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加轻刚开到市区就沿着街心公园那条路绕了一圈。
此时的大街上灯火通明,热闹如商市,正是多姿多彩的夜生活开始的好时候。
感觉着从车旁陆续走过的人,常加轻什么都不敢想。
因为此时的她只要一想,脑子里就会自动的蹦出所有有关于沈勿风的东西来。
好的,坏的,乖的,赖的,淘气的,撒娇的……满满的,竟全都是他的身影。
常加轻再次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怎么脑子,忽然又开始乱了起来。
停下车子,常加轻靠在方向盘上,以指扣额,头很痛。
不久后手机来了电话。看着手机来电显示上的那个名字,常加轻忽然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很快这个预感就变成了现实。
是魏侪徉,他要将小家伙带走。
因为沈净樑提前将手头上的事情给办完了,所以她们也就提前回来了,顺便……也就提前要把小家伙给接回去了。
时间就定在三天以后。
她答应了。
她为什么不答应,她凭什么不答应,那是人家的儿子,她是什么,她算什么,她又凭什么,凭什么把人家,给留下来,就凭,她是他的姐姐吗?呵,那人家还是他的亲生母父呢。
再说了,常加轻气息沉重,一声盖过一声,她也不是他的亲姐姐,她有什么权利能把沈勿风给留下来,她又有什么权利,能让小家伙的母父……同意他留下来。
留在她的身边。
不可能的。
常加轻早在九年前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事情的结局。
她也早在九年前,就已经做好了面对这种结局的准备。
可是,常加轻遮住眉眼,当她真的走到了这一天,当她真的走到了这一步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好像是一点儿都舍不得把小家伙给还回去的。
不,不是一点,是很多,她……很舍不得。
她很舍不得小家伙,她真的很舍不得小家伙。
舍不得看不到他,舍不得哄不了他,舍不得抱不了他,更舍不得……离开了她以后再也见不到会对她撒着娇的他。
她跟小家伙在一起,九年了。
整整九年,一百零八个月,三千二百八十五天,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个小时。
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吃饭,也共同…睡了九年。她从来就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她的身边没有了沈勿风,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现在她碰到了,而且也体会到了。
虽然她早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虽然,她也早就已经做好了这个设想,可是……当这件事情真实的发生在她的眼前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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