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293 华东首富儿子来袭(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章正文]

第293节293华东首富儿子来袭

次日八点半,二人起床。

谢津津没来之前,大多数时候是季小双煮早餐的,现在谢津津来了,早餐就被她全包下了,季小双有身孕,谢津津不想她操劳。

吃完早餐,卢奇鸟就跟着被带过去警局录口供。

昨晚没抓到奔雷,季大双也不急,录口供完了,季大双就跟卢奇鸟说她调查到的关于唐图麟失踪的事,并且跟卢奇鸟说出了上次青眼狼之所以会赶过去市区里追杀卢奇鸟,可能就是楚英红他们引过去的。

理由是卢奇鸟过去市区接富春炫,根本就没几个人知道,青眼狼他们是东北那边的雇佣兵,势力范围根本不在这儿,消息不可能这么灵通。除非是消息很灵通的人才能知道,或者是知道卢奇鸟的手机号码,用手机定位仪器跟踪他的手机信号。

“那楚局长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因为我上次整垮了牛锋,害得她被人调查?所以想借刀杀人?大双,你这个推断不成立,不能够因为楚局长和唐图麟有冲突,就怀疑她杀了唐图麟,指使那群人过来杀我,那群人是唐图麟找回来的,她也指使不了啊。”卢奇鸟一口气将自己心中的疑惑全问出来。

季大双说:“第一,我肯定上次那伙人是被人当枪使了。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唐图麟肯定是死了,否则不可能在监狱里插翅而飞,一点消息也没有。第三,楚英红和他有过节,唐图麟一直在秘密调查她和于彪的不法之事,楚英红为了以绝后患,就有杀他的作案动机,也有完成这一切的能力。所以,我才推断是她干的。

至于她为什么要指使他们过去找你麻烦,以及让四人接受她的指使,我想有几种可能。

第一,买凶作案的潜、规则,一般是要先付一小部分订金,然后对方帮忙办事。可能是楚英红怕杀了唐图麟,对方要不到钱会找她麻烦,所以才借刀杀人。

第二,可能是楚英红从唐图麟嘴里知道了那批古董下落,这四人也知道,楚英红想杀人灭口,吞下这批古董。

至于为什么他们会听楚英红的话,我想可能是他们用电子邮件联系的,或者是其他网络通讯工具,也可能是楚英红逼迫唐图麟跟他们联络,让他们去杀你的。

根据昨晚我刚调查出来的一条线索,唐图麟失踪时,他家里人被歹徒绑架过,也是那时候我才肯定下来的。”季大双大体方向没猜错,但是有一点却是猜错了,她不知道楚英红是找人模仿唐图麟的声音,然后指使他们去杀人的。也不知道楚英红其实根本就不知道那批古董的下落,季大双并没有想过要对付楚英红,抓她去伏法,但是上级领导交给她的那个任务她却是要完成的,所以她想去找楚英红和她摊牌,只要他们协助自己找到那批古董、或者将古董交出来,让她可以交差,季大双就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但是她心里又有些犹豫,不知道应不应该这样做,觉得这样子做有些违背自己的个人原则,心里面很矛盾。

其实卢奇鸟也有怀疑过,碍于张艺宝的关系不太愿意这样想。忽然间心中一动,说:“你跟我说这些东西,到底想干什么?”

季大双说:“我约了楚局长下午三点出去喝茶,不知道该不该跟她说这些,万一她不愿意接受我的条件,或者是……到时候我们可能就要和她反面了,你夹在中间会很难受,所以奇鸟你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哪儿知道你现在该怎么办,我自己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不跟我说出来还好点,你这都说出来了,我要是跟你过去,日后楚局长出事了,我怎么向艺宝交待?卢奇鸟试探的说:“要不咱们就算了吧,不要去理会他们了,那批古董不见就不见了,你完成不了任务也不会出啥事,最多就是被上级领导批几句而已。”

“哎,我也想,可是,那是咱们国家的文物,不应该被他们为了一己私利而流落到其他国家里呀,这是咱们国家的一大损失……”

卢奇鸟被她说的晕乎了,文物毕竟是死物,不是生命来的,所以卢奇鸟就不觉得这些文物有多重要。若是毒、品之类害人的东西,卢奇鸟一定会和她一起去阻止楚英红的,可是……

其实楚英红心底下也很憎恨那些贩、毒份子,每次抓到那些瘾君子,楚英红心里也不太舒服,毒、品害人实在是太深了!

“好吧,那我下午就跟你过去劝劝她,你也忙了一晚,先回去休息吧。”

这个不用卢奇鸟说,季大双也知道,打了一个哈欠,就回去休息了。

现在距离下午三、点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卢奇鸟忽然间想起了刘婶的事,这几天因为忙着铁黛熊她们饭店开张的事,实在抽不出空,今天正好借口去和王刀商量事情,过去看看刘婶,在卢奇鸟心目中,刘婶也是自己的一个好朋友,他可不想看到刘婶落难被人欺负。

正在过去刘婶的途中,卢奇鸟又碰到一个人,郝金艳!

郝金艳此刻正和一个男人走进酒店里,是一个陌生男人。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sspwk.me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