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这是汪小泉第一次如此悠闲地逛夜市,虽然因下雨的缘故街上的行人很少,但并不妨碍他感受一番夜市里的热闹气氛。他们所在的这条商业街管理的相当严格,随便扔垃圾都是要罚钱的,因此街面十分干净,就算下着小雨也不会脏乱不堪。要说来这儿的人怎么会那么自觉文明?这还真有个流传甚广的小故事。听说曾经有个流氓喝完可乐后将瓶子随便扔在地上,巡查的清洁人员要罚他五十块钱,那流氓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想耍横,可惜,他来错了地方,那名清洁人员不一会儿就叫来了一群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不知道是保安还是警察或是城管,反正就是差不多那样的制服,愣是把那个小流氓给当场揍了一顿,然后还将罚款加倍,那小流氓双拳难敌四手,只能拿着钱乖乖奉上。从那以后,这条街再也没人敢随便扔垃圾了,而且这条规定越传越广,来这儿的逛街的人基本都清楚。
数码城离汪小泉他们小店也不远,步行十来分钟就到了,汪小泉他们四个也不急,就那么慢悠悠地在雨中漫步,享受着难得的悠闲宁静。
“你们吃羊肉串不?咱们买几串吧?”王林胃口奇大,消化系统也很强悍,刚刚还撑得嗷嗷叫呢,现在又有食欲了。
“成啊,买几串儿呗,听说这一家的味道很不错,他们还卖烤面筋,可香了,咱们边走边吃……”他们整天忙的不行,还真没好好尝过这条街的特色小吃。
“好,边走边吃……”
36、第三十六章
汪小泉不知道,当然,也不想知道宁斌苏杰俩人是怎么跟李明辉谈的,也不清楚他们最后谈得结果怎样。因为他很快就开学了,高二面临着文理分科后更加繁重的课业,各类学科竞赛及各种大大小小的考试,再加上老师们看得紧,他实在是没什么心力去操心小店的事,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学业上。
这样忙忙碌碌地过了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又到周末时,汪小泉周六一大早就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通过电话及短信联系,汪小泉知道最近一段时间那些爱找茬的人老实了很多,虽不知道具体原因,但他还是能猜出个大概的,只是不知道宁斌他们为了请动李明辉那个奸诈的狐狸而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J市位于南方沿海地区,气温比其他地方要温暖湿润一些,即使如今已经到了金秋九月,仍旧感受不到一丝凉爽干燥,反而炎热湿润的很,小雨连绵不断稀稀拉拉的,令人感觉十分的烦躁郁闷。不过雨后的天气却十分宜人,空气清新,微风轻拂,感觉大地像是被净化了一遍似的,尤其美丽纯净。
汪小泉背着书包脚步轻快地走过学校干净整洁的林荫小道,昨夜又下了一晚的雨,今天一早起来,他就感觉心情十分舒畅。可是当他走出学校大门被那个就是几年没见面但仍旧一眼就认出的故人拦住时,汪小泉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了,真特么的倒霉,这个混蛋怎么会过来?
汪小泉对李明辉的畏惧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他从小被这人欺负怕了,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再次见到李明辉时仍旧被吓得不行,即使此时的李明辉衣冠楚楚,看上去像个风流倜傥的富家大少!汪小泉条件反射地想避开逃走,可李明辉没给他机会,一伸手就像拎小鸡崽一样拉着他的书包带子将他整个人拽了回去。
“呦,真是贵人多忘事,这才几年啊,小泉就忘记哥哥了?”李明辉还是像五年前一样讨厌,说话的腔调惹人厌,说话的声音惹人厌,行为举止惹人厌,总之,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惹人讨厌!可即使是再厌恶他,汪小泉也不敢当面说出来表现出来,即使他知道以自己如今的身手就算跟李明辉打起来,也不会吃多少亏,可他实在是被欺负怕了,从小被掐被拧被揍的记忆太清晰太痛苦,清晰痛苦到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仍旧看见李明辉就反射性地害怕闪躲。
“呵呵,哪能呢,明辉哥好,不知道您今天找我有什么事?”汪小泉脸上的笑容很疏离很僵硬,大家都长大了,学会了戴上面具虚与委蛇。
“没事儿就不能来看看你吗?咱们有将近五年没见了吧?”李明辉好像没看出汪小泉笑容的勉强与抗拒,极为自然地伸臂环上汪小泉的肩膀,亲热地说道。
汪小泉不知道李明辉又想打什么主意,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与他拉开一定的距离后,才接口道:“嗯,确实很久没见了,明辉哥这些年过得还好吧?”客气寒暄谁不会啊,希望这人说完自己的目的后赶紧滚得远远的。
“哎,好什么啊,黑社会哪是那么好混的?一不留心说不定小命都没了。你是好样的,心善又通透,宁斌他们几个确实值得你费心帮衬……”李明辉感慨道。他很羡慕宁斌他们几个,在那个人生选择的岔口有人能给他们指一条明路,可他就不行了,别看他如今风光的很,但这种头上随时悬着一把刀的风光,任谁都不会享受的心安理得。看着眼前这个越发清雅隽秀的男孩儿,李明辉一时间心里复杂不已。
他从小就很嫉妒汪小泉,嫉妒他头脑聪明,个性讨喜,即使身为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仍旧能得到老师及同学的喜爱。可同样出身孤儿的他呢?却是过着另一种完全相反的生活,沉闷、压抑又痛苦、不甘,所以他更见厌恶小时候那个笑的一脸灿烂一脸纯真满足的汪小泉,所以他仗着比汪小泉大三岁,比汪小泉人高马大力气也大的便利,经常背着人欺负他,看见他泪眼汪汪又无处诉苦的可怜模样,他就发自内心的开心,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在黑暗阴郁的生活中看见一线光明一般。
可这种感情什么时候开始变质了呢?他渐渐将越来越多的目光聚集在曾经令他愤恨讨厌的男孩儿身上,甚至不能忍受他跟旁人说笑玩耍。可当时尚年幼的他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自己心里的在意和喜欢,只能想方设法地凑到汪小泉身边想引起他同样多的关注,可惜,他的脾气太暴躁,在语言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时,总是爱靠暴力去代替。这样恶性循环下来,汪小泉越来越讨厌他,甚至一看见他就跟见老猫的老鼠一样拔腿就跑,而他心里难受之余就更加变本加厉的想用暴力让那个小小的人儿看见他的存在。
十来岁的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意喜欢汪小泉,只当那种感觉是传说中的亲情、友谊,可直到他十四岁那年他才清楚地意识到,那不是什么狗屁亲情友谊,而是欲望,爱情,原本应该只存在于男女之间的那种情谊!他十四岁梦遗的对象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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