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一家。
奇怪的是这次的祭祀庆典居然没有像往年一样设在狼人族的聚集地法国,而是大洋彼岸的美国,莫里解释说那是因为有不少族人在今年加入了他的快递公司,而他的快递公司的总部就设在美国的关系。
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的变态。
左右无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结果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果然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话听来着实郁闷:“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回答我,“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我立刻好奇:“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人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结果,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有点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魔法史中寥寥片语,将他写的像一个传奇,但从莫里和瑞口中说出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泪~~~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吗?严重怀疑中……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我怒:“你对他没兴趣,那来找我干什么?”居然嫌弃俺的前世,太过分了吧!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不忘再加上一句,“而且长得也不像。”
专挑痛楚踩,瑞真不厚道,泪~~,我开始自暴自弃,“既然我要长相没长相,要能力没能力,你跟我待一块干什么?”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然后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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