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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去找我的猪朋狗友,他们说,那是因为我太想念他了。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早已经死了。他已经成了过去式了——

于是,我开始观察这个叫泰熙的人。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我在为我自己在黑社会的全群派中坐拥了副位置,兄弟们特定为我举办的庆宴。

说实话,我从来不是那样喜欢泡酒吧,进赌场的人,即使我是赌坊的副主人,我也只是情绪失控的时候才去的。

那天,灯红酒绿,一派歌舞升平。

他们喝得烂醉,如同开着狂欢派对那样,比我还要尽兴。

惟独我自己还是清醒的。

走过巷子,想要开车回去别墅休息的时候,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喊救命。

我顺势看过去,黑暗的巷道里面,两个人正在打劫。那个人的喊声让我感到很厌烦,于是,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主动上前,想叫那个人不要再喊。

我走过去的时候,那两个小贼手持着锋利的西瓜刀,作势要砍向我。作为黑社会大哥级的成员之一,我怎么会对这样短小的西瓜刀产生恐惧?

真是可笑!我腰间闪着一把亮着的黑色光泽的东西,我轻轻地露出那透露着霸气的器械,那两个胆小如鼠的人,立即狼狈地逃跑。

“谢,谢谢你啊。”那个被打劫的人怔怔地看着我,当时候的他,是那样的让我惊讶,让我的心猛然砰动!

他的脸,他的身高,他的身材。

简直就像死去的他!

我手脚几乎僵硬,不敢相信。当时候的我,是多么的想要逃跑——我撞鬼了!自从失去他的那一天,我就害怕鬼魂这样的东西。

可是,我知道,要是我这样一走的话,再次见面的几率就会几乎为零的!我想要冲上前去,将他抱住,然后,狠狠地向他哭诉我失去他之后的那种伤痛是有多么的严重。

可是,那个被我救了的人却是早已经走了。

我的心碎了。

我很后悔自己没有留住那个人,很后悔为何自己要这样再次的犹豫!

所以,等我第二次见到泰熙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下了决心了,他是我的,永远是我的!我要将他囚禁!

第二次真正与泰熙碰面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三个月以来,我一直在调查着泰熙的身份,住所,家庭,就读学校,所有一切关于他的事情,我都一一掌控,了如指掌。

他当然不知道。我不会让他知道的。

我等了很久,一直犹豫着以什么样的方式跟他见面。

是直接将他抓住囚禁,还是以正常的方式跟他认识。

还是,我直接跟他说,他是我的。

不,这些方法都是那样的不实际,我需要他对我感到愧疚之心,我需要他时时刻刻都在想念着我,他的心,他的脑海中,始终如一地想着我。

于是,我将自己手上那只瑞士限量版名牌表脱了下来,放在了一条他上学必经的小巷中。

是的,如我所愿,他上套了,而且,我将他逼得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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