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霜有些心疼,一时间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宋暮雪拍了拍寇霜的胳膊,安抚道:“没事,都过去了。我什么伤也没受,好好的呢。天色晚了,先进帐篷吧。”
寇霜听宋暮雪的话,两人一块儿钻进了帐篷里。寇霜说:“你留学那两年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的?全部跟我说说吧。哪怕是受苦,我也想听。”
宋暮雪想了想,躺在帐篷里,轻声细语地说:“我还真有挺多好玩的事情……那时候不敢跟你说,怕你担心。”
躺在在深山老林的帐篷里,宋暮雪慢慢地回忆出国留学的那几年,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值得说道的经历还真的挺多,都能拿去出本书了。只是自己以前怎么就没觉得呢?
寇霜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一瞬不瞬地盯着对方的脸,轻声问:“那你现在怎么敢跟我说了?”
“因为现在我已经在你面前了,并且没有缺胳膊断腿。”宋暮雪说:“这样的话,你也就不会担心了。”
寇霜将自己的睡袋朝宋暮雪那边靠了一些,说:“我更担心了,要是下次你遇到危险了,还是不跟我说,那怎么办?”
寇霜蹭了蹭宋暮雪的脑袋,宋暮雪就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说:“不会,这次有可能遇到危险,我不就带上你了么?知道你担心,还知道你会吃醋呢。”
宋暮雪的语气带着调笑,寇霜便有些娇怒道:“这就是你带我来送死的理由吗?!”
她把手从睡袋里拿出来,戳了戳宋暮雪的脸蛋,却被对方一把抓住。宋暮雪捏着寇霜的指尖,蹭了蹭自己的鼻尖,又吻了下说:“那你是愿意吃醋,还是愿意送死?”
“……”寇霜将手收了回来,说:“我选殉情。”
但却很开心。
比起被扔在一旁无谓地担心和吃醋,还是跟着宋暮雪一块儿来比较好。宋暮雪没有一厢情愿地选择“对自己好”的做法,是因为懂自己。
有什么比一个尊重自己的宋暮雪更好的呢?
何况以宋暮雪的主角光环,只要跟紧了,是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寇霜这样坚信着,毕竟自己也是主角呢。
夜很静谧,明明是来救郑风林的,却偏偏被两人相处得跟露营来了似的。
寇霜想到觉得好笑,刚刚想要吐槽一下目前的状况,却看见宋暮雪一脸严肃地对自己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嘘,有声音——”
寇霜心里一惊,支起了耳朵,似乎还真的听到了树枝被踩断的声音。
脚步声似乎是在五米开外,但越来越清晰。寇霜隐约看见了一点儿光,穿透了帐篷,撒在睡袋上。
“呼哈——呼哈——”有什么东西蹭上了帐篷外壁,并且发出了奇怪的呼吸声。
心跳声响在自己耳畔,仿佛要震破耳膜。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突然想起来了一件旧事。
差不多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跟朋友两个人去学校旁边的森林公园露营,就两个人。我现在都想不通,为啥那时候我俩胆子那么大。
我们俩找了一个僻静的草坪,支起了帐篷。然后开始享受夏夜的微风……
然后一个脚步声出现,ta带着一条狗,一点儿一点儿走近,ta摸了摸我们的帐篷,一言不发。ta的狗在闻,隔着帐篷,鼻子都快触到我的背了……
然后ta走了。
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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