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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