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非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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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五十五卷

第4节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在第一时间感到,带头的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廖警官。

“是谁在这里撒野?”廖警官带着一帮人来到客厅,气势汹汹地问。

这家伙平时得了酒店不少好处,现在有人在这里捣乱,现在,自然是他大显身手,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了。

“是我。”文铃从卧室里走出来,并轻轻地将里面的房门掩上。

“文……文队长,怎么是你?”廖警官一见到文铃,随即换了一副嘴脸,讨好地问:“文队长,生什么事情了?”

文铃不慌不忙地说:“有人在酒店里欺负我的一个朋友,我过来教训他。”

“谁呀?”

“就是他,”文铃指着躺在地上,被她打得不成人样的周大庆说:“这个男人刚才被我揍了一顿,你们把他送去医院包扎一下。”

“好的。”廖警官朝几名协警挥了挥手。

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一拥而上,将周大庆从地上扶起来,抬了出去。

“文队长,包扎好之后,要不要把这家伙关起来?”廖警官征求道。

“到时候再说,你们先下去吧。”文铃不置可否地说。酒店的服务员本以为警察会把这个殴打他们和躺在地上客人,扰乱酒店秩序,刁蛮的母夜叉拷走,没想到,廖警官一见到文铃,就做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而且,还不分青红皂白地吩咐手下将躺在地上的男人抬走。

看来,这个女人来头不小,所有人为此大跌眼镜的同时,感到有些失望。

酒店经理闻讯赶来,见一个客人被打得不成人样,自己酒店里的保安也一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本打算向这家酒店的保护伞,城区公安分局的郭局长打电话汇报,但见这群警察在文铃面前像是老鼠见了猫的样子。

向廖警官打听,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官职不比郭局长小,是一个得罪不起的主儿,便不敢吱声。

待警察离开后,酒店经理才从看热闹的人群中走出来,对文铃讨好地说:

“文队长,我是酒店经理,对不起,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我这帮保安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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