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既然人死在你们片区里,麻烦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死者是不是住在这里什么的,如果有消息,麻烦给我们打电话。”
沈固花了一天的时间走遍了片区,但还是没线索,显然,这人并不住在本区内。天黑透了,他才回到家,钟乐岑已经把饭菜摆上桌,就等着他了。
“那是什么?”沈固一眼看见正对门的柜子上摆了一个立件,塑料的小刀小剑交叉着插在座上,战国时期的外型,还涂了仿青铜的颜色,乍一看还有点样子。
“展览中心过几天举行军事史简介,还有冷兵器展览,里面的展品据说都是仿古精制,虽然不是真品,也很贵重。因为是给青少年办的,十八岁以下半票。昨天小来去看过,人家送的纪念品,他拿来给我的。”钟乐岑说着,很珍惜地摸摸那个模型。
沈固沉吟了一下:“展览到什么时候?”钟乐岑自从上次替苏完赔偿了房东的损失,虽然他没提过赔了多少,沈固也猜得到他手里一定没钱了。到现在他穿的还是那天跑到503来的那身衣服,连件大衣都没有。幸好现在天气暖和了,否则肯定要挨冻。沈固虽然不收他房租,但他总是每天买菜,诊所那个地方是租的,房租也要按时交……所以连一场展览也舍不得去看。
“到月底。”
沈固盘算一下时间还长,点了点头。
既然是钟乐岑做饭,那么就是沈固刷碗,这也算是两人之间不成文的规定。以前沈固都是直接上手,钟乐岑来了之后,准备了一块刷碗巾。柔软的布握在手里,沈固忽然想起那块掉在凶杀现场的白布。警方已经确认没有尸体移动的痕迹,说明小树林就是第一现场,而那块粗棉布,十有八九与凶手有关。但什么人会带那么一块粗布在身上?带着又做什么用呢?还叠得那么整齐……
钟乐岑拿着水果进来洗,看见沈固对着碗碟发呆,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我来刷碗吧。”
沈固摇摇头,把碗按在水里:“你有没有见过喜欢把粗棉布带在身上的人?”
钟乐岑被他问糊涂了:“什么粗棉布?”
沈固大略讲了一下情况:“那种白色的粗棉布,比较硬,很早以前好像还有人用来做床单窗帘什么的,现在早就不见了。洗得很干净,还叠得整整齐齐,总不会是当手绢用吧。”
钟乐岑蹙眉沉思,无意识地咬着嘴唇,来来回回把嘴唇咬得红通通湿润润的,像某种新鲜水果。他在家里是不戴那副平光眼镜的,露出浓密的长睫毛,小翅膀似的一阵乱扑腾,看得沈固手痒,很想捉住那两片小翅膀揪一下。
“想说什么呢?吞吞吐吐的。”这才没几天,沈固就已经洞察了钟乐岑所有的小习惯:低头要么是不想回答,要么就是在撒谎;皱眉表示思考,犹豫了就咬嘴唇;眨眼睛则是有了灵感。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想到了什么但不知该不该说出来。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能身上带粗棉布,但不知是不是你说的那一种布。”
“管它是不是,你先说,好歹也是一条线索。错了没关系,排除错误线索本来就是警察的工作。说吧,什么人会随身带这东西?清洁工?”
钟乐岑噗哧笑了:“清洁工带的是抹布,不会很干净。再说清洁工不工作的时候怎么还会把抹布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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