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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我怀疑她把我咬出血了。

可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第一次体味到征服的快感,近乎病态。

音乐已经隔得远了。除了彼此的喘息声我们根本听不到别的。体温在这个冬季的日子里持续攀升着,似乎不烧坏我的脑子不罢休似的。

我们的身体像两株并蒂而生的姐妹树一样绞生在一起。分不开,离不去。貌似相亲相爱,实则争权夺利。非要一个人死,另一个才能茂盛葱郁。

这是自然界的法则在我们生命中开的一场巨大玩笑。因为太实际,所以并不好笑。

她闷哼了一声,紧紧地咬住了下唇。于是我知道她到了。

一股温暖的潜流浸润了我的手指。我天真地把它当作这是她向我屈服的证据。可我没有丝毫耀武扬威的心情,因为看见了她眼角有不甘的泪。

她一把推开我。我的手指被迫抽了出来。高潮过后的内壁受不住如此敏感的刺激,她没站稳,差点摔倒。

我伸手扶住她。

她不肯看我。皱着眉。侧脸轮廓忧伤着。额发凌乱地贴在濡湿的脸上,她没有想要把它们拨开。

那一瞬间我的心细细密密地疼了起来,像被细小的绣花针扎了一样。

我忽然想抱紧她,可是我的手太脏了。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能的无力。

{十七}

我梦见一个孩子。

她手心里抓一只红色气球,坐在秋千上荡。

后来气球飞走了,她从秋千上跌下来。

她流血了。血从心口涌出来。涌出来、涌出来......于是她疼了。

后来孩子离开了春天,她去找那走失了的红色气球了。

后来冬天来了,她走累了。

梦醒了。

我睁开眼睛。脸上都是湿的。

如果说梦是有意义的,那么名为生命的一场长途跋涉里,我在寻找的,似乎应该就是那只飞走了的红色气球了吧。

我不知道它飞到了哪里。甚至一度,我曾将它忘记。这场名为寻找的旅途,是一条名副其实的不归路。如若找不到你,我的生命便没有任何意义。真是讽刺。可惜它是事实。

仿佛只几个昼夜的工夫,我和尚雯婕之间的关系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十二岁时那个下雨天初次见面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转个眼我们就滚到了床上。不,不只床上,还有高级酒店的卫生间里。

已经发生了的这种情况,它之所以会产生的原因我在心里思考过千百种可能性,唯独没有考虑过的,是爱情。脑子里似乎装了个过滤的机器,它拒绝属于那个词汇的蛛丝马迹。

托尔斯泰在《最后的日记》中写,年轻的时候,为自己的罪恶而感到痛苦,渴望着自己——自己有机体的幸福。大师说渴望自身的幸福是一种罪恶,我想他说的是对的。因人为着自身的欲望可以做许多天理不容的事。无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人类终究是为了自己在活着。我们想要,我们便渴望得到。并且,在所不惜。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我就要很多很多的钱。

其实我想要的并不是钱,钱是退而求其次的东西。我想要的,说到底还是很多很多的爱。

而爱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我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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