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已经悬在半空,又是一个早来的中秋夜,太阳稍微有些透明,月色不显,只是许多清辉撒着余韵。(wwW.广告)小胡蝶的高跟鞋很响,在青石子路上很有节奏,跟着也有了韵律,六根宝没有抬头,只是看着眼前过往的黑皮鞋和阔太太的绣花鞋。
这次在门口迎接的不仅是汪哲还有云帆,都是穿着西装,领结换成了红色的,很耀眼。看见小胡蝶就打招呼,汪哲称呼着妹妹,云帆就叫姐姐,叫的小胡蝶倒不好意思了。
小胡蝶来过汪家几次,云帆见过,从内心上讲,云帆对小胡蝶的美貌不是很感兴趣,他更喜欢心里一个女孩,虽然还不知道她叫什么,住在哪里,可是自从在一个舞会上见了一次面,心就放出去了,他四处打探她的消息,但几个月过去了,却一点音信也没有。
汪云帆没有灰心,这个从英国回来的年轻人不仅在纺织厂上想要大有作为,在感情上早就说了自己说了算,小柔几次给他介绍都推掉了。他有了梦中人,几次做梦都是那个女孩,长睫毛没有掩住那双明眸的善睐,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看了自己几眼就把自己埋进去了。
看着汪哲陪着小胡蝶往里走,云帆就在大门口站着,这个时侯正是来人多的时候,他知道市长还要来,更是不错眼睛的看着。
史密斯是走着来的,他不用抬头就知道是他,身上用香水的男人他只认识史密斯。老朋友见面不握手或者拱手作揖的,用拥抱的也只有他,拥抱了,就让他自己进去。
史密斯看见了茗烟就上前拥抱,虽然只是轻轻地,可是茗烟却抗拒着,又不好意思的不能不接受,这个中国通何尝看不出来,就打趣着问:“这位小姐是不是给我介绍一下?”
茗烟看了一眼小胡蝶,就说:“这是我姐,萧蝶。”小胡蝶大方地伸出手,握了一下就要走,史密斯却笑着说:“茗烟,我可是听说过你只有一个姐姐,这位小姐……”茗烟只好就说是爸爸的干女儿,史密斯笑着说:“哦,我知道了,就是你爸爸是她的教父。”
茗烟也不知道教父是什么东西,有着父字,应该和干爹差不多少,就胡乱的点头。她左右看着,一见哥哥汪哲就上前说话,史密斯也跟过来说:“汪,你好。听说你的钱庄又扩大了规模,恭喜你呀。”
汪哲早就见过史密斯,打着招呼就问:“钱市长还没来?”史密斯笑着说:“这是你们中国人的规矩,有身份的人总是姗姗来迟。”说着就哈哈笑。
钱市长在国民政府很出名,还担当着警备司令,汪哲自然知晓,尤其是钱市长的最大嗜好就是书法,其次当然就是一份贪心。这次汪哲准备的很充分,一份一万大洋的厚礼要换取钱市长的一份墨宝是今天晚上的重头戏。笔是湖州的狼毫,这管笔没有什么说道,除了精致和上面的镶金挂玉之外其实和普通笔没有区别,可是这块墨就了不得。
这块墨是汪德全听说钱市长要来,在短短一周的时间从上海滩所有的文房四宝店里挖了不知道有多深才淘换到的。这块墨可是有名,是块徽墨,徽墨本来不是稀奇,可是李廷圭的墨就不单纯是一块墨了,那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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