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的母亲,比如鲁甜甜。
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鲁甜甜已经自杀了,我依旧对着歇斯底里的夏晚表达着我对他的爱情。
我拉住夏晚的衣襟,几乎是哭着的强调,我说,夏晚,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我说,你喜欢鲁甜甜就是因为,十八岁那年,你放焰火给我看,哄我开心,然后不小心烫伤了她的脸,你要做她男朋友,只为了不内疚对不对?
夏晚看着我,眼神有些动荡,他抿紧嘴,然后叹气,说,万格,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的。我喜欢甜甜,就是喜欢,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他说完这话,我就哭了。
是的,你为什么这么痛快地告诉我真相啊,哪怕你沉默,让我以为,自己是你不能去爱的人,也好啊。
最后,他离开的时候,才告诉我,鲁甜甜自杀了。
十一今天四月十三日
我知道,当你们看到这里的时候,对我留下的印象,只剩下讨厌。或者,严重一点看来,是厌恶。
我也已不想辩解。
因为,确实,是我错了。
哦。
还记得鲁达达一直都说,万格,你的脸上要飞出蝴蝶了吗?
还记得我为什么总是呕吐吗?
还记得那个想要跟我说什么的医生吗?
如果,你们将”面部蝶形红斑””呕吐”这八个字,放到百度里去搜索,就会搜索出一种病——
红斑狼疮。
是的,这就是我的病。
曾经,看过很多小说里描述这种病,也为那些女主角的悲惨流过眼泪,但是,我从来没想到,在我十八岁这一年,我患上了这种病。
我知道几乎很难治愈,我也偷偷的抹泪。
所以,一直一直都在暗恋着夏晚的我,才会如此的固执任性,才会对他表白我的爱情——我只是想,我会死掉,那么鲁甜甜,可不可以,将夏晚出让给我一段时间?
就一段时间。
因为,等我的面部这些蝴蝶红斑比较清晰的时候,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了。但是,我没想到,甜甜姐姐会死去。
我以为,我会把夏晚完完整整还给她。
可惜,我太傻了。
故事就是这样的,我把它留给了小米,在邮箱里,在博客中。
所以,当你们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世界之上,已经没有了那个叫万格的女孩子了。请你们忘记她对鲁甜甜的伤害吧。
请你们不要觉得她讨厌,好吗?
我讨厌自杀,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们,我还是选择了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同于母亲,不同于甜甜姐。
我选择了大海。
因为,我是一条鱼,却始终没有对水死心。
只是,夏晚,你知道吗?
尾声:
你们还记得吗?
我说过的,我会喜欢夏晚,喜欢到一辈子那么长。我还说,我坚持相信。
我知道,很多大孩子,会笑我天真。
可是,如果,一个人的一辈子只有十八年这么长,那么,算不算,夏晚,我喜欢了你一辈子?
虽然没别人的一辈子那么长,但却是属于我的,一辈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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