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用这种事来骗人吗?”吴名反问。
玳瑁愣了愣,很快摇头,“不会。”
后世的女人或许会用自污来害人,但在这年月,女人自污就是自杀。
被男人碰下胳膊就要砍掉胳膊乃至自刎的儒家礼教还没有大行其道,但舆论对女人一边倒的压迫却已经存在,单就结果而言,被奸与通奸其实没什么差别,更何况对象还是自家公公,这不仅违反律法,更乱了人伦,只要被发现,怎么都逃不开一个“死”字。
除非,这一切发生在皇宫,主角是可以藐视一切伦理道德和律法的皇帝。
但很明显,桂花并没有这样的运气。
“把刚才听到的都埋肚子里,别出去说,也别让她本人知道你知道。”吴名淡淡道,“也用不着同情她,这种事,光同情是毫无意义的。”
被伤害的时候,人只有两种有效选择——复仇或者忍受。
即使得到他人的同情也改变不了什么,能够选择的路依旧只有复仇或者忍受。
无法复仇,那就只能忍受。
如果桂花能在被[强]暴的时候拿剪刀什么的捅死那个姓张的管事,或者事后下毒弄死他们全家,吴名肯定会高看她一眼,多帮她几分。
遗憾的是,这女人明显就是个包子。
是包子就别怪狗跟着。
吴名既不崇拜城市猎人也不想当蝙蝠侠,他同情弱者,但绝不怜悯软弱的懦夫包子。
但包子也有意志坚定的时候。
第二天一早,吴名刚吃完早饭,桂花就再次跪倒在正堂门口,求吴名让她入奴籍,进郡守府,远离张家的一干人等。
见桂花的态度足够果决,吴名也没再废话,叫来玳瑁,给了她一块金饼,让她先去造纸的小院叫上黄豆等人,带他们一起去大厨房那边找张管事,把桂花的卖身契买下来。
或许是桂花的境遇与玳瑁死去的姐姐有几分相似,玳瑁接到这个委任的时候没有半分推脱,只对还要叫上三个辅兵感到不解。
“那家伙可是个老色鬼,你打算自己和他打交道?”吴名冷冷地瞪了玳瑁一眼,“我可不想刚拉出一个就又搭进去一个。”
这事他不方便亲自出面,一来显得太过重视,就好像他看上了桂花似的,很容易生出流言蜚语,二来他怕自己忍不住火气,当场把那家伙的裤裆踩烂。但让玳瑁一个人处理此事的话,吴名也不放心,只能给玳瑁找三个还算可靠的保镖,帮她镇住场子。
玳瑁也明白过来,应诺一声,领命而去。
拿回卖身契的过程远比吴名预料的还要顺利。
吴名毕竟顶着郡守夫人的头衔,在辽东郡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他就是那土皇帝的皇后,可以一手遮天的。他想要什么,大家就得赶紧双手奉上。更何况张家原本就有意卖掉桂花,而吴名开出的价码可以让他们再买一百个桂花回家,自然是乐不得地将桂花的卖身契找了出来,与玳瑁手里的金饼做了交换。
据玳瑁回来描述,唯一不太开心的只有桂花的丈夫,但在孝道的压制下,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在放妻书上按下手印,与桂花的卖身契一起交给玳瑁。
其实事情到这儿并不算完,想让桂花入郡守府还得征得严衡同意,但吴名对自己的枕头风还是很有自信的,就算严衡吃错了药,非不同意,他嫁妆里还有房子铺子,大可把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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