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无官妓,在京的官员,不带家小的人,饮酒的时候,便叫来司酒。内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後留宿,便去了罩服,内衣红紫,便像妓女了。分上下高低,有三钱一夜的。有五钱一夜的,有一两一夜的,以才貌兼全为第一,故曰南院。
恰好李摘凡含泪走入巷内。两边看者如云。内中走出一个胖大汉,穿著潞绸夹衣,戴一把抓的毡帽,脚穿蓝布靴,见众人围成一周在看,道:“你们看什麽?”
众人道:“燕老官,有一个卖身的标致小官,诗书俱通,要一百两身钱,代父上官。你买了去吧?”
那大汉道:“待我来看看。”一见摘凡人物,甚是欢喜,便道:“小官,银子可以少些吗?”
李摘凡道:“要完官司,少了就不够了。”
大汉道:“百金我倒是肯出,只是你要任我使用的哩。”
李摘凡道:“既已卖身,买者乃是主人。主人有命,即使是赴汤蹈火,也不敢推辞。”
大汉又问:“你懂得什麽技艺?”
李摘凡道:“诗书作文,乃是我傍身之技。诗词歌赋略通,琴棋书画不精也知晓。”
大汉曰:“我要面试。”
李摘凡曰:“请出题。”大汉曰:“我今日在赏芙蓉请客,和你到众客面前,若是你做得好了,我便买下了。”
李摘凡卖了一日,并无人问一声,听他肯买下,满心欢喜,跟著就走。到了後院,一班客人围在那里饮酒赏芙蓉。也有两个小官在那里伴饮。
大汉走进去,说了此事。大家道:“极好,出个题试他一试。”大汉道:“我是不在行的,求列位爷出题面试。”
有一戴巾的人道:“便以‘赏芙蓉’为题何如?”
大家道好。
李摘凡道:“请出韵。”
那人抬头看匾上是“芙蓉居”,道:“即以匾上‘居’字为韵。”
李摘凡索笔研磨,一挥而就,成七言律一首:
绕篱红粉浸秋霞,半壁红光映草绿。
豔似牡丹更雨後,绻如菡萏舞风余。
日薰叶底频惊鸟,影落波心欲戏鱼。
流水未干蓉未老,王孙应不怅离居。
众客看了,极口赞好。
大汉道:“小官住在何处?明日我好带银子来成事。”
摘凡道:“住在工部前左手第五家,沈小山店内。”
众客给他些酒食,他不吃,告辞回去。到监狱里来看望父亲,也不提这件事。
次日,正要打点出门,恰好那大汉领著个媒人,到沈家店里来。李摘凡迎著,大汉道:“请你家店主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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