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凤仪将脸埋在他肩窝里,用力点了点头。
过了许久,她终于抬起头来,问陆之遥:“你怎么猜到的?”
陆之遥道:“昨天你来时,身上有种特别的桂花味,和这丹桂的香气一模一样。我记得叶凌霄说过,胥府内宅有一棵朱砂沁。你回去过,在树下逗留过,沾染了丹桂香,对不对?”
“对。”
“在玲珑庄时,姐姐说你亲口拒绝了婚事。可是中秋那天叶凌霄说你出门在外。消息传得这么快,你应该是一回家就拒了婚事,是不是?”
“是。”
“所以,时间和地点都吻合了。”陆之遥认真道,“我也有想过,也许你真的只是胥家一个门人,也许你只是碰巧回了胥家。可是李顺说的所谓真相被明前阁传了出来,而我却并没有告诉明前阁。再加上以往种种,你实在太可疑了。”
胥凤仪心情复杂:“据我观察,你一向对人不对事的。一旦你选择相信某个人,就不会轻易去怀疑。而一旦你不再相信此人,就会质疑过往的一切。既然你怀疑我,是不是意味着我已经失去了你的信任?”
陆之遥闻之解颐:“我没有怀疑你。我是重新认识你。”
胥凤仪感到些许释然。她眨了眨眼睛,抬手搂住他的脖子:“谢谢你保留对我的信任。”说完凑上前,嘴唇如蜻蜓点水般从他的嘴唇上拂过。陆之遥微微一怔,就听她笑盈盈说道:“我的谢礼!”
陆之遥拿她没办法,垂下眼帘轻哂,又听她喃喃道:“嗯,礼多人不怪!”话音刚落,唇上又是一暖。陆之遥便从善如流,将她再圈紧一些,礼尚往来。
后来天色转暗,二人才依依不舍地往回走。陆之遥在药庄安心住下来。在胥凤仪的悉心照料下,腹部的伤口好得很快。胥凤仪吩咐厨房每天炖一只鸽子,非要盯着陆之遥吃喝干净,说这样伤口愈合得更快,而且不会发痒。陆之遥只好遵命,其实他倒不怕伤口发痒,他怕的是每次换药。
陆之遥每天换一次药,他想让药奴来做这件事,但胥凤仪坚持亲力亲为。她手上很有分寸,换药的时候从来不痛,反而痒得很。痒也不是痒在皮肉上,而是痒在陆之遥心里。每次胥凤仪小心翼翼地揭下纱布,清理伤口,重新敷药,再重新包扎好,冰凉的手指触碰到皮肤,温热的鼻息轻轻拂过,让陆之遥觉得全身都被虫噬蚁啃般,酥麻的感觉顺着经脉胡乱游走,简直要人走火入魔。他觉得这真是一种折磨,既难受又尴尬。偏偏胥凤仪将换药的权利攥着不放,好像特别乐在其中的样子。
眼睛也在一点点康复,对此陆之遥颇有信心。胥凤仪每天喂他一粒清毒丸,两天之后他开始感觉到光线,再过两天竟已能看见模糊的影像。他对环境适应得很快,即使视线模糊,偶有磕碰,也足以自理。然而他发现胥凤仪依然会无微不至地照顾他,时时关注和提醒。陆之遥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这次的遭遇让她心有余悸,他自己也时常想起无法释怀,给她的安慰就更显得无力。
仲秋算得上药庄最好的季节,天气不冷也不热,阳光煦暖温柔,丹桂白菊次第开,树木开始变幻色彩。闲来无事的时候,胥凤仪便陪着陆之遥坐在院子里喝茶闲聊,神游天外。陆之遥听她说药庄里最年轻的银杏树都要追溯到胥善则那个时代,想到江湖上传说胥家传承三百年,心里叹服不已。
他问胥凤仪,胥凤仪笑道:“家谱排了那么长,但真正意义上的‘钟陵胥家’还是要从曾祖胥善则说起,算来也不过一百多年。”
陆之遥默算了一下,有些疑惑:“他是第九任当家人。你是他的曾孙?”
胥凤仪知道他疑惑什么,解释道:“他是第九任。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祖父,是第十任。第十一任是我大伯,他一直没有孩子,后来因病去世,先父才继承家业,成为第十二任。而我是第十三任。”
陆之遥想到自家,忍不住羡慕道:“可以这样一代代传承下去,真是福泽深厚!”
“其实也曾有过危机。”胥凤仪轻描淡写道,“一代代开枝散叶,家族成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难免良莠不齐。高墙深院里,最不缺是非。胥家侥幸传承的时间长些,看多了别人家的悲剧,自然要吸取教训。所以胥家挑选继承人十分谨慎,除了先父情况特殊,每一任都是自小悉心栽培。而且胥家家规明定:不分家产,不传旁系,不传外姓,不与叶家以外的世家联姻等等。”
“叶家为何特殊?”
“因为两家先祖是异姓兄弟,两家最早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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