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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命捍卫过我们的爱情,努力追赶过她的脚步,没脸没皮地等过她回头,是她亲手毁了我们的承诺,我也没必要守着。

想着这些,我刚要开口赶她走,却不想她居然告诉我:“我用这个孩子换了去城里检察院上班的机会。”

出于本能,我觉得她在向我示威。可我不明白,既然不爱我,既然从头到尾都在骗我、利用我,现在还来同我说她的去处,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怄气地闭起眼睛,吐出那根蒿草,翻了个身,没有理她。

静默许久,船身晃了晃,温思妍躺到我身旁,我脑子里情不自禁地转过当初我们在河神庙过家家的画面。

我依稀还记得,那天是个周末,她没有课,我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山上的河神庙。

她穿着素白的连衣裙,戴着我拿野花编的花环和狗尾草编的戒指,头上随意地盖了一块我从大篷车里偷来的二人转红手绢,我俩对着河神像,一拜天地、二拜河神、夫妻对拜。

如今想来,那应该也是她“借种”的手段之一。毕竟,我们在河神面前,拜完天地,就没羞没臊地入了洞房。

“小花……”

她在身旁轻轻唤着我,斩断了那段龌龊的回忆。

而听见这个特别的称呼,我突然又记起,当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说叫我国财太土了,还是叫小花好听。

起初我挺不乐意的。别人叫小李小王都没什么,可我姓花,叫小花,听起来女里女气的。但后来,慢慢的,我竟在爱上这只母狗的同时,爱上了这个称呼。

其实,我想我最初绝对是没有爱上她的。那第一眼,不过是后来回味出来的假象。

最开始,我只是觉得她很好看,我也觉得很多其他姑娘好看。我只是一个人打渔很孤独,我也在很多其它时候孤独。

见我不说话,她附在我耳边哭哭啼啼地呢喃:“我真的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还是不说话,也不睁开眼睛看她。她又自讨没趣地在我身边躺了好长时间,才起身离开我的渔船。

三更。明天番外结束,对隐藏剧情没兴趣的,可以直接跳过。(因为不让我发免费,误订的小可爱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给你们返币子。)

第花国财:回忆是场时间放的大火(2)

不知道男人的感情,是不是大多都极其简单。或许,会有个别细腻的,但至少我不是。

温思妍走后,我立誓一定要成为全海城最有权有势的男人,娶一个真正跟我相爱的女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子。

但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逃离那个好赌的父亲和窝囊的后妈。对我来说,温思妍是上辈子的事儿,早翻篇了。

许多年后,我跟我女儿坦白过这一段,她却似乎没大听进去,甚至极有可能曲解了我的意思。

话说从头,我的新生,是从进城开始的。

因为初中毕业就没念过书,我当时的成人自考路走得很艰苦,考了三年才以体育特招生的身份进了海城最好的师范学院。四年书读下来,虽没读出什么名堂,离权势富贵仍旧很远,但留校当了体育老师,还算顺风顺水。

如今,我时常回忆起彼时和兰兰的初遇,完全是和温思妍不同的光景。

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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