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十七、初对...
摆在徒千墨面前的,是一枝毛笔。笔的材质很特别,不是什么狼毫羊毫,甚至也不是所谓的胎毛笔,笔头绝不柔软的部分,纯黑色,是,陆由的头发。
自从没收了陆由的头发,他就在想,用一个什么样的方法来把那束美丽的发丝存起来。他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对于一切的美好事物,都不抗拒。只是这束头发的主人太让人失望了而已。他本以为,能被慕节周挑中的人好歹还会有一点脑子,没想到,根本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当他从监控器里看到那个收拾得齐齐整整的少年的时候,他笑了。出乎他意料的,陆由并没有像其他任何被他钦点受宠若惊的人一样走到门口的时候因为紧张而下意识地平平衣角理理头发,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坦然。显然是一个懂得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同样也对一切充满自信的人。看来,还不是那么无可救药,甚至带着些愉快的,徒千墨按下了开门按钮。
他的办公室是独立的套间,陆由在外间里没看到他,走进来的时候,自然就敲了内间的门。
“进。”他没有说请进,请这个字,他一向很少说。
徒千墨在监控器里清楚地看到陆由是用纸巾垫着手握住门锁开了门,而后又将纸巾叠整齐放在衣服口袋里。是个做过功课的人,徒千墨想。卡狄的徒总监洁癖太严重,因为手上的汗印留在递给他的文件夹上,他曾经解雇了三位秘书。
“徒总监。”陆由深深鞠了个躬,站在最能让徒千墨觉得自己被敬畏的位置。不太远,不会显得自己很畏缩,不太近,不会让他觉得被冒犯了安全距离。
“你过来。”徒千墨是个喜欢直接的人。
“是。”陆由抬脚的高度,迈步的幅度都很谨慎,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他想,自己的表现,应该算——还好。孟曈曚就是这么走路的,不是练舞的人压腿抻筋逼出来的廉价气质,也不是练武的人挺胸抬头做出来的空虚功夫,如果真的要形容,是一种类似于豹的气息,若寻一个成语,现成的找不出,有八分贴切的,气宇轩昂。孟曈曚大概真的是一个内心很强大的人,而他的成就与信仰完全衬得起他的修为,一举一动都是从容优雅,气度高华。他出席金勋颁奖礼的视频,陆由一遍又一遍地慢放,从头到尾仔细研究过不下五十遍,终于也不过学个八分相似而已。他相信,孟曈曚的一举手一投足,没有谁会比他更了解,也相信,即使徒千墨,也不能说出一个错来。和卡狄签下八年卖身契的第一天,陆由就告诉自己,选了这条路,就只能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就算注定不能成为艺术家,做明星也一定要做最光芒璀璨的那一个。
如今,他就站在徒千墨面前。命运太有趣,刚刚还为悉臣有机会见到这个传奇人物而高兴,自己居然在悉臣之前就能敲响他的门。
娱乐圈是个名利场,艺人既是猎手也是猎物,一身的美丽皮毛只为取悦看台上挑挑拣拣或者人云亦云的看客,能站在世界中央的,不过是没有任何保护的靶子,明枪暗箭防不胜防。可就连这“众矢之的”的诡谲位置,也时常是求之不得。上了台,能不能站得久是天数也是气数,可目前最先考虑的,是有没有站在角斗场的资格。如今早已不是单枪匹马闯天下的年代,要在这势力圈中争得一席之地,便要各凭本事各显神通了。没有势力没有背景,若要走下去,寻到一个值得依靠的经纪人,自然是至关重要的事。娱乐圈和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一样,冰冷而现实,若是不能成为他人利益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又凭什么要求别人荣辱与共。
徒千墨,这位二十六岁的王牌经纪人,就是陆由选定的猎物。羚羊有皮,麋鹿有角,是以才有被追逐的资本,可是,若藏诸深山,连猎犬都不会吠一声的。
“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孔老夫子还没有贵为文宣王的时候也不免把自己洗剥干净待价而沽,更何况是他陆由。生活早让他没有了清高的资本,他又何必还执着于自欺欺人的童话。一无所有,却要走自己想要的路,除了这张脸和这点可怜的心机,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他看得清,自己没有任何别的长处,唯一可凭借的,就是自知之明。比了这么久,算了那么多,只有一个人,可以真正带他飞翔。
从十六岁进入卡狄一直到如今,徒千墨的十年,绝对是传奇。从见习辅导员、助教、专职教师、训教老师、艺人助理、经纪人、企宣部经理到如今拥有卡狄百分之十五股份的制作部总监,徒千墨的每一步都是危机与荣耀并存。如果娱乐圈是一张网,他就是收紧绳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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