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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我连忙让自己笑了起来,尽量用生疏有礼的表情,还选择了一个他应该会喜欢的称呼,“齐先生,好久不见。”

我话音刚落,却发现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言不发,一股股熟悉的寒气散开,让人感觉仿佛从脊梁骨刺下来,冷得我忍不住想紧紧缩起脖子。

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终却是他稍稍点了点头,说:“确实好久不见。”

他也不过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我还是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那个。”我连忙说,“孩子怕饿,我先带孩子回家了。”

他没有停顿,“好走。”

我胡乱地点头,两个人擦肩而过。

——

直到走出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敢回头,但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里却又隐隐泛起一阵难过。这辈子,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

——

和他同居一个月,我才深刻地意识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

我发现,所有我为他准备的舒适宽松的衣服,保暖厚实的手套围巾,他一概无视。每当我和他吵架,他都是从容淡定的,只有我一个人红脸,担心这担心那,并深深感觉他一点儿不在意我。他有时听不下去就会离开,没有哪怕一次妥协。

后来我才知道他摆在衣柜里的衣服,叫做“订做”,而这种衣服上面的一个纽扣,都可能要我卖出去一百本书——我整整十八年都没出过那个生我育我的小县城,见过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穿着简单干净衬衣西裤,所谓“奢侈浮华”,在我脑海不过是试卷上偶然出现的形容词。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他的穿着上多说一个字。

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我终于开始意识到,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是价值观念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就算他现在气质温和得像老师一样站在我面前,昨天报纸还在刊头登了他和神秘人同居一月的消息,哪怕是模糊的偷拍,也能一眼看出是他——我原来那么熟悉,就算他穿得再简单,那衣服的牌子,那气质,甚至他的表情,都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学有的。

我五年前走的时候就知道,其实我一直离他很远,甚至无所谓“逃开”了。

这次五年后的见面,尴尬归尴尬,他比原来更加成熟,还有一个漂亮的孩子。我觉得我应该是放下了吧。但我很清楚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他带给我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但是,确实有很多东西已经过去了。

本来抓着不放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

咳,半年以上了……总之我就是又回来了……嗯哼,但是有些章节还没改好,但是大题的思路已经不会变了撸。

期待你们的点评。

第2章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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