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开口,讲诉出关于十八年的那个孩子。
老爷子名叫林平,十八年前还不住在这里,住在西边靠燕山的山脚下。
那会儿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了,但是农村的日子并不好过,林平一家子总共六口人,有饭吃但想吃饱饭还是有些困难的,所以偶尔他会上山看看有什么猎物没有。
那天,按照往常的规律,林平背着背篓上山,想弄点野味野菜。
他运气不错,刚进山就碰到了野兔子。
原本觉得轻轻松松就能逮到的兔子,今天却溜得特别快。
林平追了至少好几百米,愣是没把那兔子逮到。
就在他想着要不要放弃的时候,突然上空有什么东西砸下来。
刮过树枝,有道影子从树枝上掉下来刚刚好砸到了兔子。
当时林平是吓了一跳的,毕竟太突然了,而且又是从上面掉下来的。
仔细看了一下是一个人,小小的一只。
农村人多数都是朴素的,人命关天林平心底虽然有些惶恐,但还是慢慢的走了过去。
那是林平有生以来见过最漂亮的孩子了。
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精致白皙的女娃子,即便她当时狼狈一身,却依旧掩饰不住那张精致的容颜。
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一定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娃子。
心底是有些犹豫要不要救的,毕竟家里已经有几个孩子了,自己都吃不饱再救一个,林平很难想象未来的处境。
但最终还是不忍心就这样丢下女娃子不管不顾,林平把人背了回去。
毫无意外,跟老伴儿吵了一架,但农村人刀子嘴豆腐心。
老伴儿虽然嘴上说着难听的话,但到底还是没有把孩子丢出去。
就这样那个孩子留下了。
回忆到这里,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眼神里露出了一种很奇异的光芒,“说起来真的很奇妙,也许是那个孩子真的命不该绝,那么高的悬崖,全身多处被砸伤了,可是她的自愈能力简直罕见,即便现在的医学大概都没办法解释。”
“自愈能力?”
“是的。”林平看向冷绍城,眸子不可思议,“当时那个孩子重伤,是找过村里的赤脚大夫看过,得到的答案是已经活不成了,身体里多处骨折内伤,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想着在孩子最后的人生中尽量让她走的好一点,可却没想到她居然活了下来,仅仅三天的时间身体完好无损,吓坏了全家人。”
“三天?”顾菡烟惊愕。
冷绍城虽然没说话,可是那双眼里写满了深沉的思议。
林老爷子看着顾菡烟轻笑一声,“你也觉得不可思议吧,可那就是事实,这件事情只有我们家还有那个赤脚大夫知道,当时他可一直说这就是个奇迹。”
“后来呢?”冷绍城问。
“后来啊。”林平眼底划过怀恋,“我们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个孩子很乖,从来不吵不闹,大家都看得出来她是城里的孩子,但她从来不嫌弃我们,甚至还会干活儿,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原本以为会一直这样过去,差不多三个月吧,有一对夫妻过来找她了,说她是他们的孩子。”
林平眼底划过一种难以描述的情绪,“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对夫妻的穿着打扮,如我所想就是城里那般的富贵人家。”
“我询问了娇娇的意思,那确实是她的父母,我便让他们领走了。”
“之后呢?”
“之后?”林平摇了摇头,“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冷绍城蹙眉,“知道那对夫妻的姓氏吗?或者长相有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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