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来找我聊天。
等我搁下面皮想去找他时,温思妍告诉我,他出国留学去了。
这个消息给我带来的打击不小,我又闷闷不乐了好几天。
可能是出于对我的亏欠,某日温思妍走进我的房间,给了我水耀灵的通信地址,临走前还鼓励了我一番。
区别于一般正常家长“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不努力一定会失败的”名言鸡汤。
温思妍当时语重心长地教诲我:“过去的污点不重要,以后的人生才更重要。想要的东西,就要努力争取。你又不是仙女妖怪,又不会法术勾人,你爱的人不会自己飞过来找你,你只能靠两条腿去追。”
温思妍这番开明大度怂恿我“早恋”的话,我深以为然。
但她却忘了告诉我,很多东西,不是努力就会有结果的。
她忘了告诉我,没结果的东西,就该放掉。
于是,我活成了她不伦不类的影子。跟温思妍一样,我那时也不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
如果他爱你,你就是有魔力,就是能吸引他穿越千山万水主动靠近你。可如果他不爱你,无论你历尽多少艰难险阻,如何跋山涉水驾着两条腿去追,也追不到。
旁人都以为水耀灵非常重视我,把我当成恩人的女儿看待,只有我清楚,水耀灵带我出去玩,是他的任务。
只有我清楚,全世界都看得懂我爱他,他却永远故意装作不懂。
哪怕我每到寒暑假就飞去巴黎看水耀灵,他也只是按照温思妍交代的,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玩;哪怕偶尔会对我露出当初那样好看的笑,也终归隔着一层礼貌;哪怕连他的同窗好友徐启哲都明显对我动心了,他也依然毫不在意……
十六岁我正式进军演艺圈,第一部电影票房大卖,想要他脖子上那个土里土气的戒指做礼物时,他居然对我动了怒;十七岁我再去看他,他连笑模样都没有了,只要面对我,就总是紧皱着眉头,一脸的苦大仇深;十八岁那年,他竟然找了个当地姑娘冒充女朋友,在我面前秀恩爱。
彼时固执的我,谨记着温思妍的谆谆教诲,相信自己有的是时间让他感动。
二十岁我拿到影后桂冠时,远赴法国,当着他假女朋友的面亲上他的脸,正式发出宣告:“从今天起,我追你。”
水耀灵却面无表情不以为然地冷笑:“你追你的,我拒绝我的。”
如今想来,他当时或许是希望我能认清现实主动放弃他的。
可他从来都不知晓一点,我是十四岁就从滚石那个盘丝洞里爬出来的,早已练就了一身死皮赖脸倒贴神功,任他如何婉拒硬拒,从来未能伤我分毫。
终于,在我们二十八岁那年,我等到了他假女朋友的婚礼。在我们三十岁那年,我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女朋友。
尽管,他从不牵我的手,从不拥抱我,从不吻我。可我是他的女朋友阿!
我可以厚颜无耻地主动牵起他的手,主动拥抱他,主动吻他。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不能再继续拒绝我了。
初初要到一个所谓“名分”的我,天真地想,漫漫长路终于跃进了一大步,我这么爱他,他迟早有一天会感动,会爱上我。
而他,也的确慢慢对我温柔了一些,还告诉了我那枚红宝石戒指的来历和他父母的死因。尽管他依然不准我碰那枚戒指,但至少,他同意我跟他并肩作战帮他报仇了。
可惜,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彻底拿下水耀灵的时候,花阳,像凭空冒出来一样,突然出现了。
我之所以恨温思妍,除了当初自己因为她而被季冠霖卖进滚石,更主要的是,她把花阳带进了水耀灵和我眼看就要圆满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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