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做电影配乐的事落了空。虽然她之后有故地重找,但是却再也没看到那老头的身影。
可是当一个人偏执起来是很可怕的事情。
她就像守株待兔那寓言故事里的那个神经兮兮的猎人,白天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的蹲守在那超级市场附近。终于在她蹲守了三天之后,那老头施施然的出现了。
吹的是同一首曲子,依旧让许多人感动,许多人掏钱,直到那些人都散尽,任鸽才掏出一张一百块的红色票子放在老头的购物袋中。接着对晒太阳的老头说:“老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作品。你能卖给我么?”
老头理都不理她,还文艺气息浓厚的把脸侧到另外一边。任鸽出师不利有点失望,只好继续尝试沟通:“我是做电影的,实在喜欢你的这首曲子,你能让它变成我电影的配乐么?”
“不要。”这老头虽然态度强硬,但总归说了话:“你上次毁了我生意,我干嘛搭理你。”
“我毁了你生意?”任鸽重复了一遍老头的话,不明白他的意思。
老头见她还一副“我重来就没有过”的样子,牙恨得痒痒的道:“上次,就你喉咙发痒,吼了一嗓子谁谁谁危险,出来七八十个黑衣人搞得一广场人都不见了,连带准备掏钱买感动的人。简直让我白做了一天工。我没啥和你说得,别挡着我晒太阳。”
“我不是故意的。。”任鸽有点尴尬,自从出了欧阳红那事后,欧氏不仅执意要送一面两米乘以两米的锦旗,上书:任氏之光给她;每次到这超市广场总随时都有保洁人员对她指指点点说:“你看你看,那个就是那天叫得和鸡打鸣一样的那人。”
“我很有诚意。”
“我管你有没诚意。”
在这一两个小时的拉锯战里,任鸽就和那老头无限度循环的进行着这种毫无意义的对话。
直到夕阳下山,老头回家了,这结果都是如此。
可任鸽不死心。第二天如此,第三天还是如此。
第四天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任鸽准备了胖大海和雪梨水,以便循循善诱让那老头把那首曲子让给自己。却先看到的不是那老头,而是麦苗,麦苗的背影。任鸽不记得有多久没见到麦苗了。
半个月?不止。
一个月?似乎还要多。
她想念和麦苗一起聊天打屁或者什么都不干的时光,可是那家伙到现在仍然不搭理自己。
任鸽绕过广场,不知道在紧张什么的买了瓶水咕噜咕噜的灌下,完全忘记自己包里明明就好好的装着两瓶。她往麦苗处直线运动,离她五米处时候准备举手招呼,不料却被人抢了先。
“喂,小麦,我买了你喜欢吃的橘子。”后面有男人的说话声音,而任鸽也做出了“HI,我在这里好久不见最近好吗,有点想你但是还好,其实大家那么熟了也不必拘泥于礼节”的表情。
麦苗一回头,预期看到吴用,结果发现站得更近的却是任鸽,也呆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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