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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唱片公司与经纪公司是独立的两个机构,一个唱片公司可能会跟多个经纪公司签约,唱片公司只负责唱片的收录、制作、发行等与唱片有关的业务,经纪公司则负责帮歌手包装、宣传、找代言等。

宋景怀:“小读者都不出来留评,是不是不喜欢我们的小剧场啊?噢,一定是耗子的魅力不够。”

程铭昊:“……关老子啥事!”

宋景怀:“这是你主演的啊,当然关你事啦。”

程铭昊:“你不也是主演?怎么不说是你魅力不够?”

宋景怀:“哈?我魅力有不够的时候吗?”

程铭昊:“……你能要点脸吗?”

第6章

客观来说,这企划虽然能带来很好的宣传效应,但是很伤歌手人气,需要靠伴舞来炒作增加人气,这歌手是干什么吃的!如果伴舞的人气度比歌手还高,让歌手的老脸往哪搁!那些销量有多少是真实的?以后走出去,圈内人会怎么看他,一个即将过气的歌手恬不知耻地用伴舞来炒作造势,呵呵。

这种毫不在意他的个人形象,只顾赚钱的企划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程铭昊曾经跟公司吵过一回,结果公司就一个态度:你是歌手,你只负责唱歌跳舞就好,赚谁的钱、怎么赚是公司的事,你是公司捧起来的,公司能捧高你,同样也能让你摔到底。

在那次大吵后,公司就有雪藏他的意向,但考虑那时候他还处于上升期,就没这么做。可下一张新单曲,却拖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给他做,期间他连演唱会、代言广告等可以刷存在感的活动都没有,幸好半年后,新单曲又把他的知名度刷了起来,他又活跃在乐坛中。

UMK的经营理念就是能赚就行,别管怎么赚,就算暂时有损歌手面子,都不要紧,粉丝对歌手个人产生争议更好,吵得越激烈歌手曝光率越高,就越有存在感。

其实很多UMK旗下歌手都很不满公司的行为,也有人想过离开,但是先不说那过高的违约金,就是歌曲版权问题都能让很多歌手退而却步。每一个签约歌手的歌曲版权都在公司这里,只要你乖乖地留在公司,这首歌你想怎么唱怎么改编,公司都不介意,但是只要你离开,不好意思,这首歌你不能再唱再使用,否则你就是侵权,这首歌后续赚的钱也不会进你账户,你甭想再靠这首歌赚到一分钱。

很多小歌手就是靠旧曲来赚钱的,歌曲版权不在自己手上,离开后的空窗期怎么来钱?白白把自己的歌曲让给别人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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