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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荣暄大学的时候真的是天之骄子般的人物,B大的BBS上的常客。篮球、足球都很好,会谈吉他和钢琴,校草级的人物。但是他从来不恃帅放荡,从来不招蜂引蝶,在男生中也很有名望,振臂一呼,从者数百。扯远了,继续说回他和苏恒的初识。

他们B大每年都会举行篮球赛,由于前篮球队长考研了,所以辅导员就让盛荣暄来做篮球队的老师,篮球大赛比赛在即,盛荣暄也算是临危受命,他是个不做就不做,做就要做好的性子,每天带着篮球队的人认真训练,但是没想到还有一星期要比赛的时候有一个队员出了车祸骨折了,经管学院这样男女比例4:6的学院本来就找不到多好的选手,顶多就算是矮子里面拔将军,现在还有一个人不能打了,眼看比赛在即,盛荣暄内心非常急躁。

晚上他在篮球场溜达的时候看到一伙人在打篮球,盛荣暄粗略一扫感觉他们打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就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不看不要紧,这一看他就发现这伙人水平都很高,打的也很有技巧,其中有个小矮子更是完全用技巧在打球。

其实放在平常人里这人也不矮,但是和他打的这群人比较高,所以他夹在里面看上去就有点矮了。这小矮子很有技巧,而且从来不耍帅冒头,传球的时机抓的很准,把球传给前锋让他进球。有技巧、有团队意识,要是他们队里现在能补一个这样的人就好了,想到这里,盛荣暄更糟心了。

想到这里,突然爆发了一阵欢呼,有人高呼:“苏恒,这样的球都能传过来,我他妈真是服了你!!!”

那个小个子把额前的头发往后一撩,冲着喊的人挑挑眉,很得意的笑了,傍晚的夕阳下,他的面孔带着生动的鲜活,盛荣暄呼吸一窒。校园的BBS上说他从来不招蜂引蝶,一直很洁身自好,那是因为他喜欢的是男的。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让他特别心动的人,加上他早就听闻大学的GAY圈特别乱,所以他就隐藏了自己的性向。直到这个黄昏的篮球场,他遇到苏恒才第一次体会到了心弦一动的感觉。

他从来没想到,夕阳下苏恒的挑眉一笑会在他们分开后的四年里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梦里。

第四十四章裘马轻狂少年时(一)

苏恒打完了篮球接过同伴递过来的毛巾和水,随意的擦了一下脸喝了口水,喝完之后他对同伴说:“凌晟看来在美帝的这几年你已经被资本主义侵蚀了,现在已经是昨日黄花,歇菜了。”

同伴跳脚,说:“你才歇菜了啊,只是我好久没打,手艺生疏了。等小爷我再熟悉熟悉,那肯定所向披靡。你忘了高中的时候我们两珠联璧合一举拿下我们学校的冠军的事情了。”

“凌晟同志,请你尊重一下事实好吗,冠军明明是我和我们班班花啦啦队长吴萌萌的功劳。我负责传球,吴萌萌负责扰乱敌军的军心,在我么俩的通力合作下,我们班终于获得了冠军!有你什么事啊,你就在篮下接到球,就你这大个子你好意思扔不进去吗?”

“唉唉唉,苏恒我发现一年不见,你不要脸的功力又见长了。”

“那是。”苏恒瞟了他一眼没皮没脸浑不在意,说,“如果我不一直勤勤恳恳修炼自己不要脸的功力以后怎么能跟你继续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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