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我怀疑她把我咬出血了。
可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第一次体味到征服的快感,近乎病态。
音乐已经隔得远了。除了彼此的喘息声我们根本听不到别的。体温在这个冬季的日子里持续攀升着,似乎不烧坏我的脑子不罢休似的。
我们的身体像两株并蒂而生的姐妹树一样绞生在一起。分不开,离不去。貌似相亲相爱,实则争权夺利。非要一个人死,另一个才能茂盛葱郁。
这是自然界的法则在我们生命中开的一场巨大玩笑。因为太实际,所以并不好笑。
她闷哼了一声,紧紧地咬住了下唇。于是我知道她到了。
一股温暖的潜流浸润了我的手指。我天真地把它当作这是她向我屈服的证据。可我没有丝毫耀武扬威的心情,因为看见了她眼角有不甘的泪。
她一把推开我。我的手指被迫抽了出来。高潮过后的内壁受不住如此敏感的刺激,她没站稳,差点摔倒。
我伸手扶住她。
她不肯看我。皱着眉。侧脸轮廓忧伤着。额发凌乱地贴在濡湿的脸上,她没有想要把它们拨开。
那一瞬间我的心细细密密地疼了起来,像被细小的绣花针扎了一样。
我忽然想抱紧她,可是我的手太脏了。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能的无力。
{十七}
我梦见一个孩子。
她手心里抓一只红色气球,坐在秋千上荡。
后来气球飞走了,她从秋千上跌下来。
她流血了。血从心口涌出来。涌出来、涌出来......于是她疼了。
后来孩子离开了春天,她去找那走失了的红色气球了。
后来冬天来了,她走累了。
梦醒了。
我睁开眼睛。脸上都是湿的。
如果说梦是有意义的,那么名为生命的一场长途跋涉里,我在寻找的,似乎应该就是那只飞走了的红色气球了吧。
我不知道它飞到了哪里。甚至一度,我曾将它忘记。这场名为寻找的旅途,是一条名副其实的不归路。如若找不到你,我的生命便没有任何意义。真是讽刺。可惜它是事实。
仿佛只几个昼夜的工夫,我和尚雯婕之间的关系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十二岁时那个下雨天初次见面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转个眼我们就滚到了床上。不,不只床上,还有高级酒店的卫生间里。
已经发生了的这种情况,它之所以会产生的原因我在心里思考过千百种可能性,唯独没有考虑过的,是爱情。脑子里似乎装了个过滤的机器,它拒绝属于那个词汇的蛛丝马迹。
托尔斯泰在《最后的日记》中写,年轻的时候,为自己的罪恶而感到痛苦,渴望着自己——自己有机体的幸福。大师说渴望自身的幸福是一种罪恶,我想他说的是对的。因人为着自身的欲望可以做许多天理不容的事。无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人类终究是为了自己在活着。我们想要,我们便渴望得到。并且,在所不惜。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我就要很多很多的钱。
其实我想要的并不是钱,钱是退而求其次的东西。我想要的,说到底还是很多很多的爱。
而爱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我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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