍李湛为左、右羽林将军,使他们控制了禁军。张柬之一拜相即迅速进行复辟搞政变的准备。

桓彦范是润州人,以门荫调补三卫之一的右翊卫,狄仁杰曾说他“才识如是,必能自至远大”。为官历任监察御史、司刑少卿。以前文所述,当宋奏请将张昌宗治罪,女皇不许时,批评女皇“纵成其乱”,要求把张昌宗交付三司审判。又曾先后上十疏,奏请女皇赦免所有的政治犯,辞气激切,被女皇采纳。张柬之发动叛乱,他是一员干将,密谋先行控制军权,调为左羽林将军,共举政变。

敬晖也是狄仁杰向女皇推荐的官员,他出身于绛的明经,任为刺史。在突厥侵扰时,以保护卫州有功,被提升夏官侍郎(兵部侍郎)。后又迁升洛州长史。他也深为女皇器重,女皇巡狩西京时,以他为神都副留守,曾多次受到女皇的褒奖。长安三年迁升中台(尚书省)右丞,也是兵变的密谋等策划人,兵变前被张柬之迁为左羽林将军。

崔玄韦是博陵崔氏高门大姓,明经出身,历任尚书省库部员外郎、天官郎中、凤阁舍人等要职,长安元年超拔为文章左丞,是武则天晚年的宰相。此人异常清介,升任宰相后官员们都设斋庆贺。武则天曾因此以为他们要做什么坏事,赶紧又把他调回天官侍郎旧任。但见他居官清正廉明,再拜为相、兼太子左庶子。他建议斥逐“二张”,让太子、相王侍疾女皇。其弟玄升为司刑少卿,亦主张诛“二张龙**”,崔玄韦亦谋其事者。

其首者乃张柬之,他大约在这五六年前就企图“匡复唐室”,入廷拜相后便专事谋叛。此人老而弥奸,他从控制兵权入手,当羽林军被控制后,又去策动靺鞨族的在羽林卫大将军李多祚。他问:“将军在此间几年了?”答曰:“三十年矣。”张柬之马上激励他:“将军击钟鼎食,腰悬金紫绶,贵宠当代,位极武臣,岂非大帝之恩?将军既盛大帝殊泽,能有报乎?大帝之子见在宫中,逆坚张易之兄弟擅权,朝夕危逼,宗社之重,在于将军;诚能报恩,正属今日

李多诈被其恶意蒙骗煽动,遂说:“苟缘王室,惟相公所使,终不承妻子性命”因即引天地神祇为誓。[《唐会要?京城诸军》,卷第129柬之把他们找到一起秘谋,又进一步为桓彦范、敬晖、李湛鼓志,分别控制禁军各部、渐渐进入政变状态。

接着,已调为左林军将军的敬晖又问计于冬官(工部)侍郎朱敬则,朱敬则教他说:“公告假皇太子之令,举北军诛易之兄弟,两飞骑之力耳”叛乱者果取此策。北军是驻屯是玄武门的左右羽林军等禁军的统称,要兵变成功,必先控制北军。

张柬之还活动了许多人。如成王李千里,他也在张柬之的动员下“附会(陈)平(周)勃,竟兴明命”,“协谋宰相(张柬之)”。女皇的孙女婿、任典膳郎的王同皎,也参与其事,使其岳父升位。女皇的表外甥杨执一,时任右卫郎将也在张柬之的组织下“协心五王(指张柬之、崔玄韦、敬晖、桓彦范、袁恕已五人),戡剿二竖(指张易之兄弟)。奋飞北落,推戴中宗,嗣唐配天[《全唐文?(张说)赠户部尚书河东公杨君神道碑》,卷第2923页。]。太子婿右卫郎将杨慎交,也预闻兵变之事[《全唐文?(张九龄)故特进赠兖州都督驸马都尉观国公杨公墓志铭》,卷第3751页。]。

此外,武则天长安年间两度为相的姚元之,前固出使灵武,于神龙元年正月还京,张柬之等人一见便说:“事济矣”他是兵部老长官、资深望重,还朝即入兵变领导班子。

此外,尚有羽林军将领赵承恩、司刑详事冀仲甫、检校司农少卿翟世言等人,也皆参与政变。[《新唐书》,卷4,《则天纪》,长安五年正月。]

以张柬之为首的政变者采取兵变形成发动叛乱,密谋组织已久,打的旗号是“诛二张”,即谓“二张”“擅权,朝夕危逼,宗社之重,在于将军”,这是张柬之蒙骗李多祚的话。实际上张易之兄弟是两个小儿,虽然史书上也有“谋乱”的字眼,但他们既无兵权,又无依靠,拿什么去“危逼社稷”了飞书上说的“易之兄弟谋反”也却是有人在捣鬼。

总而言之,是张柬之以除“二张”为号召,发动军事政变,以恢复李唐天下,成就他的“匡复之志”,以便青史留名。

连他们自己也说:“诛易之兄弟,两飞骑之力年”怕是两个骑兵也不须要,张易之兄弟只会唱歌、写诗文,去一个披甲戴铠的武士,捉拿他们也足够了,何劳张易之这么兴师动众的。他所以兴师动众,是要推翻武则天政权,打倒武则天这位姓武而不姓李的女皇帝。她怕的是武则天,如果武则天不在重病之中,十个张柬之也难以成功。

神龙元年的大年初一,女皇已病卧不起,还下令赦天下,改元,这是女皇一生的最后一次以皇帝身份下达的诏令。他已多日不视朝,那个首辅宰相张柬之真是负恩之徒,女皇病重他不来看视,却鼓捣着搞变天游戏。张柬之看的很准,要的就是女皇帝卧病不起,女皇帝不知道他们的鬼蜮行动。

正月二十二日是张柬之发动政变的阴谋日。为此,他们还组织三路叛乱军:

第一种是主叛军。由张柬之亲率,崔玄韦、杨元琰、薛思行协从。率左、右羽林军及千骑五百人直至玄武门。目的是攻入皇宫,挟持女皇,如有抵抗,杀死也不足惜。

第二路是迎太子的叛军。由李多祚、李湛、王同皎率领,去东宫迎太子后,后到玄武门会合第一路。

第三路是警戒叛军。由司刑少卿、兼知相王府司马事袁恕已率南衙兵仗,以备非常。即在中央机关所在地的皇城警戒,临界控神都。

第二路军达东宫,太子李显闻兵变,疑惧闭门不出。女婿王同皎力劝:“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横遭幽废,人神同愤,二十三年矣今天诱其衷,北门、南衙同心协力,诛凶竖,复李氏社稷,愿殿下速至玄武门以副众望”

太子李显以惊吓母皇为理由拒绝,他说:“凶竖诚当夷灭,然主上圣体不安,得无惊怛诸公更为后图。”

李湛也说:“诸将不顾家族以徇社稷,殿下奈何纳之鼎镬乎”并要求李显出来,自去阻止那些叛乱者。

太子只要出来,王同皎抱太子上马,至玄武门同张柬之会合。然后叛变女皇者拥着太子直趋女皇所在的迎仙宫,斩关而入。张易之、张昌宗在那里侍奉,听见动静出来看时,被张柬之命人拖到庑下(即宫门外小屋里)杀死[迎仙宫:即洛阳宫内元集仙殿,因有迎仙门,故又称该名。]。

然后众人又拥着太子进至女皇的卧室长生殿,张柬之又命叛军包围了起来。女皇闻声惊醒坐了起来,问:“乱者谁耶?”

谋乱者回答:“张易之、昌宗谋反,臣等奉太子令诛之,恐有漏泄,故不敢以闻。称兵宫禁,罪当万死”

女皇明白了,见到太子李显就说:“乃汝耶?小子既诛,可还东宫?”

桓彦范说:“太子安得更归昔天皇以太子托陛下,今年齿已长,久居东宫,天意人心,久思李氏。群臣不忘太宗、天皇之德,故奉太子诛贼臣,愿陛下传位太子,以顺天人之望”

女皇又看到了李湛,他是女皇早年心腹李义府之子,便说:“汝亦为诛易之将军耶?我于汝父子不薄,乃有今日”李湛羞愧地说不出话。又看到宰相崔玄韦,质问他:“他人皆因人而进,惟卿朕所自擢,亦在此耶?”崔玄韦答道:“此乃所以报陛下之大德”说了这些话后,女皇已疲倦,便躺下复又入睡。

当日,张易之的兄弟张昌期、张同仪、张同休也被抓住斩首示众。

第二天,女皇下诏太子监国。诏书言:因身体不好,不料有人趁机谋反,因染风疾执政倦勤,故令太子监国云云[全文见《大唐诏令集?则天太后命皇子监国制》,卷第111—112页。]。是日,太子分十使到各州宣慰。

第三天,即二十四日,女皇下诏传位太子。第四天,李显即皇帝位。此时国号尚未改。以相王为安国相王,拜太尉、同凤阁鸾台三品。以太平公主为镇国太平公主。李姓皇族被配没者,子孙皆酌量叙官。

第五天,女皇徒居上阳宫,由李湛守卫。女皇迁居,宰相姚元之痛流涕,张柬之说:“今日岂是啼泣时?恐公祸从此始”元之回答:“事旧主岁久,乍此辞违,情发于衷,悲不能忍。且日前从公诛匈逆者,是臣子之常道,岂敢言功;今辞违旧悲泣者,亦臣子之终节,缘此获罪,实的甘心”[《新唐书》,卷124,《姚元之(崇日,被贬为毫州(今安微毫县)刺史。

政变后,张柬之任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崔玄韦为内史,袁恕已同凤阁鸾台三品,敬晖、桓彦范皆为纳言。皆赐爵郡公。李多祚赐辽阳郡王爵,王同皎为琅琊郡公,李湛为右羽林大将军、赵国公。其余参加政变的,都升官获奖。

政变的第六天,中宗皇帝李显率百官,到上阳官拜见女皇,给女皇上尊号为则天大圣皇帝。此后,中宗每十天往视一次女皇的起居。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