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他考进了某所知名的大学,认识了乔永诚和几个哥们儿,不同国籍不同种族,却生死相交。
chapter41(上)
唐逸珅动用部分外公留下的遗产在华尔街淘了第一桶金,大学毕业之后,又创立了自己的工作室。
FN,Fashion的简写。唐逸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让自己的品牌在时尚界牢牢立稳脚跟。然后又抓准机会连续并购了业内的几家知名企业。自此,FN生命鹊起。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业王国。
唐逸珅决定将总部迁回国内的时候,所有知道内幕的人都以为他回与自己的父亲为敌,讨回当年那些屈辱。
结果又一次叫人大跌眼镜,他选择了远离。
乔永诚当初问过他,为什么不把那些本该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平白便宜了那个私生子。
唐逸珅却只是一声嗤笑,淡淡地告诉他说“那个人碰过的东西,我嫌脏。”
真正的强者是不会在乎得失的。他有能力得到更多,区区一个唐氏,他没放在眼里。
若是他何时不高兴了,完全可以动动手腕搞垮唐氏,让他们从天堂跌倒地狱。
可他不会,一是爷爷还在。二来,他是真的不放在心上。
他没有父母,就不必报答他们的生养之恩,等价兑换,很公平。但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他那个所谓的父亲,丧心病狂,叫他恶心。
所以,他碰过的东西,他嫌脏,即使夺过来,也当做垃圾扔掉。
这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同情不过是强者给弱者的施舍。
而所幸,他是强者。
…………
不知道是不是下午时候累过劲儿了,沈嫣这一宿睡的并不踏实。
那种半梦半醒的感觉很不好受,浮浮沉沉间像是乘着扁舟在水面上摇曳一样。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唐逸珅靠在床头正在和什么人打着电话。
她迷迷糊糊地只听见他除了“嗯”就是“啊”,翻了个身把手垫在脸下面忽然感觉下巴被硌了一下。
左手腕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镯子。
上等的南红玛瑙,纯正的朱砂红色越发衬得她手臂肤白胜雪。
“喜欢吗?”
正端详着,就听见头顶上有人问了一句。
沈嫣习惯性地就想说喜欢,话到嘴边想起来上次项链的事,于是歪着脑袋看看他眨了眨眼,岔开话题,“你打完电话了?”唐逸珅“嗯”了一声,“把这几天的工作交代一下。”说着抓起她的手放在眼前端详,“前段时间香港拍卖会上买的,大小和你正合适。”
“漂亮是挺漂亮的,就是在过段时间戴着有些凉。”
“那就等到夏天。”唐逸珅轻笑着放下她的胳膊,“这么好的老料儿现在实在是少见了,不戴留着收藏也不错。”
沈嫣在心里撇撇嘴没吭声儿。
她跟了唐逸珅三年,名贵的珠宝首饰攒了3个梳妆盒。其实她很想说,比起这些不能吃不能花的东西,她更喜欢一张张的人民币。那个多实在啊!
不过无所谓了,等将来某一天他腻歪了,放她走了,她在把这些东西变成现金也挺好的。
足够她和父亲两个人吃两辈子了。
chapter41(下)
欣赏完镯子自然是某种少儿不宜的运动,等两个人在床/上磨叽完已经过了中午。
沈嫣十多天不在家,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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